第一卷 轮回之始 第一章 初来乍到_无限史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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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轮回之始 第一章 初来乍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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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墨从黑暗中醒来,却是在一座营帐当中。第一反应便是被绑架了,却又觉得不对,自己这么穷,绑架自己哪来的油水。环顾四周,顿时一惊。

“这是哪里,他们是谁?”萧墨看着营帐外来回走动的一列身穿铠甲的士兵,“这该不会是在演戏吧",萧墨非常清楚这肯定不是在演戏,他从来没听说过谁能把场景设计的这么逼真,这种萧索的气氛不是随便就能营造出来的。

“编号63410,场景:长平之战(一),任务:三个月内获得秦国四等爵位(不更)。难度:d级。奖励1000积分,e级潜能。任务失败:扣除2000点积分,d级潜能,积分潜能任一项不足则抹杀。限制:不得使用超出本时代的武器。每杀死一名赵国精锐士兵获得两点积分,初级军官10点,中级军官100点,高级军官1000点。鉴于6385410号初次任务,免费提供一套符合该场景的普通作战装备。”

萧墨眼前陡然出现这么一行字,同时耳边传来了那飘渺的声音,身上衣着也随之一变,成了外边秦军一样的衣甲,手边还有一把青铜剑。

“这不会是真的吧?”萧墨拿起手边的长剑,轻试剑锋,确实无比得锋利,这绝对是杀人利器。顾不得心中的震惊,思维快速的运转起来。“看样子这很可能是真得,那么刚才说的任务也是真得,这该如何是好,四等爵位可不是好获得的”萧墨平时也爱看一些历史,自然知道秦国的爵位必须通过军功得到,杀一甲士才一等爵位,甲士可不是普通的民兵,那可是精锐啊,岂是那么容易杀的,更何况现在要获得四等爵位,要知道不更可是一个分水岭,可以不用服役的,在秦国四等爵位以上才能真正算士。也就是说他起码要杀几百个赵军。“等等,他说是长平之战,我记得最后赵兵已经饿得不行了,那杀几个快饿死的人总没问题吧,就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三个月也不知道长平之战是否结束了,那么先出去了解一下情况吧。”

突然间来到古代,说不担心是不可能的,然而萧墨除了一点害怕外,竟隐隐有一丝兴奋,“这里是古代,是我向往的古代,这里是秦,完全以军功论英雄,这不正是我想要的,这里我是不是真的可以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剑握的更紧了,这不仅是他生存的保障,更是他成功的关键。

萧墨走出军帐,看到一个雄壮的士兵正向他走来。干忙迎上去。刚想伸出手去握手,才陡然惊觉这里是战国,赶忙将伸到一半的手收回。

“小墨,怎么了,上次受的伤好得怎么样了?”只见那大汉走过来随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和他很熟的样子。

“他怎么认识我,不可能啊,我才刚来这儿,莫非是那个神秘的声音安排的?”“好,好多了”尽管心中震惊,面上却一点也不表露出来,“只是,好像很多事情不记得了。”“没关系,小墨啊,上次你是伤到了脑袋,被马撞一下没缺胳膊短途就已经很好了,放心吧,哥哥会好好关照你的。哎,没办法,我们轻兵虽然杀敌最多,但死伤也多”说话间流露出一股悲意。萧墨却没怎么悲伤,只是被轻兵两个字震惊了,秦国的轻兵是军中最悍不畏死的兵组成,可是它却类似于敢死队的啊,虽然他的地位不是敢死队可比,但伤亡率却是最高的,这毋庸置疑冲锋在前,逃跑在后,当然死的最快,这可让人怎么活啊。

从后来的交谈中,萧墨旁敲侧击的知道这大汉叫任苍,是他这一伍的伍长,这一伍里除了他和萧墨以外,还有两个人活着,一个外号叫屠子,一个叫兔子。因为当时发音不标准经常一叫两个都跑过来了,由于战事频繁,战士一时得不到补充,所以可能很长一段时间这一伍里就只有四个人了。

随着几天的观察,萧墨知道现在是秦昭襄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他所在的是左庶长王领导的军队,刚攻陷上党郡。与赵军偶有小规模交战。此时正是四月多一点,还好他对秦赵长平之战比较了解,知道四月就有一场丈要打,是廉颇刚接手赵军,而赵括代廉颇掌赵军是在公元前260年,是年九月败亡,而他只有3个月时间,怎么也等不到赵军饿得要死,等他去杀。也就是说他的任务必须在廉颇坚守前就得完成。否则一旦廉颇构建好防线,秦赵对峙再想完成任务于他而言,不羁难如登天。那么完成任务后呢,是继续留在这还是回去?

萧墨不清楚,也没心情去推算,现在他知道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当中。他更本不知道如何完成任务,尤其是在他看过了任苍的武力,那更本不是他能对付的。就连普通的轻兵如屠子,他也几乎没希望在一对一中战胜人家。这意味着他杀死赵国的一个军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小墨,你不会是受伤后就变孬了吧怎么这么弱,像个娘们似的。不会是伤还没好透吧,要不下次巡营你别去了。我向上报告让你去伤兵营。”任苍看着萧墨又一次被自己打到在地,有些关切的说。

说实在的,萧墨对这个大汉的关心还是挺感动的,这或许就是袍泽之情吧。然而,即使他想偷懒也不行。他知道,一旦自己偷懒,或者假扮成伤兵脱离战斗,他再想获得军功就难如登天了。等着他的不是在战场上被杀就是应达不到任务要求而被抹杀。他现在能做的就是不断训练,以期让自己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活下去并或得足够的军功。

他看过任苍的武艺,知他是一个高手,他怎么也不相信一个伍长有这样好的身手,如果伍长就都想他这么厉害,那大家都不用活了。要知道萧墨虽然不是特别健壮,也有近一米八的个头,在当时也算是高人一等了。比一般士兵并不差,但却接不下他一招,刚冲到他面前就突然倒下了,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出招的。

“大哥,你也知道我受伤后很多事情都忘了,招式也记不得了,你就好好教教我吧,你知道我不怕吃苦的.大丈夫当提三尺青锋博取功名,怎么能如妇人般窝囊的活着?”萧墨知道要想活下去,必须趁这几天没什么战事好好的磨练自己,为自己增加活下去的本钱。而任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有这么一个高手,不用白不用。至于巡营则是培养自己的警觉性,如果遇遇上战斗就更好,可以培养实战经验,而这种小规模的和敌方斥候之间的较量,任苍完全能掌控全局,不用担心生命危险。他相信如果自己有危险,任苍一定会救的。

“好,有志气。大哥今天就好好教教你。”任苍视乎很高兴我有这份志气,“你听好了,战场搏杀不比别处,很多招式都是无用的。就像剑客能很好的成为他人的门客,却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很好兵。他

招式还没用就可能被杀死了,或者刚杀一人就被另一人杀死了。我现在教你一些实用的招式,你记住了。”说吧,便舞起了手中长剑。一招一式看似十分简单,萧墨却发现其中杀气凛然,其中剑招多以刺为主。“记住,我大秦的剑比他国长了不少,所以以刺为主,杀敌时,往往能一击毙命。”萧墨看了看手中长剑,现在才发现竟然有接近一米。也不知道是如何使他保持如此坚韧的,要知道这么长的青铜器一弄不好,随便挥两下就断了。

萧墨看的很仔细,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在练习这简单的剑术,暂时还没有什么战事,但他知道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罢了。是以练的更加用心,如何更好的发力,如何一击毙命,如何以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都是他不断学习的东西。任苍见他这么用功,也教的很有耐心,几天下来萧墨提升很快。现在的他可以轻松战胜以前的两个自己,比同一伍里的屠子也不差什么。他相信只要在接下来的大战中不死,他一定可以拿到足够的军功,活着回来。

时间过得很快,萧墨与伍里的其他人也混的很熟了。平时插科打诨无所顾忌,或者一起磨练剑术,他们也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经验告诉萧墨。因为他们是轻兵,身上的衣甲是最轻便的,防御力很差,而且经常是赤身上阵,所以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在敌人杀掉你之前,先杀掉他。这是萧墨从他们身上知道的,于是就专门练任苍教给他的剑术里的一招,出其不意而有其快无比的一刺。这一剑他已经可以在一秒内连出四剑,就连任苍也觉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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