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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又一个绝色美人

有很多人都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缘分’,它确实真正的存在,有缘分的人无论相隔多远,离别多久总是会见面的,没有缘分人,即使相隔不过矩尺,也会擦肩而过。。。

可是,缘分也分好坏,好的缘分叫良缘,不好的叫孽缘。

不管良缘还是孽缘,它终归是缘,相遇了,总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命运女神那个没人要的老处女似乎盯梢上了叶大情圣,如果可以,叶大情圣真的很想把这个自以为玩一些高雅,实则低俗得毫无道理可言的臭娘们儿抓来强奸一百遍啊,一百遍……

可惜,他没有这个本事,命运女神那个臭娘们儿或许从昨晚开始就将霉运彻底的装载在了叶大情圣的身上,他出了宏程宾馆,缘分就找上了他,最不幸的是他遇到的不是良缘,是孽缘!!!

准确的说,他遇到了一个小恶魔,呃。。。不对,现在已经是大恶魔了,这个大恶魔是个绝色美人,比之紫渊也是不惶多让,细长的眉毛,灵动的双眼,长长的睫毛,修直的秀鼻,殷红可爱的玉唇,高高挽起的淡金色长发,令她粉颈更显修长,脸上没有任何笑容的她,这一刻将冷艳和高贵彻底的融合在了一起,这些都不是最震撼人心的,最绝的是那一身银色的骑士职业装将她那呈s型的娇躯包裹得紧紧,凸显出的诱人风范。

如果这个绝色美人不是叶大情圣认识的人,叶大情圣肯定会很高兴,征服这种冰山美人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可恨的是这个美人叶大情圣不但认识,对她还是记忆犹新,她是恶魔小郡主——唐羽卿。

事隔六年,物是人非,叶大情圣当年遇到的那个纯得如天使,实则有着一颗小恶魔般的心的女孩子已经长大了,性格更是变得差了十万八千里,再也不复当年那调皮却不失可爱的样子,她现在很冷,如果不是她佩戴在脖颈上的‘冷电’,以及那和当年有着四五分相像的绝色容颜,叶大情圣是怎么也认不出来的。

叶大情圣现在被唐羽卿盯上了,事情出在叶大情圣当年不该把冷电变成珠子,更不应该变成一颗拇指大小的珠子,如果将冷电变成了其它的东西,那唐羽卿是肯定不可能将冷电变成挂饰的,如果不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珠子,那唐羽卿也不可能佩戴在脖颈上。

原本佩戴在脖颈上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叶大情圣这厮看到美人就不由自主的去欣赏一下,欣赏也就算了,可是这厮欣赏完人家的容貌,觉得有点眼熟的时候,目光也下移到了人家伟岸的胸部,于是看到冷电的一瞬间,他的目光定在了冷电珠上,这时他才后知后觉认出这个绝色美人是唐羽卿,然而,这厮又没有即时的反应过来,愣在了原地。呆呆的看着人家。

他是没有什么邪恶心思,不过这如此多的巧合构成的一幕,落在唐羽卿眼里自然是将叶大情圣当成了偷窥她咪咪的登徒子。

叶大情圣再次感叹自己被霉运作祟了,他发现唐羽卿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好。

看到叶大情圣偷窥的样子,唐羽卿先是微微愣了愣,原本就不好的脸色,刹那间阴沉了起来。怒斥道:“你的眼睛在往哪里看?”声音也很冷,不像当年那个甜蜜中透着清纯的声音。

果然,今天她的心情绝对不会好。否则的话,以她这种身份的女人,又何必对我这种路人甲发这么大的脾气。即便是天癸(天癸是古代人对女子月经的通俗称呼)来了,也没那么夸张吧?莫非,她刚和别人上演了一出始乱终弃的老套桥段?叶大情圣收回目光邪恶的联想。

不过马上他就终止了想法,他不想和唐羽卿深交,他现在更应该想想如何摆脱唐羽卿的纠缠才对。

叶大情圣吸了一口气,脑中转着弯,轻咳两声,好整以暇的看着唐羽卿,说道:“生命的延续,是每一种生物深入到骨子里的本能。”

“?!”唐羽卿让人充分的理解了秀目圆睁这个词语。她很是不明白,这句话和叶大情圣正大光明看她的咪咪,有什么关联?

“人世间每一种生物都有尽头……”叶大情圣一瞬间有一点失神,对啊,每一种生物都有尽头,可是我的尽头呢?一刹那间,叶大情圣突然觉得有点小迷茫,不过很快的叶大情圣就将这个想法抛出了脑海,他不止一次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过每一次都是无果而终,人接受事物的时候都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在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几乎被自己逼疯,第二次的时候依旧无法摆脱,第三次……第一百次……第一千次……,随着思考的次数增加,他也渐渐开看了,尽量的把问题简化,不再刻意去想起这个问题。

这样他会觉得很幸福,很满足。在有的问题上他总是喜欢简单,而且他希望自己对所有的事情都能永远这么简单。

千年的人生让他明白,这个世界总是很扯淡的,往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的人一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觉得枯燥和无聊,感觉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而有的人一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则会觉得特幸福特满足,感觉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所以说,痛苦和快乐,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只是有的事情并不是都能那么简单的,比如对待感情,叶大情圣就做不到简单而直接,大道理谁都会说,可是做起来你才会发现,其实很难!

不过在对于自己的存在这个问题上面,他还是能尽量做到简单的,现在想起这个关于永生的问题他也只是习惯了每一次思考后的迷茫,所以才会有了一瞬间的失神。

tmd,走什么神呢,老子可是标准的演技派,这个关键时候怎么能感冒呢,叶大情圣自嘲的在心里讽刺,实际则是借此来摆脱那一丝迷茫,然后,他才继续忽悠唐羽卿:“生物在无法永生的情况下,在物竞天择的情况下,多数生物为了更好的传承和延续,都选择了交配这种方式作为延续生命的手段。而为了延续的生命能够得到最优秀最安全的传承,所以,人类在择偶标准中,会先天本能的反应下,优先注意到女性的三个地方。”

叶大情圣现在不带半点猥琐,反而很严肃,严肃得就像是个老学究在和人讨论科学问题:“女性的那啥高而挺拔,说明其发育优秀,发育优秀又说明其有着很强的哺乳能力。这可以保证所生育的后代,拥有较大的生存几率。所以说,我刚才的看你那啥啥的行为,只不过是人类骨子里所遗留下来的一种本能而已。与偷窥、故意或者道德都无关。”

唐羽卿一开始的脸色还有些疑惑,越是听叶大情圣说下去,一张脸就越是铁青起来。唐羽卿本来现在应该在皇宫里,却因为她的父王的原因,来自由之城的‘血煞’进行锻炼,虽然能为她的父王做一些事,不过她娇生惯养的日子过得久了,这种不能暴露身份,必须从基层做起的事情,还是很不好受的,但是唐羽卿并不后悔,如果再让她重新有一次选择的机会的话,她同样会选择到血煞来锻炼。

当然不后悔,不代表唐羽卿的心情会很好。所以,发现叶大情圣色眯眯盯着她胸脯看的时候,很顺理成章的将叶大情圣当成了她发泄的目标。

但是让唐羽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叶大情圣这个家伙,竟然是如此的极品。在整个皇宫里都没有人敢在她发飙的时候大口喘气的情况下,叶大情圣这厮竟然还能镇定自若的侃侃而谈。肮脏的话题到他嘴里突然变成了一套套的生存依据、本能反应。好像看自己胸脯,是给自己面子一样。

“拿起你的武器,本郡……我要和你决斗!”唐羽卿是越看叶大情圣越不顺眼,原本想发泄出来的怒气,反而被叶大情圣撩拨得迅速膨胀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堆满火药的仓库,给叶大情圣若无其事的丢进了个抽了半截的烟头。

“呃……我说,这多大点事啊。”叶大情圣看着那指准了自己脑袋的剑尖,一下子苦笑起来,一脸无奈:“用得着玩这么大么?”

心中却在暗骂,tmd,完了,还以为老子的利嘴能把她气跑掉呢。现在玩大发了,这臭丫头不会和老子纠缠上了吧!

看着叶大情圣那哭丧着的脸,唐羽卿心中就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舒爽。要说看他不顺眼,也是有些小原因的。那双色眯眯,有些肆无忌惮的眼睛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和那个该死的败类长得有那么五六分相似。如果不是他的眼睛是黑色的,本郡主还以为遇到那个死败类了呢。

幸亏叶大情圣不会读心术,否则的话,肯定要庆辛自己不在紫晶血瞳状态,只因为自己有五六分相似,就要玩决斗,若是像个七八分,天知道这暴力郡主会不会立即玩斩立决的游戏……

周围原本看热闹的人群,一下子散了开来,跑得远远的继续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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