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_女人不惑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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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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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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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吧,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等周长青约我再说。”

没想到周长青速度倒是挺快的,当天晚上回到家,就接到周长青的电话:“陈欢你好,我是周长青,想明天晚上约你吃饭,你看有空吗?”

“我明晚没有什么安排,你把时间地址发到我手机上吧。”

“需要我下班了接你一块过去吗?”

“不用了,我自己过去就好,谢谢。”

“好的,那明晚见。”

“拜拜!”挂了电话,我心里想,这个人倒是挺干脆利落的。

他预订的是罗斯福牛排馆(rooseveltprimesteakhous),在太原别墅瑞金宾馆内。晚上六点二十五分,我提前五分钟到了。

推开大门,一袭深红色天鹅绒帷幕令周遭更有几分神秘。餐厅的内景则是我比较喜欢的调调,有些暗沉但不失华丽的美式风格。餐厅的总体是暗红色,配着牛皮沙发,悬挂着西班牙式的花枝水晶吊灯。而小包房则用了真皮(据说是鸵鸟皮)来布置顶部和中间线,配上木质家具和油画,那种色调真让人完全忘却门外的都市记忆。

我进到小包房的时候,看到周长青已经先我到了,他站起来帮我拉开椅子,待我坐定,他才回到自己的位子。

侍者将菜单拿来,他询问我是否有忌口的食物,在征得我回应后,点了恺撒色拉、生拌吞拿鱼塔、顶级安格斯肉眼牛排、黑菌龙虾浓汤、巧克力熔岩蛋糕,并点了一支澳洲奔富407红酒。

色拉和前菜都是现场制作的,恺撒色拉用的是最传统的制作工艺,使用了古老的木质容器现场制作,而且用的是美式辣酱油等酱汁,口味很特别。前菜生拌吞拿鱼塔,吃的时候将吞拿鱼粒放在小饼干上,鲜味十足,我很喜欢。

“陈欢,这里你还喜欢吗?”

“嗯,挺不错的,我很喜欢这里的牛排和甜点,不过牛排我只敢吃七分熟的,可能太熟了口感没有你三分熟的好吃。”以前上课的时候对于牛带绦虫印象太深,所以心里有阴影,不敢吃血淋淋的,所以我点牛排一律都是七分熟。

“这里的牛排非常地道,选用的是prime等级和blackangus品种,称得上是贵族牛排,分量挺足,火候到位,肥瘦得宜,口感鲜嫩,是到这里必然要尝试的食物。”

乘着侍者还在弄前菜,周长青把两只手臂支在桌子上,身子前倾,专注地望着我,边介绍自己:“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名字就不说了,我今年42岁,身高1米76;145斤,丧妻,有一个13岁的儿子上初二。在公司我负责电子商务平台这一块儿,家里有2套房子,一套三房二厅的自住,还有一套二房二厅的出租给别人,这些情况够了吗?”

我明白这是要我对等的介绍自己呢,“我今年38岁,身高1米65;95斤,离异,有一个12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跟着前夫,我在财务部门工作,自住房子一套。”

“迎新晚会上你很出彩,彬彬有礼、落落大方,我对你印象很好,所以托徐董帮忙,你不介意吧?”

“不会,多认识一个人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真的,还真没有想过会和他坐在这里,像相亲似的两个人互相介绍自己。

“其实之前我还见过你一次,你大概没有注意。”

“是吗,什么时候的事情。”

“去年11月份的时候,有一次开员工大会,我正好有事情去晚了,就没有到前面的位子坐,而是选在比较靠后的空位,恰好在你后面一排斜对着你的位子。你边上的几个女同胞都在那里说话或是看手机,只有你安安静静地坐在那边听边写笔记,当时我就想这位小姐不错。”

其实还有没有说出口的是,当时陈欢坐在前面,他坐在斜后方,一抬眼就看到她沉静美好的侧脸。眉毛修长入鬓,长长的睫毛微微翘起像蝴蝶的翅膀颤颤巍巍,殷红的双唇,高耸的发髻露出修长的脖子,白皙的皮肤上甚至看得清汗毛,发尾有些毛茸茸的碎发调皮地圈在脖子上,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吹口气,整个一“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女啊。

当时周长青心里想,公司什么时候又进了个美女啊,自己怎么不知道。有心上去搭讪,又怕下不来台。等会议结束后,听到边上人招呼她“陈欢,吃饭去吗?”他就记住了她的名字,时时关注着。

后来又旁敲侧击地从别人那里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比如说婚姻状况。再后来,在迎新晚会上惊艳了一把,更是觉得必须落手要快,慢了否则就被人家抢去了。

正好徐董的夫人是他的一个远方表姐,他就从表姐那里吹风,让她帮忙,徐董才答应了做这个红娘。

“是吗,因为那个时候我刚进公司不久,还不认识几个人,也许没有注意。”那个时候我才刚进公司,当然得注意形象。开员工大会这种场合当然不会像边上的朱莉和王佳怡那样随便说话,人家是老员工,自己是菜鸟一枚,得注意收敛,当时还真没有察觉到周长青这号人物在注意自己。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察觉到也不会多想。没想到那个时候就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因为想认识你,和你交往,所以唐突了些,你别放在心里。”

即使我说介意,你也不会放在心里的吧,否则也不会来找我了。我一边想着,一边找话题,“这里的红酒不错,味道非常香醇,带有黑醋栗、桑果与薄荷的香气,橡木味不明显但似乎略带肉豆蔻与雪松的味道。”

其实我的酒量一向不错,以往跟着丁振凯出去应酬,有时候还要帮丁振凯挡酒。无论是白酒、黄酒,还是红酒,都能喝下不少。相对来说个人比较喜欢喝红酒,特别喜欢那种喝到五分微醺的感觉。

“这支澳洲奔富407干红产自澳大利亚南澳省,选的是嘉本纳沙威浓葡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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