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的凝滞,导致他被打得头破血流。
最后,还是被杀父仇人的儿子救起。
满目血腥中,那人帅气的面孔依旧温润,皱起的眉头看不出任何遭遇不幸的模样。
一个神经病,怎么就养出这样一个美好的人呢?
真是不公。
养了几天伤,他坐车回明田镇。去看望那个已经扭曲在记忆力的老爹。
有人用时间美化记忆,仿佛自己曾是个幸福优秀的人,以对比现下不堪入目。也有人将过去叠加上各种不幸,似乎生来悲苦,好用更平静的心态苦中作乐。
孙志成对他爸的印象依稀,对他妈,更是完全不记得疯前的模样。
他只记得那场车祸,那个神经病,和他爸大大啦啦喊“住手”的声音。
剩下,全是他妈疯疯癫癫的耳边风。
深秋的风,冷而刺骨,吹进人心里,根深蒂固,盘旋不出。
孙志成裹紧黑色外套,在光线掩映的小道上,踽踽前行。
“死了真痛快,什么都不用操心。”
他自言自语,给他爹清理坟头。
“赶紧把你婆娘也收走得了。就知道扑腾,每次打个针扎错好几次!”
“神经病不知道疼?疼了怎么就不安生会儿?”
“跟她呆一块儿我都快疯了!”
“累不累啊……”
他靠在坟前石碑上,手里拿着根枯黄的稻管。斜了下眼睛,又从地里拔起根黄绿的小芽芽,两厢对比。
“我前段时间喜欢上个男的。别问为啥,就入眼了。可惜人家瞧不上我,不然试试男人的味道,想着就不赖。”
“但是也真巧,他竟然是宰了你那神经病的儿子,看不出来。”
“我以前想过,想宰了他。要是没他爸,我指不定现在日子多好,说不定老婆孩子都有了。可是,我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
“其实也没有很喜欢……可能是羡慕吧……”
“凭什么人家能活成那样,我就每天憋憋屈屈,除了挣钱就是伺候那疯婆子?”
他摇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