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as故意顺着陆于霏的语气,深表理解道:「也是,毕竟你跟洪爷都有个小娃儿了,姜城没名没份的跟在你身边那麽多年,也没本事搞出一个孩子,凭什麽拿正宫娘娘自居啊?到时候只有卷铺盖走人的分,还没地方可以哭。」
原以为陆于霏又会再次羞恼得反驳他,可这次听到Tomas自诩贴切的比喻,陆于霏却表现异常的冷静,像是经过几番深思熟虑:「你别乱说,要走也不是他走。」
作者有话说:
☆、六十三
随着年节将至,陆于霏算算时间,也快到丽娜放寒假的日子。
他办到新住处後,姜城霜一次都没有来过,比起和情人一起住,陆于霏更习惯独自一个人过。
只是前一阵子和姜城霜紧锣密鼓得绑在一起,突然少了那麽一个人,家中一时之间变得清冷无比。
其实也不是这样的,以前和洪天淳住在一起的时候,他每天晚上都还是很期待洪天淳能够回家陪他,他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身边有另一个重量的安全感。
这种带点孩子气的依赖,对着洪天淳他就可以没脸没皮,板着一张扑克脸撒娇,但要他把同样的事情实施在姜城霜身上,他就彷佛双手双脚都被钉在墙上,怎麽做都做不出来。
明明只要稍微示弱一下,姜城霜作为大男人的自尊就会立刻膨胀到满,他知道自己只要肯偶尔跟城霜撒撒娇,那个男人就会高兴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但他就是不愿意松懈下来,浅意识里,他还是把姜城霜当作是自己的後辈,那个数学都算不好,只仗着一张好脸皮、一对好爹妈,连架也打得马马虎虎的少年郎。
所以说还是习惯独居好,要不然之後没有姜城霜陪伴的日子会多麽怅然若失,他还是赶紧找回一个人生活的习惯好。
讲回丽娜,其实他能做的事也不多,连想知道她的消息,也都是在洪天淳的默许下,断断续续藉由假期的时间,接送丽娜去上才艺班,碰面的时间真的不长,也亏得丽娜心眼好,又长性,记得有他这麽一个「叔叔」,会带她去吃饭,会买一些小零嘴或是小玩偶给她拿着过瘾。
丽娜的爸爸虽然对她不是很关心,但起码该有的物质条件和基础教育并没有落後,从幼稚园开始,她就被安排进入私立学校的附属幼稚园,她念的不是边的私立学校,而是一间教会创办的女子学院,从幼稚园到高中有一套完整的直升模式,安全又有纪律,同侪也都是女孩子,送丽娜进去,陆于霏并不觉得不妥,唯一的缺点就是,这所女子学院不在南市,而是在靠近北方的一个小县,其中一个叫做丽水的小镇。
今年丽娜将要八岁,也从幼稚园升上了小学一年级,陆于霏也像以往那样,等丽娜放寒假就去接她回来南市过冬。
丽娜其实不喜欢放长假,因为她回来就只能够待在洪天纯安置给她的一所公寓,况且洪天纯跟本不管她,好像养小狗一样把它扔在笼子里,吃穿用度全交给一位雇用的保母,他的手下又是些五大三粗的糙汉,与其被这些人的带着出门,丽娜宁可一整天关在她的房间里。
陆于霏当然知道丽娜想跟他住,但他没有权力,也没有办法,一来他跟丽娜没有血缘关系,二来他没有监护权。
他其实一直很明白,只要他肯低头跟洪天纯说一声,他就能亲自照顾丽娜,甚至要取得监护权都没有问题。
但他就是作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丽娜孤苦伶仃的关在鸟笼里,但他就是没办法像洪天纯低这颗头,好像他这麽做了,就是承认丽娜是他们俩的孩子。
丽娜对他来说,不是一个甜蜜的负担,而是一个沉重的幻想。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能要一个孩子,他年轻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会需要一个孩子,就算跟洪天纯最要好的那几年,他都没有渴望过一个属於他们的孩子。
反倒是和姜城霜在一起後,他才渐渐加深他对丽娜的需要感和被需要感。
毕竟人生的路还这麽长,孤独的日子总是比较多,十年後或许他还在为工作汲汲营营,二十年後或许他还能回老家看看大姊和侄子,那三十年後,四十年後呢?
难怪大多世俗的人都要结婚,要个孩子,有个牵挂,有个寄托,总比没有来的强。
他老早就判定自己这辈子是没可能了,然而上天却把丽娜带到了他的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