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雾白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一点半,确实很晚了,可他腿还软着,**也难受,腰更是像断了似的,看到宋元卿还有些尴尬,只想回去继续躺着,他摇摇头往卧室走去,“不吃了,我再睡一下。”
言下之意,送客。
什么态度?宋元卿愣了愣,怎么像是用完他扭脸不认人的感觉?
宋元卿拿着吃的跟了进去,看见林雾白又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像个蚕茧似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没露出来,原来是还害羞呢。
低声笑了笑,宋元卿过去把茧拆开,果然看见一张红透了的脸,林雾白眼睛大睁,“**嘛呀!”
“吃饭。”宋元卿把粥和小菜拿出来,掀开盖子,清香扑鼻,咕嘟喝了一口,然后欺身封住林雾白的嘴,舌头一顶给喂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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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雾白差点呛着,咳咳地生气,“你!”
“多试几次就好了。”宋元卿舔了舔嘴唇,又喝了一口作势要接着渡给他。
林雾白不知怎么就听出另一层意思,用力将他推开,“我……我自己来!”
看戏似的等林雾白吃完包子和粥,宋元卿摸了摸林雾白的后脖子,又亲了他一下,“我回公司了,晚上的饭也要记得吃,今天我就不过来了。”
被盯习惯了也就没那么难为情了,林雾白点点头,心想你快走吧。等宋元卿离开,林雾白总算完全清醒过来,他好像是要毁尸灭迹似的,把昨晚弄脏的沙发套、抱枕、床单、被罩全部拆了,一股脑儿地塞进了洗衣机里,活像处理案发现场。
这夜过后,宋元卿往林雾白这儿跑的次数越来越多,最初还找个有事经过上来坐坐的借口,之后**脆问林雾白拿了备用钥匙,想来就来。好几次林雾白在工作室待晚了,回去就看见等着他嗷嗷喊饿的宋元卿。
同款不同色的杯子、浴巾,衣柜里一看林雾白就不可能穿的正装衬衣西服,一点一点地占领着这个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原本就不大的空间。
周一至周五宋元卿上班,除非有特殊情况应酬到很晚,基本都会来过夜,从开始电话中的“今天我过去”过度到“今天不去了”。周末俩人更是黏糊糊的,常常周五晚上采购一大堆东西,两天都不带出门的。
林雾白有自己活儿要**,但是工作时间弹性很大,他贪睡,起来宋元卿已经走了,和从前一样半早不早地走去工作室,傍晚再慢悠悠地回来做饭。
其实,宋元卿想过很多办法把林雾白弄起来吃早饭,林雾白实在困得不行,有一回惊天动地地发了火,几乎带着哭腔批判他,“从今天起你晚上不许折腾我!睡沙发!我就早起!”
宋元卿哭笑不得,只好作罢。
这样的生活简单舒适,林雾白本身就是个让人觉得舒服的人,他不多话,不吵人,甚至从来不过问任何宋元卿不主动提起的事情,乖得让宋元卿觉得自己好像取了一房贤惠的良妻。
良妻?宋元卿在享受着的同时提醒自己,怎么可能嘛,这种素味小炒,吃不了多久就会腻的。
春天过去一半,憋了一整个冬天的老天竟然下起雪来了。
认真工作的林雾白大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架势,等他锁上门准备回家,才发现地上攒了薄薄的一层白雪。
由于刚停雪没多久的关系,雪地里一点杂质都没有,只有林雾白拓出一个接一个的脚印,他回头看了一眼,忽然玩儿心大起,在雪地里有规律地快步走起来。一圈又一圈,再跳到中间继续踩出直线曲线,没多久,便画出了一只叮当猫。
林雾白从小就没什么娱乐活动,是个认真读书的典型,叮当猫可能是他童年记忆中最鲜明的角色了。虽然大家现在都叫它哆啦A梦,他还是喜欢原来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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