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成墨也看得眼睛都放了光,一面叹道:“阿霄,这个书生,不是个普通的穷书生。若话本里最终是他娶了富家小姐,我会相信的。”
作者有话要说:
在存稿用完的时候回来了。写了很长还在交待一些背景,文章极度慢热。感谢还在忍耐我啰嗦的小天使!不管怎样,会写完的。
第17章第十四章落败
比武招亲已经进行到最后的比武,没想到那个文质彬彬的弱书生陈元居然还在。
他的对手是个器宇轩昂的青年,手持长剑,与陈元对战。从青年的招式气劲可以看出他武艺不俗,可陈元这个书生居然与他几乎打成平手!
陈元手中没有武器,他一手托着一叠符纸,一手食指做狼毫飞快勾勒。停笔再将符箓甩出,竟变幻为模样迥异的野兽与对手抗衡,引得周围观看之人欢呼惊叫不断。
夏成墨也不禁叹道:“我道这书生画的福禄,只是有点驱邪避凶之效,没想到能点石成金,倒是稀奇。可我看他确实毫无修为,不知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白云霄想了想道:“他这不是修为,是天赋。有些人天赋奇能,能为常人不能为之事。大概他的奇能就是可以画符成真,召唤异兽。”
夏成墨道:“这是傻人有傻福吗?弱书生竟还有这般本事。”又看青年将陈元画出的异兽一一击散,转着酒杯道,“不过他这奇能细看并不是真的召唤术,不过是带有法力的幻象,所以才能被轻易击碎,而后直接消散,不留尸体。”
白云霄道:“确实。可能是因为他本身没有修为,无法用法力加持幻象,所以这些东西只能**扰对手,并不能真的造成攻击和伤害。而且幻象之所以能够迷惑人,往往是出其不意或对手心智不坚。和他对阵的小哥刚开始或许还因为诧异而稍显慌乱,让陈元可以勉强和他战成平手。但相信他很快能明白其中关键,就会分出胜负了。”
夏成墨道:“确实。那人虽然不会法术,但武功**净利落,招式老道,是个中好手。希望傻书生能多撑点时间,也好让大家过过眼瘾。”
白云霄摇摇头:“没那么容易,没有法力支撑的幻术不过是水泡,一戳就破。”
果然,又过了不多时,青年看破陈元幻想,不再一位退让。他一手收了兵器,运足轻功欺身到陈元跟前。
眼见青年掌刀要切到陈元项上,陈元竟咬破手指,飞快画了两笔又甩出一张符纸。符纸在空中燃烧,立时化作一缕青烟。青年连忙往后跃开,青烟已炸开刺眼幽蓝光芒。“砰”地一声,光芒散尽,竟落下一只麒麟!
麒麟约有两人多高,深蓝色鳞片,在夜色中闪着流光,威武得惊人。它落地就将地上砸出四个脚印,而后转头看了眼陈元,喷出一口气,吹得胡须飘了起来。这只麒麟与之前的幻象不同,分明是一只真的麒麟!
众人哗然。
夏成墨也是一惊:“怎么回事?傻书生还真能召唤神兽?”
白云霄也不由皱眉:“麒麟一族怎能如此轻易感受召唤,贸然出现在人间繁华闹市,伤及无辜如何是好?”
正当夏、白二人担忧,四下乡众又是惊奇又是惧怕,与陈元对战的青年也是一愣,而后却直直站在了麒麟面前。
麒麟回过头来俯视青年,对这蝼蚁人类并不在意,随意一挥爪子,要将他拍到一边。青年却未如它所愿,竟然飞身避开,几番下来,惹得麒麟斗大的眼睛放出寒光。
神兽大多脾气不好,麒麟见一个人类竟敢与自己抗衡,很快恼怒起来。若说之前麒麟要挥开人类的动作只是当他是个小虫,如今攻击凌厉起来,是非要让他臣服不可。
麒麟代替了陈元与青年较量,喷出的气息夹杂寒冰,所攻击处留下道道冰碴。青年灵活闪避,一再退让也无法制服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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