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也看见程雨了,嘴张了张憋着一句“才回来啊?”,但看程雨错开了眼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就自觉地闭嘴了。
程雨按了自己的楼层就走到在电梯最里面站着,在门关闭之前他看到小孩儿在外面顿了一下才抬脚往外面走。
既然那么怕看见他,那就当没看见好了。
程雨也不是毛头小子,他已经过了去争去抢的年纪,那种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弄到手的劲儿也早就没了,之前对小孩儿的一番想法在堵车的两个小时里深思熟虑后被压下了。
罗一到离小区两个路口的小学实验校外面的“喔喔文具店”买了笔,慢悠悠地往回走着。
他吃完饭在房间写作业,写到一半笔没墨了,翻了好半天也没翻着一支还能写的,就只能下楼来买。
他有一个习惯,就是鲤鱼乡123里的笔永远都只有一支,没了就买新的,而且只认定了那一种买,也只有这家喔喔文具店才有。
是一支纯黑的中性笔,不可以拆卸,两头都是圆圆的一个小弧形片儿,笔尾有一小截儿是半透明的,他把笔撑在腮帮子上的时候可以透过那里看到笔的内部和同样纯黑的墨,墨多的时候就是一片黑,用久了墨少了就会出现一截白色的光圈,他很喜欢那么看。
上高中作业多了,一支笔根本就用不了几天。方序说他怎么不一次买个几十支备着,他觉得没意思。
喜欢的笔就是要一支一支的买,如果鲤鱼乡123里有两支,那么最开始的那一支就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他宁愿每隔几天就走个十多分钟去买一支。
作者有话要说:
在买笔这一点上,罗小一偏执的可怕。当然也反应了他的一部分性格。
本大大很喜欢这一小段。
第11章补偿
晚上十一点多了,程雨走出电梯,一脸疲惫。
连着加了好几个晚上的班,都快累成狗了,这年头,连医院都开始压榨员工剩余劳动力了。
眼睛扫了眼对面紧闭的房门,程雨才开门进了屋。
接了杯水站在饮水机旁一口气喝光了。从下午到现在别说吃饭,就是连口水都没喝过,渴的他嗓子都快冒烟了。
把杯子放下的时候他才注意到这不是自己平时用的那只,应该是那天临时拿出来给小孩儿喝水的杯子,忘放回去了。
程雨把已经放下的杯子又拿起来接了大半杯慢慢喝着。
从那天之后就没碰见过那小孩儿,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人家都已经在学校了,下班回来的时候也太晚,的确没什么机会碰见。
还真是,前两天搁哪儿都能碰着,现在却好几天不见人,就好像之前产生的交集全部都是幻觉一样,那么不真实。程雨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愣,起身把杯子洗了放进厨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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