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现在不能这样干。也完全不想这样干。难道,就是因为合同上签的是她的名字吗?
找来的东西,最后拍板的还是MICHAEL,慢慢我也察觉,MICHAEL似乎和她是有沟通的,准确的说是两人共同拍板,在抄送过来的几封邮件上,看到了MICHAEL没有删掉的她的批复。比如:
“或难成一个系列。。。。”
“或可以尝试不要拘泥于原先的分类思路。。。。”
“尊重投资方意见吧。”
最多的是一个简单的“知道了。”
我期待她能对我负责的方案、挑出的东西、给出的建议、等等,有所看法、有所批复。但是非常遗憾的,没有。
但是就在今天早上,我坐下来看邮件,一杯咖啡刚喝了一半的时候,这个我隐隐期待的批复,在MICHAEL的抄送后面,来了。却,不是那么令人喜悦的。
针对的是:由我个人先提出的、并极力坚持的“放弃青花,以单色釉为主”的方案调整,她所给出的评价——
“点心虽好,未必能当正餐。”
我一口咖啡含在嘴里,好一会儿没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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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面一个错误:
情节:石茗按照陈的短信打开抽屉拿到那个盒子时——
“抽屉只有一件东西,一个牛皮纸文件盒,拿出来在台灯略显昏黄的灯光下看,大概四五十公分高,略微有点旧,封面的标签上是一些英文字,认得出大概是她的字体,黑色钢笔字墨迹已有些淡去。”
“大概四五十公分高”,我笔误了,应该是“十四五公分高”。
(正文)
接上:
——“点心虽好,未必能当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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