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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谢明少卿。”沈绥拱手。

交代完后,明珪便离去了。沈绥与王俭、赵子央拜别,约好晚间一起喝酒,便入了自己的官房。

沈绥先是与三位文书吏见礼,他们都是跟着上一任司直的老吏了,各个年纪都在四五十开外,须发斑白,经验丰富。其中一人姓薛,年最长,称“薛老”,其余两人都姓杜,按照年龄长幼,分称“老杜”“少杜”。

沈绥以年轻女子的身份,混在一群老头子中,真是十分奇特的场景。但她为官多年,早已习惯了与各种各样的小吏打交道,与这三位年长小吏也不例外,很快就欢声笑语打成一片。这些小吏,无非是些平民出身,读了书却无缘仕途的人,空有纵横宦海、报效朝廷的梦,却只能成为吏,做一些机械重复的工作。朝廷中,实际上大部分机构的正常运转要依靠这些小吏,他们做着最基础的工作,好似木牛流马的零件,但是他们的作用,往往最易为人忽略。

沈绥的亲厚,让三位小吏如沐春风,不由心中大为庆幸。有这样的上官,以后他们的日子就好过了。或许到了休致之时,还能谋得一份不错的田产辎绢以防老,辛苦大半生足矣。

打过招呼,沈绥便坐于案后,开始了自己的新工作。随着她一册一卷地翻开案上堆积的文书,无数道州府县上报的疑难案件跃入她眼帘。沈绥勾起唇角,兴味大增。

兴之所至,其乐无穷。

作者有话要说:开V第一章

本章中的官署位置属于原创。

古代,官吏虽总是放在一起称呼,但官与吏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官是有管理权的士人,而吏只是会文笔的下等平民。他们之间的差距是士与民的差距。吏,俸禄微薄,退休后甚至都没有养老金,待遇如何完全取决于长官的心情。

有一句古话,叫做“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吏一般都是本地人来当,以至于经常会出现吏欺官的现象,这就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道理。是否能在地方上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官员是否能与地方上的豪强、以及自己手底下那些小吏处理好关系。

其实,在当今中国,依旧有这样的现象。公务员不等于官员,其实大部分的基层公务员,都是吏这个阶层的。具体的繁琐枯燥的事物,都是这些基层公务员在做,官员只负责决策和领导。而我们如今的国考,千万人争抢的,不过是小吏的职位罢了。从吏到官,从古至今,都是艰难无比。

第二十五章

春风曼度,万物复苏。年节一过,冬日肃杀的气息就节节败退,折柳插岸堤,曲江暖风拂,吟一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便有已换薄衫轻纱的妙龄女郎投来倾慕的目光。

春意萌动,诸般风流,于沈绥来说,都是不存的。她近些日子忙于处理公务,早出晚归,竟是忘了一件紧要事。今日经同僚王俭不经意间提了一句“朱雀门外搭起看台了,晚间可去踏歌喝酒?”她才一拍脑门想起来。

今日已是十四日,明日可不正是上元佳节了吗?她道为何长安街道上满是木杆竹棍、彩帛彩缎这些什物,那可不就是上元佳节的装饰物嘛!

上元佳节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她家琴奴明晚可是有一场重要的比试,这件事她竟然给忘了!最近公事处理得风生水起,不过几日间,就把堆积两三月的事情处理了大半。可她却把最关键的自家人的事给忘了,真是因公废私,实属不该!

早在沈绥沈缙入长安之前,名琴师董庭兰,听闻沈缙高超琴艺的传闻,向沈缙发出挑战。于上元佳节晚,相会于景风门外崇仁坊东北角的鹭云楼之上斗琴。当世名琴雷音,就在这位董夫子手中。为了能与雷音抗衡,沈缙特意派了一小队青鸾堂的部属,前往终南山拜谒白云先生司马承祯,迎借焦尾琴。

不过此事一直就没了消息,沈绥也给忘了。那一队前往终南山的人,也不知出了什么差错,迟迟未归。

于是这一日,沈绥早早就出了衙署,赶回家中。刚入乌头门还未下马,就听到悠扬的琴音流淌。沈绥笑了起来,跳下马来,就往内快步而入。

一路进了后院,就见沈缙正身着一袭飘逸的交领广袖白袍,一双素手正抚于琴上,那琴就横放在轮椅前的案板之上,瞧着古韵十足。古琴尾部有焦黑痕迹,正是大名鼎鼎的焦尾琴。此琴乃是司马承祯早年间于吴楚之地溧阳寻得,后想赠与沈缙,奈何沈缙坚决不受。许多年来,很多人找到司马承祯,愿出高价收购此琴,司马承祯一律婉拒了。在他看来,只有自己的小徒琴奴,才是此琴最佳的拥有者。

“琴奴……”站在沈缙的侧后方,沈绥一直等她抚琴告一段落,才开口唤她。实际上沈绥刚一进来,沈缙就发现了,因而她很快结束了这一段随手信弹。

“焦尾何时到的?”沈绥走上近前,查看这架名琴。她之前虽看过一次,但并未细观。

【今日午间。】沈缙无声回道。

“怎么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也没个消息。”

沈缙笑了:【说来也是件风雅事。阿蒙带人赶到终南山时,恰逢卢子潜(卢藏用)也想要借此琴,师尊便与他斗棋,若他斗赢了才能借他。这一下就耽误了好几天时间,阿蒙说遣了鸟雀回来报信,却不知为何鸟雀未达,她亦是不知为何。】

沈绥挑眉,鸟雀怎么会未达?她千羽门的鸟雀送信素来精准无误,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到别处去。

“阿蒙!”沈绥喊道。

“诶,来了来了!”一声炸雷从后堂响起,跑出一位高大的胖姑娘,身高和沈绥不相上下,但横头能有两个沈绥宽。穿了一身宽大的胡袍,戴着尖尖的胡帽,隐约能看出胡人的五官,一张肉嘟嘟的圆脸十分有福气,嘴里还鼓着什么食物没来得及咽下去,唇边一圈还留着油渍,说话都囫囵难明。

“又吃什么呢,你这家伙一回来就知道吃。”沈绥看到她就想笑。阿蒙姓蒙,是胡汉血统,本来没有名字,沈绥见她长得高高胖胖,便给她起名叫“钟”,是形容她的外形很像一座钟,也比喻她的声音嘹亮,好似钟声。

“嘿嘿,门主,我杀了一只肥鸡,刚煮烂了,门主要吃吗?”蒙钟憨憨说道,大嗓门控制不住,和她讲话总有一种要被震得耳聋的担忧。

“不吃,你自己留着吃吧,我怕我吃了你就不够了。”沈绥笑道,随即抬手捏住她浑厚敦实的肩膀,道,“我问你,你那日发回的鸟雀是什么品种?几时几刻发的?”

蒙钟碧绿色的眸子骨碌碌一转,道:“就是一般的灰羽信鸽,我是在二十九日未初三刻发出的。”

二十九日?那日是晋国公主的水陆法会,沈绥那日就在沈家小院中,确实并未接到信鸽。奇了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阿蒙,吃完了,你去查查这件事,务必要弄清楚。我千羽门每只鸟雀的下落都必须清楚。”

“是!”阿蒙将油乎乎的双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随即忽的一拍手道,“对了门主!我听二郎说你想吃辅兴坊的胡麻饼,就给你买来了,在后厨里热着呢,你等会儿,我给你拿出来。”

说罢,就风风火火往厨房跑。

沈绥哈哈大笑,她入长安城之前就说想吃胡麻饼,念叨了这么多天都还没吃成,到底还是阿蒙靠得住,从来不会忘了吃食。有什么好吃的都爱分给她吃。沈绥就喜欢这胖姑娘,真是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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