鸨母头前来回话,道这小子是她某日麻将桌上输光铜钿,从同肆会馆后面小巷的臭皮烂叶堆里,白捡来的儿子。
拾到的时候,人都发馊了,本该厌弃的走开,缘何回眸一眼,便没走成。
往后无论遇到哪个,鸨母总要夜莺抬起头,炫耀他那双懵懂无知,却充满七情六欲的眼睛,以此证明自己的慧眼独具。
多好的眼睛啊,还没落到尘埃里,就沾染了红尘气。
是双天生的,婊`子的眼睛。
余夜昇笑了,小院里的石楠方开花,淡淡腥檀,室里室外,分不清楚。
手在折腾一夜的皱床褥上摩挲,仿佛还贴在少年扭动如柳丝的身子上温存,多好的玩意儿啊,可惜落到老三手里,他有点回味那离经叛道的曼妙滋味。
不应该呢,余夜昇在心里惋惜,你不该这么快就亮出爪子,让我没了多留你几日的理由。
念谁谁灵,想谁准。
余夜昇方才放开污秽斑斑的软缎,下一刻,门就被人踹开。
阿三的黑裤挂在腿裆,摇摇欲坠。
“阿哥!”
他喊,怀里垂死的美人,不是夜莺,又是谁。
06.朱砂
那是一种与死亡不相衬的美丽,因苍白卸去所有修饰,反而真实。
像塞落满嘴新鲜的杨梅,嚼不开,又来不及咽下,只得往外找出路,夜莺的唇上,挂着涔涔红浆。
余夜昇三步踱过来,掰他的嘴。
里头黏腻腥滑,血肉一片。
血水滚下来,弄脏余夜昇的手,他敛眉,方罗帕一时无从找起,想来是昨夜倒错,不知丢到哪里。
“张嘴!”满手血腥,余夜昇暴虐地撬夜莺的牙。
一截断掉的调羹柄血淋淋的掉出来,余夜昇心惊,他藏了这样锋利的东西,竟然用来对付自己。
“阿三!”余夜昇连叫了好几声,才把阿三的魂从夜莺身上拽回来,“去叫车!”余夜昇突然不高兴阿三看夜莺的眼神,不是厌恨,远比厌恨更焦灼,说不清是什么。
连带他也一起恨上怀里奄奄一息的夜莺,为他轻而易举地让自家兄弟沦为蠢货,为他临到濒死还要带着一副美丽的皮相,到他面前晃一晃,留下点印象。
干脆弄死他罢,余夜昇想,成全他,毁了他,一了百了,一笔勾销。
“哥……阿哥……”夜莺张嘴,含糊不清叫了一声。
余夜昇懵了,一只透着死气的手,冰凉凉攀到他的面上,夜莺用看前世情人的眼光,湿润的,倔强的,长久把他凝望:“阿哥……”他艰涩呜咽,“疼……我疼……”
人人喊他阿哥,余夜昇却在夜莺单调的重复中听出爱恨痴缠。
“知道疼,为什么还做傻事?”
夜莺不答,尤似弥留之际,恋恋不舍:“阿哥,我冷,你抱抱我,抱抱我……”
“哥,我要死了,我的枕头底下封了十二块银元,干净的,你去取来吧。”
“哥,埋我的时候,不要草席,草席有虫,咬人,疼……”
“哥,我不想走,我走了,你怎么办?谁来陪你……”
一声“阿哥”,剪刀一般剖开一肚坏心肠,黑心又搏动。
这会儿他倒不鄙夷污脏腥臭了,由得夜莺将血做胭脂,染红他一身青白的长袍:“你不会死的。”他好似活阎王,能断生死,“我不叫你死,你就不会死。”
人是余夜昇亲自抱到车上的,阿三过来接手,他没让。出门,直奔山东路麦家圈最好的西医医院。到底没死成,养足半个月,又是莺声婉转的一只伶俐小鸟。
夜莺能说话后,余夜昇来看过两次,一句没提当日的事,只当他真的死过一回,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