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据说,这位马哲老太太经常让别的老师帮忙收集作业,因而谭季临作为其好友应该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对于这一点谢欢是万分反感的,如果他的地理课作业跑到马哲办公室去,他会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反对。要不是因为平日成绩和学分挂钩,他才懒得去写,爱他妈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他是来学地理的,要写马哲论文他当时就会选修马哲了!这样的做法实在是太不尊重学生,实在是一点都没有关心到学生的想法!
他很想跑去质问谭季临,为什么要这么热心肠,他原以为那种不常见的热血性情是非常让人感动的,可是他现在觉得很讨厌!也许别人会说,管他作业到了谁的手里,反正学分是挂在自己名下,也没有吃亏,何必考虑那么多。但是谢欢不行,他高中时候就想大学专修地理学,只是后来很偶然的事件却彻底转变了他的专业方向。现在他用专业的态度来研究地理学,以赤诚之心对待每次作业,却变成在为马哲费脑子,这个事实他无论怎样也接受不能!
只是贸然跑去质问,这实在不是一个学生对老师应该有的行为,面对这么一个他相当不愿接受,但极有可能出现的未知想法,一旦在脑海中成型,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求证,因为这件事情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谢欢麻利的按了几下手机找到舍友的电话号码拨过去,但是响了很久才接通,那边吵得厉害,他说话对方根本就听不到,只好跑到篮球场角落的树下,才毫无顾忌的大喊对话:“……我问,你们马哲老太太是不是给布置作业了?!……对,就是关于人生的思考……好的,我知道了!”
得到预想的答案,谢欢心里更加愤怒,恨恨的挂断电话,围着跑到一圈圈跑起来。他听说,身子若是累了,脑子就不会再乱想,他就可以不去想那件让他愤怒的事情。
谭季临开到半路想起有重要事,给等待的朋友打了电话道歉,立即调转车头回学校,让他郁闷的是办公室锁了门而他的钥匙留在家里。谭季临想想自己这番折腾就够可笑的,自嘲着是最近熬夜脑筋不清醒了,便到下面的体育场散散步去。
很多人在跑步,灯光明亮的篮球场上也有不少人,欢声笑语呐喊大叫,这是青春的滋味儿,谭季临看着看着嘴角就弧起微笑。
他低头点了支烟,吸了一口吐出烟圈,从烟雾中看到迎面跑来一个男生,速度极快,有一种在发泄心中愤懑的姿态,虽然是从身边飞速经过,谭季临还是瞥到了他的脸。由于运动的缘故致使他需要微微的张开嘴巴来帮助呼吸,汗珠从额头滑下,沾湿了睫毛,根根分明的卷翘着,从脸颊滚落顺着尖俏的下巴蜿蜒着落到精致的锁骨之上,在灯光的反射下,脸庞蒙着一层金色的光晕,眼神都变得有些迷离,整个人都在散发一种极致的性感与诱惑的讯息。
谭季临为自己这样的想法感到吃惊,在这里的都是朝气蓬勃的青年,就像参天大树的成长中还是柔韧挺拔的小树,带着青涩和稚嫩,可他方才所想,完全不是这样,那种惊心动魄的,会让人沉迷的气息。
谭季临想再看看那个男生,他刚才那一瞥并没有看清楚那张俊秀的脸,但四下张望找寻了半天也没再见到。
谢欢跑了几圈,乏力的走到角落里,做了几下舒展运动防止明天腰腿酸痛。他甩甩头抛出所有杂念,准备回宿舍睡觉养精蓄锐明天写论文。不管怎么样,这周的地理选修课就在后天了,到时候就要交作业的。
他慢慢的往体育场门口走,迎面过来一个娇小的女生,原本也没去注意,谁知这女生会在他面前停下站定,这时才发现她扎着高高的马尾辫,青春活泼的小脸洋溢着笑容。谢欢疑惑的看着她,她礼节性的确认了谢欢的身份之后,大方的自我介绍说:“师兄,我叫陆琦瑄,咱们系学生会宣传组的。地理系的那期活动,你的作品非常抢眼,大家都很关注你,期待你参加这次全校大活动呢。咱们系里从来没有在这上面得着彩,这次可全靠你了!”小女生眼睛亮闪闪的,满满的崇拜。
谢欢明白了,陆琦瑄是说的全校创意风尚大赛,每三年举办一次。
他入学时就开始听迎新师兄说过,据说这会是当届学生会最值得拿来铺张设计和建勋留名的好机会,因为通常除了学生还面向社会,评选委员会都是当地名流以及一些知名企业负责人,更加不会少的是学术界的部分权威。因此这场盛事甚至关系到毕业之后的去处,也就理所当然的炙手可热。
不过他前段时间听说今年比赛时间后延了一个月,可能跟国内那场令人期待的盛大赛事有关。他还知道关于大赛的宣传招贴画已经贴出来一个多星期了,但这些他原先都没有在意过。
现在经陆琦瑄这么一提加之方才的郁闷,他便头脑一热应承下来。
谢欢告别小师妹之后,在宿舍楼下遇到一众打球归来的舍友,他们正在热烈的讨论刚才的球赛,而谢欢在脑子里想的都是比赛的事情,创意大赛对于普通学生来说那绝对是一条成功的捷径,就像演绎爱好者通过选秀进入娱乐圈一样。而且这个大赛通常是邀请选手参加的,意思就是学生会已经先做了海选淘汰,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的。
“谢欢,想什么呢?”到宿舍了谢欢还是闷不吭声自己一个人想心事,听到有人叫他才抬头看了一眼:“哦,温凝啊。”
他们的关系比较好谢欢就说了刚才的事,温凝帮他分析了此事的百利无一害,于是谢欢就定下心来去参加,并且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
第二天上午上完课,中午随便吃了些东西,谢欢便开始上网查资料写那篇论文,谭季临的习惯是2000字的论文,下次上课时候交齐,过期不候。
倒腾了一个多小时,谢欢合上笔记本拿出纸笔和图书证直奔图书馆去了,总觉得实体书捧在手里查资料比较有感觉啊。
把所有关于这方面的书都找出来,到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开始一本一本的看,顺手抄下对自己有用的内容,然后统一整理一下,用Word文档保存好了打印出来。出门捶了捶有些酸痛的腰,抬头看天,已是暮色四合,回头看到大钟上指示着7点的位置。
向餐厅看去,只见出的人不见进的客,谢欢有些饿了,抬脚往东门小吃街走去。一下午体力和脑力的双重劳动,让他脚步也比寻常快了许多。
快到校门口了,他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用明辨就知道是谭季临。
蓄着一头浓密而精神的短发,有着宽阔的肩膀和修长的双腿,这样的一个人,理工大的学生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本着学生对老师那种普遍的莫名畏惧感,虽然谢欢是优等生和谭季临也是比较熟悉的,他还是见了就下意识的低下头,能躲则躲,尤其是他这几天很不想见到这个人。
可惜,谭季临在他低下头之前就看到了他,快走了几步靠近,喊道:“谢欢!”
谢欢无奈只好陪着笑脸应道:“叶老师好。”
“去哪啊?”
“嗯,买饭去。”
谭季临惊讶了一下:“现在才吃饭?”
谢欢神情萎顿,着实是累着了,抬了一下手,让谭季临能看到手里卷起的几页A4纸,说:“明天上课,今天一下午终于搞定。”
谭季临随口说:“其实你没必要这么认真的,选修课而已。”
“我喜欢地理学,这本来是我要念的专业。”谢欢一字一字说得很清楚,像是借此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他一下午都在把那个该死的哲学命题往地理范畴里面拉,他不想自己的作业被送到马哲办公室。
谭季临感受到谢欢隐隐的敌意,有些歉疚的笑了一下,却拍着他的背热情的说说:“走吧,我请你吃饭啊!”
谢欢绷着的身体顿时松懈了下来,刚才燃起的想借机贬损一下他热心肠泛滥的斗志全部熄灭,肩膀耷拉着:“切,就这里……不过,老师为什么现在才吃饭呐?”
听到提问,谭季临无奈的说:“我也在写论文。”
谢欢想到学校的评教近在眼前了,虽然谭季临不像是那种蝇营狗苟的人,但是再清高也要保住自己的饭碗吧,更何况谭季临说过很喜欢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