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固然好,可我不喜欢医院里的味道,”他吐了一口气,垂着头说,“闻着,会感觉很难过。”
他又抬头看向我:“你呢?”
“我爸和你爸想法差不多,但要我去学商是不可能的,太无趣了,这辈子不可能学商的......U2你听说过吗,一乐队,出唱片,巡回演出什么的,特酷炫!我以后也想这样。”
“看来一场家庭斗争是难免的了。”他眼里噙着笑意,冲我眨了眨。
对家小孩之所以是对家小孩就是因为他哪里都优秀,不仅成绩优秀思想觉悟优秀,连长得都这么优秀,笑起来...就更优秀了。
我觉得他秀到我了。
“你看得倒透彻,”我摇摇头,“家里公司不一定非得是我继承,我表哥也可以。”
“但当家长的总还是想传给自己孩子的。”
我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不说这个了,她们应该快喝完了,走吗?”我伸出手,一把拉他起身。
“想听你弹吉他。”他突然开口。
我沉默须臾。
“下次吧,有机会的。”
对家小孩猜得果然不错,我执意去学音乐的想法让家里鸡飞狗跳了三个月,最后以我爸甩给我薄薄一沓钱和一句“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告终。我妈抹着眼泪,上楼重重地关上了门。我灰头土脸地拖着行李箱,在高二下学期开学前寒风瑟瑟的街道上遇见了对家小孩,他把我带上车,后座是厚厚一堆医学书。
“你终归是学了医。”我在副驾抱着我的宝贝吉他,有些惋惜地看着他挂在后视镜上的灌篮高手Q版手办。
“没你有魄力。”
“还不是被赶出来了。”我一哂。
“我上了大学总归自由些,可以用课余时间画点东西,”他停顿,“现在你还是要以学业为重。”
这人没比我大几岁,说话怎么跟长辈教训小辈似的。
“道理我知道的啦,我想问,你一个医学生还有空余时间的吗?”
“时间总会有的。”他无奈地笑笑。
他在车上打了个电话,把我安顿在了一位朋友的闲置公寓里,我鼻尖冻得发红,抠着门框看他:“别跟我爸妈说我在这里啊。”
“不会的,前提是你学习不能落下。”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天气冷,他的手却格外温暖,直到他走后,我似乎还能感觉到发间残留的温度和酥酥麻麻的触感。
后来我终于站上了万众瞩目的舞台,灯光打在身上是暖洋洋的,金色的光束比我想象中的更酷炫耀眼,照得我有些恍惚。不知为什么,我总会在这时想起那个冬夜他抚上我头顶时的温度。
我潇洒挥手,拨下第一声电吉他,全场爆发千万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