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掉电话,他才发现阿次传了条微信过来,却不是调休的通知:大哥,自从爸去世后,我就很清楚,工作的每一天都是我在任性。谢谢你的纵容,所以你随时都有认真的权力。六年前你可以为我放弃喜欢的工作,现在我也可以为你做到。
阿初不禁动容,闭上眼靠在班椅上想了想,才回复他:坚持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不叫任性,擅自做主逼你放弃才是任性,所以我不会这么做。另外,放弃遗产的时候,我有重新择业的自由,但我认为经商比行医更适合我,才坚持到现在,所以你不必一直记挂着这件事。
消息刚发过去,他立刻按了撤销,重新发了一条更傲娇的:知道感恩就好,辞职就不必了,我只接受情债肉偿。
不到半分钟,阿次就回了一条:你撤销那条我已经看到了,所以根本无需皮肉交易。
“臭小子。”阿初摇头失笑。
三天后,阿次才轮到调休。不过可以连休四天,这一点阿初还是很满意的。
“明早送孩子们去少年宫之后,我们去KTV吧。”阿初说,“好久没唱歌,都快憋坏了吧?”
“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哥!”阿次由衷道,“也不用什么都替我考虑,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我也想去KTV,还从没在包间里做过,值得挑战。”
“……我刚才少说了个‘色’字。”
阿初琢磨了一下,笑道:“天底下最好色的大哥?听起来也不错!”
“还让不让人好好唱歌了?”阿次恼羞起来。
“唱你的啊,没准更好听呢!”阿初笑得意味深长。
……
周六早上,阿初阿次如计划中那样送孩子们去上课,然后在附近随便找了家KTV。由于来得太早,多数包夜的客人刚刚退房,服务员还来不及打扫包房,他们只能在大堂等待。
巧的是追命记错了上课时间,顾惜朝大清早把他送到少年宫,才发现他本该是下午的课。两人正犹豫该回家还是在外面打发时间,追命眼睛一亮,隔着大玻璃看到了杨家兄弟,于是大咧咧冲进KTV闲聊,聊着聊着就很自然地跟着他们进了包房。至于阿初“在包间做”的计划,俨然已经没有实施的可能。
追命以前确实很害怕杨大老板,但是如今有顾惜朝给他撑腰,也变得有恃无恐。他霸着点歌机点了十几首顾惜朝的主打歌,仍觉得意犹未尽,俨然想把他哥所有的歌曲全点一遍,终于把阿初惹毛了:“再点就把你扔到隔壁的小包厢,自己玩去!”
顾惜朝不乐意了:“怎么就不能点我的歌?”
“那调儿都听几百回了,出来玩还不换点新鲜的!”阿初也有自己的道理。
“原来你是喜新厌旧的人啊!歌听几百回就腻了,那人呢?”顾惜朝意有所指。
阿次装没听到,一边跟追命商量中间插几首歌,一边留心听阿初怎么回答。
阿初浅笑,以过来人的口气给顾惜朝指点迷津:“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只要勤换方式方法,还是会有新鲜感的。”
阿次不觉想到那些已经用过的“方式方法”,和这间“还没做过”的包房。面上不露声色,盯着点歌机屏幕出神,耳背却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
“我只会这几首,你呢?阿次……阿次?”追命一门心思选歌,不能理解阿次的走神。
“哦,就点这些吧。”阿次迅速回神,随口道,“其实你可以试着唱唱别人的歌。”
“可是我很少听别人的歌,除了我哥唱的,其他都是武术表演时放的《精忠报国》……”
“不会唱不用勉强,你就闭嘴老实坐着听吧。”阿初原本想说的是:不会唱就别在KTV耽误工夫了,不但自己玩不痛快,还破坏别人约会。不过就算他下了逐客令,顾惜朝和追命也不会识相地走掉,反而有可能产生逆反心理,更加变本加厉地捣乱——顾惜朝一直都是唯恐天下不乱,而追命的白目往往令事情朝着不正常的方向无限延伸。
第一首就是顾惜朝的成名曲,前奏很长。当追命兴冲冲地把话筒塞到他哥手里时,却被顾惜朝皱着眉推回来:“我唱歌是要钱的!”
追命跟他来回推了几次,终究拗不过他,只能可怜巴巴地自己唱,不过音准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偶尔跑调儿太严重时,阿次会忍不住帮他找找调,但依旧无力挽救这首歌。
“呦,你弟会唱我的歌啊!不会是我的歌迷吧?”顾惜朝颇为意外。
“你想多了。阿次听着调儿,什么歌都能跟着唱。”阿初凝视着弟弟的侧脸,欣赏着他的歌声,却无法忽略掉追命的“杂音”,于是问道,“你知道追命跑调这么严重吗?别人的歌也就算了,连你的歌都唱成这样,怎么也不给他扳扳?”
“扳什么?我觉得挺好的,有他的特色。”顾惜朝不以为然,“你刚才不是还嫌我的歌是陈腔滥调吗?正好现在就换方式方法演绎,绝对有新鲜感!”
“你弟唱歌不能算新鲜感,那是惊悚感。”
阿次和追命唱了一个多钟头,才把顾惜朝的歌唱完。之后阿次又个人发挥了几首,才把麦克风交给顾惜朝。顾惜朝开惯了个唱,对KTV的音响设备不是很满意,随便唱了两首歌,又把麦传到了阿初手上。阿初没犹豫,直接点了首《过火》。原因很简单,他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歌当然也要捡熟悉的点,可阿次却听得别扭。
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让你更寂寞,才会陷入感情漩涡——阿次琢磨着歌词,越听越不爽。以前以为阿初是为和雅淑唱的,也没觉得不妥。现在才发现,字字句句都是针对他来的,心里登时不痛快了:我犯什么错了?哪里背叛过你?你又什么时候给我自由到过火的地步了?当我没发现单位里的眼线啊?
很久没有这么强烈的报社冲动了。他点了首歌,等阿初唱完,立刻夺了麦克风。
阿初有些狐疑地看向屏幕,竟是张惠妹的《日出》。直觉告诉他这里面有问题,一时又搞不清楚问题出在哪。
“当那太阳升起的时候,你的微笑多么的温柔……”阿次冷笑着,唱出这首热情洋溢的歌曲,似乎还带着股报复的狠劲儿,令人很是费解。
阿初喝着饮料,仍琢磨不透弟弟的用意,直到他唱到副歌的部分“MyloveIwillnevergo,这就是我的爱在日出后……”阿初一口饮料差点喷出来,这歌词除了日暮就是日出,倒是没黄爆到直截了当“日慕初”。能如此迅速地找到这样一首歌,可见阿次早有了“犯上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