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叶思朝一时有些愣怔,但他脑子转得更快些,在新闻场里经营了这么久事情见得多,自然也听得出是怎么个回事。
叶思朝花了一秒时间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反应才对,他稳住握着手机的手,尽量自然道:“恭喜,你总算走出去了。”
唐逢久没有回答,水声大概盖过了什么声音。
叶思朝脑子里的筋打的两三个结在他自己暴力的撕扯下总算解开,回过神,他顿时冷了声音道:“和别人做过后打电话给你的‘白月光’,这叫个什么事?”
叶思朝同往常一样挂断了电话,唐逢久同往常一样对着冰冷的手机屏幕沉默许久。
叶思朝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起身的时候脑袋晕了会儿,面上的烧并未好多少。一边心中盘算要再去医院瞧一瞧,一边略狼狈地去茶水间泡咖啡。
等他再回来时,手机震了有好一会儿,翻开可见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来自唐逢久的。
原来他去茶水间泡个咖啡用了那么长时间?
他的动作的确略显迟缓,再次接起电话的时候他也没了多少耐心,只是一句指责的话还没有说完,对面一个低沉的男音劈头盖脸道:“你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叶思朝:“……”
“安怡酒店1045,快点。”
说完,那男人火速将通话关闭。
叶思朝:“……”这八成是个神经病。
叶思朝最后还是请了假,病假。只可惜孙医生这一天不轮值,接下来一周的安排又要重新安排,想到这里,他的脑神经又开始抽疯。
在这个消息一确认的时候,整个办公室都暗地里炸开了,不过这都不关叶某人的事。
叶思朝驱车离开公司的时候便听见了有女同事私下庆幸,他只摇摇头,颜值已经拯救不了他在女同事心中的形象了。
叶思朝和唐逢久的故事只有开头就结束了,后面的都是两个人的自作多情。两个人自作多情可不一定会合成一块夹心饼,也有可能是一团浆糊。
其实事情挺简单——十来年前,还不成熟的两人都爱过,但从未在一起。原因也很简单,唐逢久想要叶思朝的爱,叶思朝考虑的却是未来。
唐逢久承受不起叶家父母的怒火,这一点在十三年前唐逢久第一次与叶思朝告白时唐逢久就清楚。
当然,那个时候叶思朝还是直的。
发小是个尴尬的身份,然后黏黏糊糊弄了十三年。十三年里叶思朝至少有百来次拒绝,也有百来次唐逢久的“大彻大悟”,然而大彻大悟之后该黏着的还是黏着。
现在,叶思朝是出于发小的情谊,唐逢久却忍不住给自己加戏。
同往常一样。
里面的真实性怕是这二人没有一个清楚的。
你如果问叶思朝怎么想的。
那他一定没有想法。
是唐逢久把他拉进了一个不属于乖宝宝的世界,初恋也为了唐逢久单方面的告白和他分手。后来还能喜欢上这个毁了他世界的人还真是“天意”,就像狗血小说里的剧情一样,不合常理。
当叶思朝二十二岁有能力从家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唐逢久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而当叶思朝决定安定下来与唐逢久当一辈子都朋友的时候,唐逢久又与前男友分手了,那时候他的生意失败已有一年,而在新闻业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唐逢久完美错过他的低谷期。
他也完美地离开了青春,提早步入毫无生气的中年。
虽然他才三十岁。
只是一个人放手,另一个就贴上来。
比蜂蜜还粘糊的关系。
啧,这叫个什么事?
“我已经到了安怡酒店楼下。”他翻开通讯录发了信息过去,只是一开车门便远远看见两个男人正在争吵,一高一矮,一个高大健硕,另一个就显得相对娇小了。
唐逢久和男人比起来要小一些,比起女人又是高一些,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白得通透,玉石似的。
叶思朝又在脑海里给自己发小冠上了一大堆形容词,天知道他发小怎么会身世凄苦却又长得比大户人家小少爷还要嫩。至少他认识的大户人家小少爷不管内心有多嘤嘤嘤,外表都挺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