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他听完我的话之后蹦跶到我的面前,拉着我的双手倒退着走,“齐齐,我告诉你哦,也许这就是我们前世有缘啊,哈哈哈哈~”
他的眼睛亮亮的,笑颜甜甜的,橙红色的夕阳在他的小卷毛上跳跃,似乎有鲜活的生命力从他小小的身体里迸发出来,沿着我们相互拉扯的手指窜上我的手臂。
我好烫啊。
丁暮初一定是给我下蛊了。
这个omega,很危险。
然后我就毫无警惕之心地跟着这个危险的omega一起吃饭去了。
地点是校外的一家小饭馆,神奇的是,他喜欢的菜也都很合我的口味。
而且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细聊之下,我还发现我们俩有许多共同的爱好,简直一见如故、一拍即合,恨不能点上三炷香当场结义!
这是什么!这就是缘分的证明!之一!
缘,真的妙不可言!
当然,最后我们还是没有真的结义啦,原因丁暮初也没告诉我,就让我猜。
我猜……我也不告诉你。
21
等我快乐地和豆丁告别回到宿舍……
哦对,一顿饭的时间之后,我已经可以叫丁暮初的小名啦!不是学长,也不是副社,也不是普罗大众都能叫的大名!而是亲昵的!可爱的!小名!
听说除了我就只有迟知春才有这待遇诶!
唉,讲真,要不是先嗑了狼卷,我都想嗑我豆了……
诶,等等,等等等等,狼卷……
正擦着湿头发的我想到这里忽然就是一愣!
完了完了!我好像忘了什么……
我随手将毛巾搭在脑袋上,颤抖着手拿起手机……
收在消息盒子里的【暮春知初】右边是鲜红的999+,底下还有橙色的有人@你的小字。
我……我又慌了。
第10章庸
22
我做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甚至做好了被骂一顿之后踢出cp群的准备,然后才继续颤抖着手点开了群消息。
不是,我就嗑个cp而已,咋还整得不是心慌就是跟得了帕金森似的手抖呢?
Wha……算了算了,这个还是有所谓的,哪天得去体检一下,狗命重要。
说回群聊。
那个@因为消息太多已经翻不上去了,我只好大概翻看了一下最近的几页消息,发现大家的情绪似乎还比较稳定,没有人在讨论三天之内sa了我之类的话题,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就是“天选之弟”。
嗯?天选之弟?什么玩意儿?
我见缝插针地问了一句,得到了好心群友甩来的一个论坛链接。
我打开一看。
咦,这不是我校论坛嘛。
我再定睛一看——
主题:暴娇猫咪今天的画风是不是哪里不对啊!!
楼主-云吸猫王者:
看不懂标题的可以出帖了哈!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