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也不知怎么地,那狼仿佛被电击一样,打着滚翻了下去。另一只靠近的狼也停止了嚎叫和躁动,仿佛碰到什么可怕的事物,拖着尾巴走回了狼群。
冯欢欢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副诡异的景象——那最接近自己的狼此刻在窗下疯狂的打着滚,一会儿竟口吐鲜血一命呜呼了。
那群狼纷纷垂下了头,邪恶的绿眼睛仿佛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很快便灰溜溜的走了。
冯欢欢一屁股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只觉得身上的汗都把地上湿透了。她忽然觉得胸口有一丝暖意,低头一看,胸前有个物件在发光。她拽出小红绳,看着那块莹润的物件,黑暗中发出了绿油油的光泽,仿佛一盏小小的绿灯。这个绿却不同于狼的眼睛,没有恐怖和阴森,只是温温润润,仿佛能照亮所有的黑暗。
冯欢欢看着这块似玉非玉似石非石的物件,自言自语,“玲珑,难道又是你?”
这个叫玲珑的东东,是自己恳求黄大夫带上手术台的唯一的东西。
三年前,冯欢欢在癌症晚期病房碰到过一位老爷爷。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做化疗一个人去,做放疗也一个人去,从没有一个人来看他。癌细胞已经在他的体内扩散,侵蚀了他所有的器官,斗大的汗滴将病号服湿透了一身又一身,整个人都瘦小的只剩一个骨头架子了,但是却没听见他喊疼。
最后的时光,所有的医生都放弃治疗了。他本应该回到家里,再享受一下人世间的温暖。可是没有人来接他。冯欢欢那时还是个实习大夫,她只要值班就会来陪着老人,说说话,擦擦身,喂他吃两口粥,甚至帮他抵挡一下周围人的白眼。
终于那个时刻还是来临了,老人弥留之际拉着冯欢欢的手,塞进一样东西,“拿着,谁都不要给。”冯欢欢认出这个物件,那是老人的随身之物,据说是他当抗战老兵时在战场上捡的。
冯欢欢正在犹疑之际,老人已经去了。随后病房外早已候着的人冲了进来,翻看老人的柜子,衣服,甚至摆弄他的身体。冯欢欢握紧了那个物件,什么都没说。她回到医生办公室,看着手心中那个绿绿白白晶莹剔透的家伙,“就叫你玲珑吧。”
一个偶然的机会,冯欢欢察觉到玲珑似乎有些不寻常。那次她轮岗到产科病房,正好碰上一次医闹。本来没多大的事,母子也平安,偏偏那些家属不讲道理。最后,竟挥起拳头向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大夫招呼。冯欢欢赶紧站出来,用自己那细细的小胳膊挡住了那个巨大的拳头。她明白,自己这就是螳臂当车,可是再怎么也不能让干了一辈子的老大夫受伤啊。说也奇怪,那拳头砸下来的时候仿佛棉花团一样,反观那男的,却捂着胳膊疼了半天,悻悻的走了。冯欢欢莫名其妙的看着自己的胳膊,什么也没干啊。只是胸前一股股暖意流过,她自言自语,“玲珑,难道是你?”
冯欢欢再也睡不着,她忽然有个想法。这个玲珑说不定是个宝物,自己带着她上手术台结果穿越到了这个时代。如果时机得当,自己说不定能穿回去啊。她一抬头,夜色正浓,月亮如银盘一样悬在半空中,四周一片清明。她是个行动派,急匆匆的跑出门去。
她对着月光闭上眼睛,高举玲珑,学着《月光宝盒》里星爷的样子,念念有词,“菠萝菠萝蜜,我冯欢欢要回去!”
一睁眼,她愣了,这不还是荒郊野岭的文山村吗?不行,再来,“南无阿弥佗佛,我冯欢欢要回去!”试探着睁开眼,我靠,耍我呢!
冯欢欢团团打了几个转,不行,这样不行,一定有个地方出问题了。她仔细回忆,玲珑发挥威力时的所有细节。忽然一拍大腿,这玲珑永远是最危险的时候才会出手,一般时刻人家就装菜。想通了此关节,冯欢欢吸足一口气,一头撞向门口那块大石头,大叫一声,“玲珑带我走!”
当然,冯欢欢没舍得下那么大劲儿,只是头上撞了个大包,然后她就捂着头蹲在石边龇牙咧嘴。她抬头一看,眼前啥时候出来一群人,“喂,你们干嘛呢?”
“你干嘛呢?”沈芳的声音。
旁边有人哂笑,“这小李八成是被狼吓傻了吧。”
冯欢欢一听此言,气不打一处来,“你不怕狼?刚才狼围攻我的时候,怎么没见你来打啊!现在狼跑了,一个个跑了出来,还笑话我。你要是看见狼的绿眼睛,大白牙,估计早就吓尿了吧。”
“诶,这小李同志说话怎么这样冲啊。大家都是革命同志,要互相团结嘛!”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冯欢欢瞄了他一眼,觉得应该是个干部,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你怎么把狼赶跑的啊?”沈芳很奇怪。
“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我练过的啊。你们瞧瞧那窗户边是啥?”
早有两个小伙子跑过去,“村长,队长,这有一只死狼。”
大家匆匆跑过去,“这是你打死的?”
冯欢欢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说是吧又觉得不是,说不是吧又怎么解释这具尸体呢?只能一梗脖子,“估计是只老狼,几棒槌下去就这样了。”一群人睁大了眼睛,仿佛面前是个外星人。
那个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小李,这狼群最是记仇,它们在这儿吃了亏,很快就会卷土重来。我们以前不知道小李是个高人,所以跑过来看看。现在看来是多余的,以后还是小李战斗在这个防狼第一线。”
冯欢欢登时腿都软了,“不行,别介啊,这样不行啊。喂,你们别走啊。”看着一群人远去的背影,她气的大叫,“想整我啊,没门!”
第二天,冯欢欢扛着扁担垂头丧气的来到了湖边。她也不说话,别人干啥她就干啥。大家都叫她狼战士,脏活累活都叫她,只把冯欢欢气的要吐血。
真正一干活,她才发现根本拿不动大锤子,担不了多少石块就压得她走路都画圈。她只能咬牙坚持着。这几天身上到处是伤,现在肩膀也磨破了,衣服被血粘在肩膀上,丝丝的疼。然而稍微一怠慢,大家就笑她鬼上身多作怪。冯欢欢在这儿接连吃了几次亏,现在即使心底火冒,也不敢多说话。忍,我忍,生存下去,咬牙生存下去!
她侧耳听大家的对话,现在是农闲,所以文山村青壮年劳力都被抽调过来修水库,无论男女。这就是那个挣工分。冯欢欢心里一片悲凉,这跟秦始皇修长城的生产效率有什么区别!
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此刻的问题是,她该去哪里吃饭。看妈妈留下的装备,不像是开火的样子。她悄悄打量周遭,渐渐锁定了几个人,看样子也是知青。待会只能看他们行事了。
收工了,果然那几个人扛着农具结伴走了。冯欢欢拿起锄头,悄悄跟上了。
经过屋子的时候,她拿了破瓷钵,又偷偷跟在他们后面。没一会,便看见一间孤零零的老房子,里面黑洞洞的。那几个人果然走了进去。一进去,里面有口井口大的大锅,正冒着热气。冯欢欢吞了一口口水,好香啊!
冯欢欢觉得这么去吃似乎有点别扭,她一直想找个机会搭个讪,可是总是插不上话。冯欢欢叹了一口气,看来老妈在这里的人缘可不大好。这个她也有心理准备,老妈一辈子就喜欢端着大家闺秀的范儿,换了几个工作单位就是群众基础不太好。冯欢欢这一点可跟妈妈大不一样,她从小就是个呼朋唤友的主儿。心下暗忖,没事,这事算啥,我能应付。
吃饭前,那几个知青拿着□□,跳了一段舞,喊了一阵口号。她此时已经明白了,在这里别人干嘛你就得干嘛。别觉得无聊,别觉得丢人,冯欢欢还怕跟别人比脸皮厚。况且这个更是难不倒自己,看两眼便学会了,只是跳着跳着才发现手上没有拿□□。赶紧满身翻,说也奇怪,竟没有。大家齐刷刷的看着她,她心里一横,一翻白眼,忘带了。
打饭的是沈芳,厉声说道,“李萱琴,你什么时候能改改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看在你这两天生病,先吃饭。回去写三份检查!”
她瞟了一眼沈芳,她正拿着个一米长的像铁锹一样的锅铲在锅里搅合着,看都不看她一眼。在食堂吃饭的人总共就五个人,三男两女。除了自己一个女的,另外一个是个戴着眼镜的女孩,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
中午饭一个黄馒头,一碗稀的能看见人影的粥,一碟咸菜。冯欢欢苦笑,这么大的劳动量,吃的这么少,怪不得这里的人都瘦的打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