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昊说出了后世部队的普通训练之法,并且一边说一边做出了示范。一番演示下来,别人看来或许没什么,可在作为练兵名将的高顺看来,这些建议无一不是至理名言。
高顺两眼冒光的看着吴昊,不明白吴昊是咋想出这些可以决定练兵格局的士兵训练之法。
不过片刻,高顺的脸就垮了下来,“主公,这样一来,训练量是不是有些大了,我怕士兵坚持不下来。”
对于吴昊的提议,高顺很是心动。可这也让高顺有些为难,他虽然知道这些训练之法对士兵有好处。
……
“无妨,以后士兵和我一样每日三餐,中午或者晚上给士兵管顿肉。”吴昊摆手,面色平静。
“主公,这样花销是不是有些大了。”高顺是很高兴,自己的士兵吃的好了。可他也要为吴昊考虑,毕竟吴昊是他们的主公,一切都要为吴昊着想。
“我准备大兴商业,至于花销我自会解决。你安心为我练兵即可,我要的是百战之士,狰狞强军。”
“对于陷阵营我是很期待的。”
“必不负主公所托。”
“我这就走了,你且安心练兵即可,其他诸事你无需费心。”
吴昊和典韦等人
(本章未完,请翻页)
打马返回刺史府,去时三个人,来时四个人,多出来的正是张大彪。
门口的衙役都惊讶的看着张大彪,以为这又是吴昊招收的猛将。
回到书房的吴昊想让人写一篇招兵启示,左右环顾,这才发现自己身边都是浑身蛮力的肌肉疙瘩,像典韦这种更是斗字不识一个,其他人也是略通笔墨而已,甚至还不如自己。
此时的吴昊才深知文人才子的重要性,文人并不是一无是处。那句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丁,也不全对。
吴昊让人叫来管家福伯,让福伯执笔,自己口述。
吴昊自己不写那是有缘由的,毕竟后世钢笔,圆珠笔写习惯了,来到三国写了十几年毛笔字,还是不太好看。
福伯在桌上铺开绸缎,执笔立在一旁,等待吴昊口述。
看着桌上铺着的绸缎,吴昊可谓是心疼至极,虽然在蔡伦改进了造纸术后,纸张便宜了很多,但也不是一般家庭能够用的起的。
加之蔡伦纸书写并不是很流畅,而且容易碎,不易保藏。丝绸相比之下便好多了,唯一的不足便是贵。所以东汉年间,人民普遍还在用竹简。
福伯书写好了之后,顺了顺毛笔,搭在砚台之上。吹干布帛上的墨迹后,递给吴昊。
看着布帛的吴昊感觉写的不错,觉得是自己说得好,并不是管家写得好,为此还小小得意了一把。
布帛上写着招募人才和士兵云云。
……
吴昊招来门口侍立的张大彪,将布帛交于他,吩咐其将告示贴到城门口,人口汇集之处。并在府上找了一个识文断字的伙计,让其跟随前去,为百姓讲解布告上的内容。
古时候10个百姓有一个认字便不错了,有文化的人可是很吃香的,一般像吴昊派出去的那种识文断字的伙计,工钱可是干苦力仆役的两倍多。
可书写文章的便可做哪官府不入流的小吏,为地方官书写政令,受百姓敬仰,也是显赫至极了。
至于文采斐然且有家族势力的那更是了不得,无一不是主政一方。所以说古时候的文人大多都在世家。
寒门学子想要当官,无一不是依附于一方世家,靠着世家的资源上位。在从中反哺于世家。
看着两人手拿布告走出去,吴昊长舒一口气。他不知道的是这次布告的张贴可是为他招募了一位大才,那便是后世流传身曹营,心在汉,姓单,名福,后弃武从文改名徐庶,又巧破曹仁八门金锁阵,帮刘备打胜好几仗的三国名士。
由于文人的缺失,吴昊觉得自己的这个小集团就像一个发育不良的婴儿,头重脚轻。便准备去沐浴更衣,进行他自己认为最神圣的事————召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