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不再写作。
我17岁那年,我救了两个人的命。他们俩是这么说的,说我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我救了他们。
一个叫祁疏,另一个叫李煜。他们是同班同学。
那天我放学,走在路上。经过一条巷子时,我听到里面有很嘈杂的声音。我这个人很喜欢看热闹,但那条巷子很深,我站在巷口根本看不到里面,于是我就仔细地听,隐隐约约听到“踹死你”、“真恶心”之类的词,我立马察觉到不对劲,他们一定是被校园暴力了。
其实在高中的这三年,我胆子很小,根本没有为谁拼过,甚至没有为自己拼过。
但那天,我冲了进去。眼前,是两个倒在血泊中的男生和一群拿着铁棍和砖头的男生。我很大声地说:“我已经拍了视频,你们不想我报警的话就快点离开!”有几个人开始慌了,但其中一个男生拿着棍子走到我跟前,说:“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报警?”说完他就开始摸我口袋,我挣脱,他又叫上他的兄弟把我按在地上,拿走了我手机,然后那一群人就跑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这两人已经奄奄一息,我没了手机没法打电话,看他俩根本说不出话的样子,我只好自己去他们身上找手机。
后来,他们被送到了医院,我也就回家了。我没有报警,但他俩的父母报了警,最终警察还是找到了我。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做了笔录。最后警察问我愿不愿意去指认凶手,我点了头。
其实,那天我在找手机的时候,有只手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他用很虚弱的声音说:“等我来找你。”
其实吧,我一点也不怕指认了凶手会被报复。后来祁疏问我:“你怎么这么猛,直接冲进来了,不知道找帮手吗?”“哈哈哈哈哈......我连手机录视频都是编的,我哪里有时间录视频,得亏我聪明!”我顿了一会儿,说:“为啥你们都不告诉我另一个人在哪?”
祁疏还是什么都没说。我也不再问。
不说也好,我也不是一个坦诚心扉的人。我都可以隐瞒自己,李煜当然也可以。
只是你说过会来找我,我要是忘了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