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早早吃完饭,回到屋里倒头就睡。
早晨,太阳初升,阳光照射在皮肤上,暖洋洋的,身体里的小宇宙一同被点燃,起床跑步。
晨跑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好习惯,前辈子不管懒成什么样,一周最少也要跑上那么两三趟,年少不知身体好,错把女人当成宝。
跑步带来的好处有很多,健康只是其一,跑出汗后,浑身畅酣淋漓的感觉最让人爽快,一天心情都会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状态,还有强肾,养精......咳咳,扯远了。
总之,百利而无一害,好处多多,为此他每天还会特地多跑远点,一切为了更好的生活!
路上街边小商小贩,摊位都已经支楞起来了,卖早点的不算太多,主要还是消费能力不高,如果你早上不在家里吃饭,而是去买着吃,别人一定会认为你这是“烧包”,就是有钱烧的,有这钱,够做多少顿早饭的了。
还有一点,就是个体户不是谁都能下定决心去做的,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用,非要去做那遭人白眼儿的奸商,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好在药都市经商的人颇多,这种风气倒没有太过强烈。
毕竟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人发家致富,人们会渐渐趋向于向钱看,老一套观念终将随时代变迁,遗存于历史长河之中。
现在干小吃餐饮的,以后少不了赚大钱,第一个群螃蟹的,再不济也能混套房子。
边跑边想着未来一些发展变化,对向一道靓丽身影猝不及防跟沈道撞了个满怀。
嗯,很舒服,软软的那种。
对面那人下意识想要拉扯住一些东西,稳住身行,奈何周围空无一物,只能胡乱摆手,去抓沈道的衣服。
沈道正是反应灵敏的年龄,下意识一个闪躲,诶?没抓着!
对方来不及反应,一个结结实实地屁股墩儿,疼的她呲牙咧嘴,嘴上还不依不饶地喊道,“喂,你怎么看路的,嘶!疼死我了。”
这锅沈道表示不背,虽说他在想事,可是注意力一直都在留意前方的路况,明明是对方不知道从哪个小巷里突然窜出来,不说转弯让直行,你恶人先告状也没这个道理啊?
“你还不快来扶我一下,有没有一点雷锋精神?”
沈道被这么一句富有年代感的话逗笑了,还算绅士的伸手去扶她。
一抬头,双目对视,眼神中一丝惊讶一闪而过,对面这个女孩太漂亮了。
小翻领,五道扣,双胸兜,俩斜插口袋,二指宽夹克收口底边,深蓝色外套,相比于徐东那小子的喇叭裤蛤蟆镜,这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时髦,裤子偏肥大,现在看有些另类,可以后世眼光来看就刚刚好,一双鞋沈道看不出什么牌子,但从刷的锃亮的鞋面来看,对方应该很爱干净。
一切都是那么合契,从感觉到气质。
当然,沈道是以欣赏的眼光来看待的,完全是出于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本能。
前世不管原装的还是不原装的,他都见过,比她好看的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他早就过了下体思考的年纪了,倒不至于露出什么猪哥样。
唯一吸引沈道的一点,是她身上纯真年代朴实的印记,清新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