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着曲烈背着死沉的背篓,艰难地咬牙前行。
在走了一个多时辰后终于到了县城,累得姜甜甜一面叉着腰直踹气,一面擦拭着额上滚滚而下的汗珠。
她抬脚动了动,脚指头磨出的血泡疼得姜甜甜呲牙咧嘴。
反观曲烈,除了额上冒出些许汗水,连气都不带喘的。
原主也是干惯粗活的人,但自她附体后这副身体反变得娇弱不太耐劳了。
曲烈第一次进县城,止不住的好奇,东瞧瞧西瞧瞧,一脸的喜色。
姜甜甜准备先把背篓里的草药卖了,再看看有没有其他赚钱的商机。
等赚到钱,找医术好些的大夫出疹。
还得留出租房的银钱,一家六口人老宅的茅草屋住不下,两个病人更不适合住。
搬出来还得添置一些家伙事。
林林总总都得需要银子。
姜甜甜打量着这个县城,集市很是热闹,她带着曲烈向路人打听了下集市的大致情况。
东面铺子,大都是酒楼、绣坊、茶楼、书肆、医馆等高端些的铺子。
西面的都是些小摊小贩聚集之地,简称菜市场。
姜甜甜打听了医馆的情况就直接拉着曲烈往东街医馆去了,县城里有两家大药馆,其中保安医馆知名度更高,据说祖上有过御医,目前坐诊的大夫医术都挺高明,病人也更喜欢到保安医馆。
所以这家是姜甜甜的首选。
刚跨入医馆就与一个穿着翠绿衣裳的姑娘撞在了一起,要不是曲烈及时扶了一把,她大概连人带背篓直接摔地上。
“这不是姜甜甜吗?怎么又来缠着我家表少爷了?真是不知羞耻!”
姜甜甜皱着眉头,揉了揉额角,才想起这个人是林家小姐林倩柔的贴身丫鬟,她家小姐林倩柔和原主都爱慕着封肃。
但一个是员外之女,又是封肃的表妹;而原主却是泥腿子女儿的乡下丫头。
而原主会嫁给曲昭,除了她父母的原因,还有这个表小姐的手笔。
她见不得姜甜甜像只苍绳般围着表哥转,所以给了银钱让姜甜甜爹娘早早将她嫁出去。
这事原主不知道,现在的姜甜甜也不知道。
如果姜甜甜知道,肯定会翻白眼,说句谢谢你全家。
林倩柔万没想到,这只臭苍绳都嫁人了,又来纠缠表哥,一时恨得牙痒痒。
所以示意丫鬟找茬,想给姜甜甜难堪。
姜甜甜顿时反应过来,县城的多数产业都是封家的。
姜甜甜瞬间有一种哔了狗的心情。
“往日没有见识,初见封公子一表人才,总以为封公子是天下第一美好之人,难免心有所喜。直至见了我相公之后,方觉人外有人,终明白对封公子的喜爱之情乃纯粹对美好事物的欣赏,而非男女之情。”
要不是担心会增加恶感值,她早直接怼回去了。
哪能像现在这般温和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姜甜甜看着林倩柔就差说,你的表哥现在的她看不上了,所以请你别老跟她过不去了。
她看着林倩柔瞪大着双眼,看着她的目光很是古怪,好像看着什么三条腿的癞蛤蟆,长角的老鼠似的,有那么些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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