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阅读_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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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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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头看着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着无精打采的身体搭着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着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着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着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着,看着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着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着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着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着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着,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chapter22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告白的最好时机”这种东西?

喜欢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个人,真的很重要吗?

我们看了太多好莱乌电影,看过太多日剧,看过太多言情小说与少女漫画等,这些东西再再教育我们,告白一定要浪漫,一定要精心设计,一定要让对方眼睛为之一亮(最好还能够再荡气回肠中带点淡淡的泪光),不然就辜负了“爱情”两个字之所以发生在妳我之间、而不是其它人的独特意义!

受过长期精良的训练,我们知道告白的时机可以有很多可能。

例如在课堂上朗颂国文课文时突然若无其事地说出“沈佳仪我好喜欢妳,请妳当我的女朋友吧”这样的怪句子,或是在扫地时间一起倒垃圾时不经意将喜欢脱口而出,或是在朝会时操场上唱国歌时吼出喜欢妳……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爱情,意味着至少有一百种喜欢人的方式,既然如此,告白的时机也就真的是千奇百怪。

但,吊诡的问题来了……如果女孩也喜欢男孩,那么男孩在什么时机告白,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即使告白的方式五花八门,看起来很有怦怦响动的生命力,但如果告白的对方,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交往”,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衣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即使男孩一边打呵欠一边告白,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剩下失败的一成机率,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呵欠告白的瞬间,歼灭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仅仅是表象,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再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惜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能够拥有最好的心情,好记忆相本里留存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

多么诚意的心意。

回到故事。

错过了我心中理想的告白时机,整个大一,就在继续与沈佳仪维持好友关系的模棱两可中度过。

在那个根本没有手机的年代,我在宿舍公共电话前长长的队伍里,拿着电话卡度过好快乐的夜晚。

抽屉里沈佳仪的信件越来越厚。

为了缩短我跟沈佳仪的致命三公分,我时不时就往隔壁清大的游泳池跑。

为沈佳仪哼哼写写的歌,已经可以出一张精选辑了。

在这段期间,我与这群同样喜欢沈佳仪的死党们,在泳池里度过一个充满氯气味道的夏天,晒足热腾腾的阳光。此时大家一个个都知道了我对沈佳仪的喜欢都很骇异我的心机与布局,更被我以强大友情为后盾的爱情实力给震慑住,纷纷打退堂鼓。

“所以,就只剩下我孤军奋战啰!”我笑笑;在泳池旁吃着热狗。

“柯景腾,我恨你!”廖英宏咬牙,跳水。

水花四溅中,许博淳重考上了淡江资工。

而我,办了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九杯刀,自然是起名自我的绰号九把刀了。

是的,当了小说家后,每次遇到采访都会碰上一模一样问题:“为什么你的笔名叫九把刀”,对我的骚扰已到黯然消魂的地步。

在此回答个痛快。

九把刀是我大学的绰号。为什么九把刀是绰号,肇因于我写了一手很无厘头的歌,歌词极短:“九把刀,把他磨一磨,它就会……亮晶晶!亮晶晶!”别问我在写三小,大家下意识都联想到我,在那一瞬间我的绰号就这么拍板定案。之后谏选笔名时我根本没有细想,九把刀便九把刀。

为什么要办什么鬼格斗赛?

我很热血,喜欢看格斗漫画,《刃丸》、《第一神拳》、《斗鸡》、《功夫旋风儿》、《铁拳小子》、《柔道部物语》都是我的最爱;我国小国中时也很爱找人打架,到了大学甚至还买了副拳击手套在寝室,对着墙壁就是一阵自hight式、装模作样的殴打。

但我很疑惑,交通大学明明就是个近乎男校的鬼地方,为什么我所看到的同学都是一副好学生的金丝眼镜仔模样,没有杀气腾腾的男儿精神呢?难道漫画《魁!男塾》都是骗人的吗?

经过我在三深思后,我决定办一场打架比赛,来帮助积弱不振的交大壮阳一下。

“打架比赛?拜托,九把刀,根本没有人会理你的好不好。”室友孝纶举着哑铃,不屑道。孝纶是个肌肉训练狂。

“怎么可能,打架比赛耶!超屌的,免费提供想要打架、却找不到人揍的优秀青年街头格斗,靠!怎么可能会没搞头?就算是收报名费也很合理!”我大呼,拿出全开墙报纸摊在床上,准备画海报。

“打架比赛听起来很lobsp;“就这么办。”我从善如流。

“还有呀,一定要采取现场报名,我猜一定会有人只是报好玩的,可是现场没有到的话,对决名单就要重新安排了,很麻烦”建汉提醒我。

果然有道理,我只有猛点头的份。

“建汉你跟九把刀发什么神经,根本不会有人鸟这种烂比赛好不好!”孝纶依旧嗤之以鼻,枉费他平常老是想找我干友谊架。

“奖品是什么才是关键,只要有好的奖品就会吸引人来参加。”室友王义智随口说,一边遥控鼠标从网络的芳邻里抓爱情动作片。

靠,我穷死了,哪来的奖品!

“最强。”王义智不解?

“‘最强’这个字,就像男子汉最好的奖品。”我满意地握紧麦克比。

于是好大喜功的我,将这场打架比赛取作“九刀杯自由格斗赛”,并将几张海报贴在宿舍公布与寝室门口,时间就订在期中考刚刚好结束的当晚,地点是大剌剌的管理科系系管地下室!

毫不意外的,这场怪异的打架比赛很快就引起了广大的嘘声。同学们一致认为是爱搞怪的我又在唬烂了,在学校殿堂,科学园区的重镇交通大学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比赛出现。

然而大家越不采信,我的心意就越是认真,非常逞强地想把比赛搞定。

另一方面,身为主办人兼格斗赛选手,打架的内容可不能太漏气。我开始在寝室练拳,猛举哑铃,并幻想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对手,然后……狠、狠、揍、死、他!

“九把刀,你一定是疯子。”建汉愣愣地看着挥汗如雨的我。

“要珍惜跟疯子同寝的缘分啊!建汉,我当你报名啰!哈哈!”我大笑。

期末考结束在会计学考试后的夜晚,许多同学闻风而来,挤在地下室准备看热闹。而我则跟很讲义气的室友们,在石子地上慢条斯理扑好巧拼地板,增加安全性,好让寝技或摔技有发挥的空间。

由于头脑很好的交大学生真的很怕打架,所以现场报名打架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我简直傻眼,跟我预期的暴走族大会串未免落差太大。

此时,感人肺腑的事情发生了。

“干,你们真的很孬种耶,只会说九把刀不敢真的办比赛,结果办了又没有人敢打,妈的,加我一个!”一向爱泼我冷水的孝纶卷起袖子,昂首阔步走过来报名。

“看来我也不能只是耍耍皮子。九把刀,我一个。”建汉拍拍我的肩膀,脱掉上衣,露出长满长毛的史前胸肌。

“大家都这么捧场,但他妈的我还真的不敢打!不过我可以当裁判啦,计时的工作就交给我了,九把刀你就专心揍人吧。”义智也抖擞起精神。

室友都那么有义气,我能说什么?

混帐啊!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那么,身为主办人,打开场赛启动大家‘真打’的觉悟,可是我的责任啊!”我爽朗的走到现场报名的三个参加者前,帅气地选了一个我绝对不可能打赢的对手。

刘建伟,一个来自马来西亚的侨生,跆拳道社的红带(没钱参加升等黑带的考试,但相信我,他黑带到不行啊!),比我高半个头。最恐怖的是,建伟在马来西亚曾经学过泰拳,寝室里还用链子拴吊着一个沙袋练踢(请问你是来台湾念书还是杀人的?)。我粗陋的拳套跟建伟的沙袋比起来,不是寒酸可以形容的,根本就是个屁!

“建伟,我跟你打开场。”我说,建伟欣然下场。

全场哗然,纷纷鼓噪起来。

拟问我为什么选建伟?很好。因为我是硬汉,就这么简单。

这篇爱情小说连载至今,竟出现如此突兀的武打场面,相信也是各位读者史料未及的。但就我的个性来说,这场个格斗赛之所以发生,完全无法回避的必然。

这是我人声中重要的一夜。

“九把刀,你会被打死!”义智把我拉到一旁,好心提醒我:“建伟喜欢的女孩子正在旁边看,挪,就是她。在这种情况下你根本就会被打着玩。”

我顺着义智的眼神,立刻就找到了建伟中意的女孩。唔,女孩是现任跆拳道道社长的女友,建伟万一输给了没学过格斗技的我,这辈子就别想追她了!

“哼,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超越格斗技的草根流氓打架!”我不理会义智,大大方方走道建伟前,等待身为主持人的义智吹哨。

两人脱了鞋,站在勉强凑合的巧拼地板上。

义智走到我们中央,大声朗诵我写好的规则条文:“比赛采取三回合制,每一回合一分钟,遇到流血情况则暂停,胜负由全场观众鼓掌大小生认定产生。两位选手请注意,比赛可以戳眼、踢鸟、甩耳光,但名誉后果自行承担……靠!还可以踢鸟?出人命我可不管,比赛开始!”义智吹哨。

我摆起拳击姿势,而建伟则在众人的鼓掌声中笑笑以对,一派轻松。

“建伟,认真打啊!”我说,慢慢靠近建伟。

“好啊。”建伟笑笑,耸耸肩。

猛地,我快速冲近建伟。左拳虚构一划,右拳悍然朝建伟的鼻子击出。

没有第二种结果。建伟愣愣地倒下,鼻血喷出!

全场爆起一阵惊呼。

义智宣布暂停,从口袋拿出几张皱皱的卫生纸交给建伟,让他把稀哩哗啦的鼻血好好擦干净。

“建伟,这场比赛可是打真的。”我有些抱歉地看着愤怒不已的建伟,补充道:“你再不认真,就会被我干掉。”

建伟嘴巴猛骂三国语言胡乱拼贴的粗话,草率地拭去鼻血,便怒发冲冠地朝我冲过来。义智赶紧宣布比赛继续。看来建伟喜欢的女孩在一旁观战的效应,实在很吓人。

“唔。”我瞳孔缩小,本能后退。

很可怕的脚!

我刚刚先声夺人,给建伟好好上了一堂课后,一下子就被建伟的快脚给扫得无法前进,心惊不已。

依照我打架无数次的经验,对手用脚踢攻击我的下场都很惨,因为一般人没事根本不会练腿踢,所以腿踢的速度都很慢,百分之百都会被我整个抓住,然后摔倒毒打一顿。

但练过泰拳、跆拳道右超强的建伟,脚力雄健,速度飞快,硬要抓的话我的手的虎口可能会裂开!

更可恨的是,建伟的愤怒与认真,让全场目瞪口呆,而我开始不甘心起来。

“王八蛋,再这样被踢下去,我的手就要报废了。”我心怒。

我要他知道每一次踢中我,都得付出代价,我可没打算躲来躲去,拖到比赛结束。

于是建伟每踢我一脚我就想办法将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身上,一脚一拳,算是有借有还。我的拳头绝不留力,专朝建伟的脸猛k,靠着狠劲与气势,勉强与建伟打平。

第一回合过去,我已满身大汗。

才短短一分钟,但每一秒都是剧烈的无氧运动,真的非常耗竭气力,而磨石子地上得巧拼地板因双方的脚力挪动,扯得四分五裂,散成一块块。

休息的时间我坐在地上,看着建伟冷冷地瞪着我,背脊真是一阵发寒。

“九把刀,你站着打是打不赢建伟的。”建汉蹲在我旁边,同情地看着我。

“我知道,但要把他扑倒,我的肋骨还得冒着被他的腿抽断的危险啊。”我苦笑,剧烈喘气。

如果可以把精于立技格斗的建伟逼到地上,两个人向流氓一样互殴的话,这场打架就是五五波了。知道简单,做到很难。

因为会痛!

辛苦的第二回合开始。我开始显露疲态,出现挥空拳的残念。习惯激烈练习的建伟依然故我,将我的身体当作沙包,狠狠地踢、踢、踢、踢、踢、踢!

我没有机会拽住建伟的脚,或是将他扑抱在地上扭打,依旧是一场单纯的立技比赛。我根本没有机会使出我打架时最惯用的勒脖子手段,反而再接近建伟十被踹中肚子,痛得快吐。

然后是步履维艰的第三回合。

完蛋了,我极度缺氧,连剧烈喘气的时间都腾不出来。我拳照出,但拳头里已经没有了击倒对手的精神,只是单单给予建伟威吓性的痛苦。

唯一的好事是,时间毕竟是公平的,建伟也累了。他的脚开始不够力气,踢得也没那么快。但我现在即使可以捉住他的脚、摔翻他在地上像小孩子胡闹乱打,被揍晕的九成九也是我。别忘了,建伟的手可不是残废,而他刚刚几乎都没动到手啊!

就在读秒阶段,我必须承认我心中暗暗高兴“比赛终于要结束,我也可以正常大口呼吸”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建伟他,竟然在读秒阶段,将右脚高高扬起……

我在格斗技漫画认识一个梦幻的格斗技:单脚高高抬起,脚跟高过对方的眼睛,然后快速下坠,用足踵或脚掌攻击对方的头顶或颜面,这招在空手道的术语叫“踵落”,在跆拳道则称作“下压”。这招力道很可怕,但我每次看到漫画里有人使出这招,我就很想笑,因为“踵落”要将脚高高扬起,所需花费的时间已足够对方闪躲,要命中?根本就天方夜谭。

但就当建伟的脚掌由下而上,慢慢抬高我的眼前时,我的反应竟不是快速往后、往左、往右闪躲……而是自然而然地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脚掌高举过我。

完全是生物本能,我就是呆呆地扬起脖子。

“踵落”!

一股浓到崩解的意识的呛意,就这么沿着种落的轨迹,压过鼻梁、坠至嘴唇直达下巴。来不及痛,我只觉得好呛好酸,眼前一阵霹雳的黑。

建伟此腿得手,开心得想再补踢一脚时,我举起没有力道的拳头,恶狠狠地瞪着建伟,装作气势爆发的假象。建伟犹豫了一下,然后后退一步。

时间到,义智宣布比赛结果,大家疯狂鼓掌,结果当然由大占优势的建伟获得格斗的胜利。

我痛苦退场时,鼻子里嘴巴里都是咸咸的鲜血,嘴唇从里面被牙齿撞伤,难以愈合的伤口后来足足让我喝了好几个礼拜的广东粥。

建伟接受大家的欢呼,我则心满意足地含着染血的卫生纸,在角落休息。

够了,真的好满足。

到了大学还可以在不会被记过的情况下痛快地对殴--而且还是跟这么厉害的角色互拼,真是够痛快!即使输了还是不减我的硬汉本色啊!

第二场与第三场的打架比赛,便在义智的帮助下顺利结束。

我那两位是有都拿下了胜利,建汉甚至用柔道打赢了国术社大三学长的弹腿,果然义气还是王道。然而大家都觉得我与建伟的对决最好看,毕竟那是唯一一场拳拳到肉,双方都有“飙血”的比赛。

我真是,骄傲透顶了!

比赛结束后,我兴高采烈邀建伟与室友一同到清大夜市吃宵夜,算是庆功。

我嘴巴里都快痛死了,勉强与大家吃着冰豆花。而建伟不住地跟我道歉,并告诉我还好没有再第三回合试图抓住他的脚,不然他打算在被我抓住脚踝的瞬间飞身旋转,腾空,用另一只脚轰扫我的脸。

“我每天都在寝室对着沙袋练习大回旋踢,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派上用场。”建伟一脸心向往之,十分可惜似的。

“靠!我们是同学耶!你竟然要用回旋踢这种大绝招扫我的脸!”我忿忿大呼,随即与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回到宿舍后,我买了一包冰块冷敷我肿胀的嘴,心中只有越来越高兴的份。对我来说,比赛结束只是个开始,真正开心的时间还在后头。

幸运,在bbs网络上看见沈佳仪的账号。

“嘻嘻,有空吗?”我敲着键盘。

“嗯啊,报告快赶完了。你怎么还不睡?”她慢慢敲道。

“怎么睡得着?我打电话给妳,跟你说一件很厉害的事。”

“好啊。”

怀抱着炫耀男子气魄的心情,我打了一通电话给沈佳仪。

尽管嘴巴很痛,但我兴高采烈地将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沈佳仪,巨细靡遗,不想错漏任一个环节,每个互殴的招式都尽可能形容清楚。

沈佳仪几乎以一种静默的态度在听着,我想她没有到现场亲眼目睹一切,或许很难感受我在场上的表现有多勇敢,于是我不断不断地强调。

“真的!超恐怖的!我第二回被正面踹中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超痛!我痛得快要吐了,还好我假装要出拳建伟才后退,不然我一定被踢到跪下。”我手舞足蹈。

沈佳仪还是沉默。

“其实每回合只有一分钟,可是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累一百倍,想当初我还想定九回合咧,哈哈,如果那样订的话,我现在大概连话筒都拿不好了……”

沈佳仪还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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