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曼第一次那么细心而温柔,替他把衬衫的扣子一个一个全都扣好。
然后,拉他起来,把他抱在怀里,才发觉那一把骨头竟然到了硌人的地步。
坤曼终于叹一口气,在他耳边问:“要怎样,你才会快乐起来?”
他只答了两个字:“回家。”
坤曼愣了一下,说:“不行。”
齐枕雨听到她的回答,就又沉默了。
虽然他已经瘦到叫她觉得难看的地步,使她几乎失去了任何兴致,可是,她却仍然舍不得放他走。因为,她忘不掉这个生命曾经怎样鲜活地在她眼前抗争,曾经怎样叫她觉得动人心魄,更忘不掉夜夜抱着他睡觉时那种安心的感觉。
这个人也一定不知道,这几个月以来,他在她心里留下了些什么。
一定还有办法的,叫他变回从前那样鲜活的样子,如果还有可能,最好能继续把他留在身边,甚至,是一辈子。
坤曼松开他,问:“给你家打个电话,好吧?”
他点了点头。
坤曼把自己的手机给他。
齐枕雨拨通了老爸的电话。
老爸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地嚷起来:“阿枕,你个死小子,为什么到现在才打电话回来?我和阿秀都快担心死了!你换号码了?”
“没有,这是别人的电话。我的手机,丢了。而且,一直很忙,所以就没有打电话。”
“怪不得打你手机一直是关机。”老爸吁了口气,又问,“阿枕,在那边怎么样?还习惯吗?”
“还好。”
“那你就好好工作,我绝对不会再去赌了,你放心。”老爸说,“我身体挺好的,最近找了个给人家看大门的活儿,每个月还能给你存点儿钱,等你回来就能娶媳妇了。阿枕,记得给阿秀打个电话,她来问过我好几回了。”
“嗯。”齐枕雨说,“那就这样,保重身体,再见。”
挂了电话,他把手机给坤曼递过去。
坤曼叼着雪茄,问:“没有别的人,需要打电话了?”
齐枕雨看了她一眼,摇摇头,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
如果用坤曼的手机,给阿秀打电话,那将会是件很诡异的事情。而且,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又何必再耽误阿秀?
他的心,真的已经死了。
、绑架
怎样给一颗已经死去的心,重新注入活力?
坤曼绞尽脑汁。
齐枕雨自尊心很强,为了不叫别人看到颈侧的吻痕,在最炎热的夏季穿着高领长袖的t恤出门,那就从叫他愤怒开始吧。
于是,坤曼故意等他理短了头发的时候,在他耳后咬下一排齿痕,又故意在他颈中留下好几个吻痕。傍晚拉他出门散步的时候,故意把他衬衫领口的扣子敞开。
结果,他一脸木然地跟着她走,有人迎面过来的时候,他都没有抬手遮掩一下。
坤曼觉得可能是不够过分,于是故意在有人的时候,把他压在沙发上,跟他十指相扣来个深吻,甚至把手伸进他裤子里,结果,即使被她逗引到喘息着红了脸,他竟也完全不躲避。倒是弄得那帮下属见了她都跟做了贼似的,生怕大姐哪天欲求不满,会把主意动到自己头上。
无论何时何地,叫他跪下他就跪下,叫他躺下他就躺下,脸上再也看不到一丝屈辱的神色,只有无边的麻木。
看来,叫他愤怒是行不通了,这个人已经不会愤怒了。
那么,感动他吧。
于是,坤曼亲手给他炖汤,亲自下厨做他喜欢吃的东西。
结果,汤只喝了一口,他就“哇”地吐了出来。菜,放到嘴里嚼的时候,他的表情好像在吃毒药。
坤曼自己尝了尝,终于打消了做饭感动他的念头。
她把一帮心腹叫到跟前,问他们,怎样能使一个男人高兴或者感动。
结果,他们的答案惊人地一致,就是送一堆美女给他,叫他爽到死。
坤曼把他们全都踹了出去。
自己坐下来想想,齐枕雨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第一次提出要去院子里走走,是为了给逃跑勘察地形,第二次表现出对她戒指的兴趣,是为了有东西交给蛇头帮他偷渡。
除了逃跑,啊,不是,其实是为了回家,他好像真的没有别的兴趣了。
真叫人一筹莫展。
眼睁睁看着他的生命一天天枯萎,想尽各种办法却仍旧毫无起色之后,坤曼猜想,作为男人应该更喜欢出去干点事业,不如把他带去度假村,看他愿意干些什么。
难得那天没有下雨,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于是,早晨换好正装出门的时候,坤曼便叫齐枕雨也跟着一起去。
想了想,又有些不大放心,把他第二次逃跑被抓回来后准备好的一个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对皮质的护腕,但实际上里面有定位仪,还有低压电流。
给他戴在手腕上,锁好密码锁,坤曼说:“这对护腕,可以叫我随时随地知道你的行踪,而且,我随时随地可以叫里面的低压电流,把你击倒在地,失去行动能力。以后,不要再想着逃跑了。”
齐枕雨木然地看着她,沉默。
他早就不想逃跑的事了。
其实,坤曼正装的时候,平添了几分成熟和干练的气质,火爆的身材更是把制服的诱惑力发挥到极致。很多时候,她那帮下属看着她的背影,都忍不住偷偷地咽唾沫。
可惜,齐枕雨看她的眼神,跟看着周围那些统一迷彩或者统一黑西装的下属,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跟坤曼并肩坐在超长版凯迪拉克里,前前后后都是荷枪实弹的保镖,齐枕雨也还是没有任何表情。
不过,看到“坤曼度假村”的大招牌时,他的眼里却终于闪过一抹悲伤的神色。
坤曼不知道,他是想起了自己第一天来这里的情形。
那时候,看到碧水蓝天湖光山色间的“坤曼度假村”时,曾经怎样惊叹过这里风光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