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_法官爹爹,律师老爸(暧昧+搞笑)bl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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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爹爹,律师老爸(暧昧+搞笑)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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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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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人意料的,孟翁之意不在酒,今天,他只是充当红娘,给我,和眼前这为绷着脸像驴一样倔的法学系金副教授牵线。

看着金副教授一本正经的脸,我决定下次一定作份心理测试——“你是否适合与驴相处”。

公平来讲,金副教授其实还满帅的,中等的身躯瘦却也结实,端正的面容,工作也算是相当不错的他,至今未婚,曾经与何谋(本人)是不是gay并称学校双大迷题。之所以是曾经,是因为最近两位当事人已经“死会”了。金副教授已经订了婚,据说明年就走进围城想爬都爬不出来了。我则是在美女死党的猛轰烂炸之下,被人误认为鲜草已有牛粪属。这话到男生那里同样奏效,只不过我和死党位置颠倒了。这就是著名的物理学原理“同性相斥”。

有时候我想,一个男生没有几个特铁的男性朋友是有点辛酸。但是我对朋友就像我对衣服和食物一样的要求标准,宁缺毋滥。知己难求,今生得一死党已足以。当然如果她不是耽美女,如果我的性取向不是百分百的同性恋是更好。否则我的恋情一路辛酸史我也是乐于与她分享的。

不论如何(转折),金副教授是孟教授介绍的客人,我总该礼让三分。太过嚣张是不成的,所以我又在金副教授面前耍起了太极。不问他们叫我为何,递过一个灿烂的笑容,等待他们主动交代。我党的政策一向是坦白从宽。

“何谋,这次叫你来,主要是因为,法政学院办了一个演讲会,招各系一名代表做思想汇报。我想,咱们系就你了,你口才好。”

不愧是名牌心理教授,先拍了个马屁给我让我爽爽。但名师出高徒,我怎会轻易答应?所以先客套客套,把马屁打回去:“哪里,都是孟教授培养的。”

“怎么会呢?何谋从小就是演讲明星吧?”

“哪里,只是玩玩的,真本事还是跟教授您学来的……”

“只玩玩就能达到那样的水平,老师真替你骄傲啊。”

“谢谢教授,您的夸奖就是我最好的动力。”

“你已经很出色了,不需要……”

“咳!”金副教授插了进来,看来我和孟教授冷落了他。这有违我的“动物至上”原则,所以我立刻回头微笑道:“金副教授,您有事吗?”结果他的脸一下子就怒红了。

“你……到底同意参加报告吗?”

“好啊,”这回我痛快,心情好了,所以一口答应。“什么题目?”

“……学雷锋。”他说这话时底气十分不足,很有自知之明。

“好啊!”我开心道,“这个我最擅长了,从幼稚园我就开始做这样的演讲题目了!”

他脸紫了。我开心了。

因为我们的梁子,早在刚刚开学就结下了。

ps:想看新出场并且能制服何*的亲可能要失望了,因为这种人就是吃软不吃硬的。呵~~废话也不多说,反正往后就知道了。

回帖是一个都不能少哦。

那时我还不能适应大学生活,所以很是辛苦地每天为了闯关新游戏都要打到天明,早晨还要爬起来上课,我就像日本的拼命三郎,随时有得过劳死的可能。只不过我是玩死的。醉生梦死这个成语简直就是为了我而创造的,因为我能喝酒,而且总是在睡梦中度过白天的时光。

孟教授的课我为了照顾他的心情只能偷着睡,睡梦中频频点头孟教授也只当我赞同他的想法。但是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课我是一律充分利用的,睡他个昏天黑地。

尤其是公共课法律基础。

讲公共课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喜欢去接的人寥寥无几。金副教授在众多法学教授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共课老师,足以见得他是个好欺负的男人。好欺负的人我一向不屑于欺负,所以我从来不在他的课上闹事,依旧昏睡。其实作为老师不为人师表不要紧,只要他不打扰我的正常休息,但是除了贯彻点名制度导致我不能在床上享受睡眠以外,还常常被同学的争论惊醒。

即使我想忽略这些继续睡觉,但是学术性的东西只要进了我的耳朵就会萦绕不去。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我忍受不了这样低级的辩论,站起来显示我的辩才。而结局的结局不知为何总会演变成我们两个人长达数小时的争论。所以他就是我睡眠的最大杀手。而睡眠于我重要的程度,稍后再谈。

我还没有长胡子,下巴光溜,体现我现在仍然青春年少的事实。导师们常说,你们最大的资本就是年轻,所以我决定充分发挥年轻的优势,补上我迟迟未至的叛逆期。

演讲就在通知我的第三天,由此可见是我们系里没人报名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到我这里的,保质期将至。我连稿子也没准备,直接手里提了个水壶到了会场,主持人正好叫到了我的名字。

我在众多学妹学姐的顶礼膜拜之下,昂首阔步走上讲台,“哐”的一声把水壶放在讲台上,惊动四座。

“其实我本来不想上来讲,是同学们一致推我上来的。”我冷漠开口,底下传来辅导员的倒抽气声。

“今天是将讲学雷锋,其实我认为我就是一个现代的活雷锋。”我指指水壶,“每天我都帮同学打水,从来没有怨言。”底下传来轰动。

我得意的看看金副教授苍白的脸,给我找麻烦,真真是不想活了。

“好了。”演讲辞不到5句,戛然而止。我开始总结陈词,“现在我要去打水了。”拎起水壶,拍拍屁股,我何谋,走人!

我得意的走了,正如我得意的来。

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水壶是不能忘记的。

尽管这次的演讲出奇的成功,我依然没有因此而声名大噪。因为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是声名狼藉了。方圆三百里没有没被我何谋欺负过的。尽管上了初中以后我已经努力改造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但也为时已晚。像死党这种青梅竹马长大的伙伴都了解我的魔王本性,掩盖在我华丽友好的皮相之下是滔天阴谋。

上了大学,太多的外地纯朴孩子,绝对不乏对我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的,即使在我的诸多青梅竹马劝阻(拆台)之下依旧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很好,前仆后继的成为了我的玩物。

但是我腻了,今儿个男人明儿个女人的送上门来。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就没有点新鲜的?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到我就差用脚指头挖耳孔了。就在那时,一个不羁的,自大的男人闯入了我的视线。

身高与我相等(前文提到我体格问题,其实我身高蛮可以的,就是瘦了点。死党上下打量说,你是“受”啊,我扁!)大约180,小眼睛,邪邪的笑容,金副教授的得意弟子——高于。

那次是法政学院和外校的辩论赛,作为东道主,法政学院不得不在明显优势(得承认我们金副教授的徒弟们是有两把刷子)的情况下将奖状拱手让人,还必须倍感欣慰的说真是人才辈出天外有天江山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但是到了赛后双方的队长讲话,天不怕地不怕的高于戴着个凉帽(对方的队长是一身黑西装白胸帕,整个一丧夫),卡着腰极为不屑的说:“听闻对方x大的辩论队已经准备很多年了,啊,应该没有很多年吧。真是辛苦辛苦啊。而我们新的辩论队是今年刚刚成立的。”超级没营养没教养的话加上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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