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一个“恋物癖”(fetishism)的病例。恋物癖是常见于社会新闻中的一种性变态,通常是一名猥琐男子潜入人家的庭院、阳台或内室,偷取晒衣架或衣柜里的女性内衣裤,当场被逮个正着,扭送警办,而成为社会新闻的。这些“不雅之贼”偷这些东西,当然不是为了拿去“变卖”,而是想“留为己用”,满足自己独特的“性趣”。
所谓“恋物癖”是指一个人的“性趣”集中在无生命的物品或身体的某一部位(阴部除外)上,这些物品或部位通常属于异性所有。绝大多数的恋物症患者都是男性,他们迷恋之物包括女性的内衣、内裤、丝袜、胸罩、鞋子、手套、丝巾、香水等,他们借抚玩、闻嗅、吻吮这些东西,以激起自己的性兴奋,达到性满足,在这样做时,常伴有自慰行为。另有些恋物癖者则将“性趣”集中在女性生殖器以外的部位,如头发、耳朵、手、脚、乳房、膝盖、臀部等,他们抚玩这些部位并非真正性行为的“前戏”,而是以此来作为性满足的主要方式。
关于恋物癖的成因,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患者所迷恋之物乃是女性的“性象征”或“替代物”,譬如女鞋是阴道的象征,而三角裤则是女阴的替代物等。患者之所以会将“性趣”从活生生的女人身上转移到这些无生命的东西身上,通常是对自己的男性气慨和性能力感到怀疑所致,他们害怕受到异性的拒绝及侮辱,或在现实生活里,真的受到了这种拒绝和侮辱,而以对无生命物品的掌握——象征他所渴望的异性,来免除自己的焦虑,并弥补自己的自卑感。这个个案中的s君,似乎就有这种心态。
恋物癖患者所迷恋之物,譬如女性的内衣裤等,其实在市面上均有公开展售,但通常必须是女性穿戴过的(留有气味者更佳),才能让恋物癖者感到兴奋。而且“买不如偷”,在偷窃过程中的紧张亦是他们性兴奋的主要来源之一,有少数恋物癖患者,“偷”本身反而比“物品”来得重要。
就历史来看,被迷恋之“物”似乎有“时尚”的问题,譬如我国宋明两代,迷恋三寸金莲绣鞋成癖的男性所在多有;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紧腰褡恋物癖”在西方也颇为流行,因为那是当时西方妇女的衣着时尚。但近三四十年来,不管东西方,迷恋三角裤及乳罩则成为恋物癖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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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个人来说,每一个恋物癖患者通常有他固定的迷恋之物,譬如迷恋胸罩的就固定迷恋胸罩,不会忽然“换口味”变成迷恋女长靴。但对自己迷恋之物,他们会不厌其烦地收集保存,有些还会记下它的来源及获得的日期。
一般正常人在自慰时,偶而也会以其渴望之性对象的照片或相关物品来增加性刺激,但这通常不会被视为病态。有时恋物癖和自慰的助兴行为难以划出一条明显的界限,一般而言,所用之“物”是以偷或抢的方式获得,而且以此物来自慰是他获得性满足的基本方式而非替代方式时,才会被视为恋物癖者。
那纤纤玉足的异样魅惑
她撩起裙子,伸出一只脚,空悬在壁炉的火上烤。这个举动让血气方刚的他极为激动,忍不住伸手抱住对方的脚。
z君觉得女人身上最让他着迷的地方是她们的小腿和脚,特别是如果女人能用脚踩在他身上,他觉得这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甜美的时刻。
这种嗜好来自他少年时代的一次偶然经验:
当他14岁时,经常去拜访一位年长的朋友。这位友人有一个双十年华、长得如花似玉的女儿。z君在这位朋友家中,喜欢宾至如归地躺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取暖。
有一晚,当他像往常一样躺在地毯上时,朋友的女儿想到壁炉架上拿点东西。她开玩笑地从他身上跨过去,说要让他看看“稻草会有什么感觉”,一边说着一边撩起裙子,伸出一只脚,空悬在壁炉的火上烤。这个举动让血气方刚的z君极为激动,他忍不住伸手抱住对方的脚,将它按在自己的性器上。
朋友的女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将全身重量都放在那只脚上,重重地踩住他的下体,结果他兴奋得射出精来。
此后,他们即经常玩这种“游戏”:z君躺在地毯上,朋友的女儿则将脚踩在他身上,先是在他胸前的肋骨架及胃部来回移动撩拨,z君在逐渐高涨的兴奋中,忍不住去抓住她的脚,于是她将脚下移,踩在他的下体上。
z君并没有说朋友的女儿在这种游戏中是否达到性高潮,但她显然也产生了某种性兴奋,因为他说当时她“眼睛发亮、双颊泛红、朱唇颤抖”。
女人的小腿和脚让z君痴迷,而且希望女人用那可爱的脚踩在他身上,这种奇特的性癖好显然是来自他和朋友女儿的这种特殊游戏。
解析:
这可以说是一个“恋物癖”(恋足)的病例,但同时也含有我们稍后要提到的“受虐症”色彩,因为让异性用脚踩在自己身上以达到性满足,亦含有被羞辱、被虐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