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盗。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这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搠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
是以,他攻出这一枪之前,早已想好了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的应变法。
他总共想好了十招,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绝。
但他就算能想到孙青霞及时避得了,也想不到他会立即反攻:
“剑花”当头而开。
余华月突然用手一拳打在自己的鼻梁上。
“格”的一声,他的鼻梁发出了仿似折断的声响。
──这个要害关头,这人打断自己的鼻子干什么?
鼻梁断了,会疼。
但看余华月的模样,痛的绝对不会是他,而是他的敌人。
他的鼻子就像一个机括。
一个枢纽。
──那就是说,往那儿一按,某种机关就会即时发动。
对余华月的敌人而言,这通常就是他们丧命、丧生的时刻。
因为余华月这往自己鼻上擂一拳,竟把他原镶嵌在耳上、颔下、唇上、眼上的竹签,一股脑儿一蓬银针斜雨似的全迸喷出来。
全激射向孙青霞!
风流…第六回我已认输
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王、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色:
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
这是一个事实。
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邪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往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
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
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
一发不可收拾。
“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
所以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
孙青霞大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
“流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
──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铜,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
果然得手。
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
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了对方?
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
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
孙青霞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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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
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正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度使用过这“夺命飞签”。
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
“你怎么在暗器上淬此厉毒?”
“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
“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
“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
“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肢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免残忍。”
“毒药本是残忍的。毒死的最好,毒不死的,最多,我加一枪搠死算了。”
“可是……我们‘飞斧队’的暗器是从不淬毒的。”
“你们用的是斧──我用的才是暗器。”
“你!──你不配用斧!”
终于,余铭铃不知激于义愤,还是实在瞧不顺眼这个心狠手辣而又离经叛道、自私自利但又有过人之能的同宗,到底还是逼余华月退出了“飞斧队”。
这使得余华月到头来还是加入了“流氓军”。
他的方式依然不改。
风格依旧。
他的“飞签一杀”依样淬毒。
──淬的依然是“拉柴”之毒。
一种专门破坏人的脑神经中枢,使人的心、肌、神智全遭彻底破坏的毒。
恶毒的毒!
好毒!
至少,这毒已毒倒了孙青霞!
问题是,就算余华月的竹签没淬毒,孙青霞也一样不会好过。
因为他已着了余华月的“飞签”──小妖怪发射竹签的方式和手法是直接而了当,竹签自他脸上什么部位射出来,就射打向敌人的同样部位去:
没有比这更直截。
没有比这更具杀伤力。
孙青霞既然着了,就一定倒。
余华月一招得手,心中得意,但却丝毫不大意。
他将十字枪一绰,神龙担水式,左右逢源格,左手勒马点兵诀,马上聚神留意:
孙青霞的同党有没有趁此攻来?是不是要乘此迎救他?有没有什么动静──他不想这头跑了个孙青霞,那头则反而受其他敌手所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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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没有动静。
许是因为孙青霞明明已站了优势,但却遽变猝然,为他所击倒,言尖、龙舌兰等一时还接受不过来,而不及有所行动。
余华月觉得自己很应该在这场合先说一些话,把场面镇下去再说:
“我奉劝大家别打了,这姓孙的是自找──”
话在说。
未说完。
话未说完剑光起。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