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_繁华都市的执着爱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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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都市的执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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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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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并没接下那份工作,”他随口说。“在去那里之前,我便回绝了。”

“你没接受那份工作那为什么——”

####寻找一份爱

56.寻找一份爱

“没有,因为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我去那里,是把我们的金钱游戏拿去卖给他们,卖了一笔为数可观的钱。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可以领到更多的版税。这么说吧,我可以有更多自由的时间,设计其他的游戏,当做是兴趣。很不错,为了兴趣而工作。幸运的话,我还可以多设计一些能够卖出的游戏。当然,我也得在大厦管理软体上花些时间。这就是我决定要走的路——自由工作者。你觉得如何”

子喻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很快活,比以前管理一个公司还要有趣。他愿意就这样生活下去。重要的是身边有喜爱的女孩陪伴。

“当你说,我们一起努力时.就是这个意思吗、我还以为,你是要在周末来看我或什么的呢”

“我有点故意要误导你,”他承认。“我有点耍诈。我想先从安琪那里听到肯定的答覆,而让你在喜出望外之前,心里先七上八下一番。你的想法如何”

她烂灿的笑容就是她的答案。“只要留些时间给我,嗯”

“你是第一优先,莎莎。在我去那家公司时,便做了这个决定。不管他们要不要买那个游戏,我都不打算离开这座城市——和你。我花了太久的时间才找到你。”

“我怎么不知道我曾经迷路”她笑着说,但眼中却盈满幸福的泪水。

“我搬来这里,遇见你及一连串的事,很幸运,不是吗”他将她揽入怀中。她感到他的嘴唇在轻咬她。当他说话时,他低沉的嗓音中充满感情。“我好爱你!”

“我也爱你,子喻。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说这句话。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凝视着她幸福洋溢的脸庞。她脸上流露出的深情,令他觉得自惭形秽。“在我失恋、甚至心情无比糟糕时,我怎能开口要求你嫁给我?我想给你一些好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么努力工作的原因。”

“其实,如果你要我住在南其路路。我也不会在意。”

“但是我在意。我一直在诅咒命运给我的这份爱的礼物,只因为它来得不是时候。其实我应该跪下来感谢上天的。毕竟,时机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不对”

“没错,钱也不是,虽然有钱确实比较方便。”

“当我住在那栋简陋的屋子里挣扎地求生存,并和你一起散步喝咖啡时,比起以前有钱可挥霍的日子还要幸福。是你有钱的父亲,让我以为你可能是个拜金的女孩。”

“直到我发现自己真的浪费了许多钱时,我想我的确也是个拜金女孩。不,是女人!”

“女人,”他说,“我的女人。”他温柔地又加了一句。

他深情款款地凝视她,好似要永远记住她的脸,把她刻在心上。然后,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印下他的承诺。

静谧的森林,似乎回荡着神圣的钟声。熟悉的喜悦之情,蓄势待发。但在这种气氛下,莎莎感到一股深沉、永恒的平和。他爱她。那便是她所真正想要的。森林深处,微风吹过树梢。风儿吹过原野,温柔的爱抚这对恋人,带来夏天的第一阵暖意。

子喻和莎莎相爱了。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当身边充满浓浓爱意的时候,曾经有过的恨或许就慢慢被淡化被忽略被遗忘。

子喻就是这样,当莎莎成为他的新恋人的时候,他第一件想做的事情,是把这个喜讯告诉给丁予欢。

或许,他和予欢之间虽然没有成为彼此相爱,但一直有着一种扯不断的亲情。

予欢接到子喻电话的时候,正是和温明浩在家里甜甜蜜蜜的相爱。经历了彼此相互的情变,两人好不容易走在一起,每一天的时光都格外珍惜,充满爱意。

“噢,真是一件好事!子喻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这样你也就在心里放下了一件事!”温明浩听着予欢复述的这个“喜讯”,情不自禁的说道。

当初,予欢是和子喻先订婚,然后才爱上了温明浩。到了最后,是子喻为了自己心爱的人的幸福,鼓励着予欢回到了温明浩的身边。

为此,从那以后,予欢就一直担忧着子喻。这次听了这个消息,果然是很高兴的。

“是呀,像子喻那样好的男人,一定会找到一个合适的红颜知己的。只是……”予欢在欣喜之余,看着温明浩欲言又止。

温明浩沉下了脸色,他知道予欢要说什么。

她一定是想说,子喻找到了自己所爱,那么葛耀云呢?

是呀,当初,温明浩也是和葛耀云订婚了的。如果说,曾经错乱的鸳鸯都配上了对儿,那么,葛耀云现在就应该是最让他们挂念的人了。

更何况,葛耀云因为一度对感情死了心,从而还和爱着她的江梧也分了手。

她经历的感情挫折更多,更应该让人关心。

一个雨天,温明浩驾车去到了葛耀云的住处。

没想到的是,几乎一年多没有见,事情却大大出乎了温明浩的预料。让他挂念的葛耀云已经有了属于她的所爱。

喝着香浓的咖啡,葛耀云向温明浩讲述了这一年多来,离开他后,她的情感故事:

记得第一次遇见他的季节也是像现在这般寒冷的冬季,云厚厚的堆在天上,空气中含着浓重的寒气,心情好时会下雨,心情不好时也会下雨的季节。

如果不对着温明浩回想,葛耀云都快忘了当初喜欢上他的理由。

“算一算,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葛耀云坐在桌旁,神色似乎很神往。

离开温明浩时她二十二岁,二十二岁喜欢的颜色是蓝与橘;喜欢的音乐是轻音乐;喜欢的季节是夏季;喜欢的水果是柠檬与橘子;喜欢的饮料是咖啡;喜欢的运动是懒懒的散步。

后来的他二十八岁,叫罗京城,职业是某公司的电脑研究员,她常常觉得他太严肃、太理性、太不懂得浪漫。他不喜欢抽烟,不喜欢咖啡。

她从没收过他送的花。在他的逻辑里,采下的花不仅违背自然生存的法则,而且非实用性。他固执地认为女人喜欢花只是一种爱慕虚荣的表现。

情人节与圣诞节的时候,他常常只是随便买一盒巧克力给她。

她觉得他们根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是火星人与地球人那样的不同。当然,他是怪异的火星人,她才是正常的地球人,她想。

可是,他仰起脸露出笑的时候,脸上的线条很好看。每一次葛耀云问他:“你爱不爱我”

他总是这样仰起脸微笑,有一丝腼腆,在她眼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可爱。

“也许,我就是因为这样才喜欢他的吧。”葛耀云对着温明浩说。

####旧情歌和新恋曲

57.旧情歌和新恋曲

周末,罗京城出差第二天的夜晚,葛耀云又像昨夜一样,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想他。曾经失去过一次和温明浩的爱恋,故而,这次的爱对她是十分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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