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警。”
“报吧,我咨询过了,警察就是让咱们协商解决,或者起诉。但我肯定不起诉,干嘛把钱让律师和法院挣去呀?”
“你打算怎的?”女主人觉得这个小崔还真不好对付,他要是真走哪儿跟哪儿,还真麻烦。
“要钱。”小崔说的干脆。
“那你们耽误的工期怎么说?”男主人问。
“可以酌情扣。”
“酌情?那我的意思就是尾款不给了,一个是工期延误了,还有楼梯装的不合适。”男主人还想打赖。
“不给也行,新房让我住半年吧。”小崔说完坐在了刚刚摆好的沙发上,还做出很舒服很享受的样子。20出头的小崔,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他只知道,干活拿钱,没什么好说的,更何况,柳森那么需要钱,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年要不是柳森把他从一堆民工中“拣”回去,他现在还是跟他那帮老乡一样,过着居无定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现在柳森遇到了难处,他理当挺身而出,总跟在柳森身边,小崔知道,霍思就是柳森的命,霍思的事儿,在柳森来讲,就是天大的事儿,开学就迫在眉睫了,柳森要是筹不到这笔学费,以后还怎么在霍思面前混,小崔下定了决心,说什么也要把这笔钱要回来,不能耽误霍思上学。
《城·事》十(4)
仲夏的黄昏,有风吹过,也是热乎乎的,霍思走在绿树成荫的路上,悬垂的柳丝不时触到她的脸颊,霍思并不避开,她喜欢这种痒痒的感觉,就好像柳森温柔地捋起她的长发,发丝掠过脸颊的感觉,想到这,霍思的脸上漾着暖暖的笑意,可是一想到学费,想到柳森辛苦的奔波,笑容渐渐化做了惆怅,看着柳森每天那么辛苦,还要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她心疼,若不是为了她,柳森哪舍得放下自己的画笔,去干这么粗糙的活?那么有气质的森哥哥,整天跟砖瓦灰沙打交道,还要受客户的气,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霍思望着晚霞夕照,思绪有些飘忽,其实,她知道,如果她愿意,柳森完全可以不这么辛苦,她也可以不必每天走这么远的路来酒店弹琴,李明达不止一次地表示过,愿意给她任何的资助,只要她接受。想起李明达、李杉父女,霍思心里涌动着一股莫名的感伤,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滋味,有钱固然好,可钱好象没给他们父女带来什么幸福快乐。昨天晚上,李杉还在电话里跟她哭诉了半天,说什么活着没意思,霍思当时就不该救她,她现在就没有今天这么痛苦了。霍思真是不明白,人跟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难道都是钱惹的祸?她跟柳森因为没钱,日子似乎总在动荡中,可是李明达和李杉呢?他们的痛苦源于哪儿又止于哪儿呢?
好多事情,霍思都想不明白,她索性也就不去想了,手指触摸到钢琴的那一刻,霍思会忘记尘世中的所有,任由行云流水般的乐曲,从她的十指间流泻而出,她知道,远处的李明达,正在静静地聆听她的琴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来听霍思的琴声,已经成了李明达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内容,他喜欢坐在这样一个角落,要一杯柠檬水,任飘忽的琴声萦绕耳际,有时听着听着,他会有一丝恍惚,不知身在何处,有时竟会把那个纤纤细细、柔柔弱弱的女孩儿,当成――――,李明达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老到经常要靠回忆过日子,他最近总是想起李杉的妈妈,而一想起李杉的妈妈,他就要禁不住来这里。
霍思修长的手指在钢琴的键盘上就像在跳舞一般,身体随着音乐有节奏的摆动,飘逸的长发也飘来荡去,让他看得入迷。不知不觉中,霍思已经演奏完最后一首曲子,她站起身优雅地朝听众鞠躬,微笑,她的一举手一投足,怎么就那么像李杉死去的妈妈,当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这种想法就不可遏制地在他心中汹涌,以至女儿李杉说他看霍思的眼神不对,李明达嘴角漾起一抹微笑,觉得女儿真是抬举他,都快年到半百的人了,眼神还能会说话吗?他知道女儿的心思,尽管不希望自己管着她,但也不希望他对她的爱与别人分享,所以就不断地提醒他,揶揄他,潜台词就是别打霍思的主意,你没戏。女儿真还是孩子,并不真正懂老爸的心思,到了他这个年纪,当然知道什么有戏什么没戏。
服务生送去一大束玫瑰,接过玫瑰的霍思,###的小脸掩映在娇艳的玫瑰花中,是那般的清澈和明媚,也带着点儿淡淡的忧伤,她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李明达禁不住这样想,他不止一次地叮嘱过她,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他,千万不要客气,可是她从来没找过他,对他的叮嘱也永远是香香淡淡的两个字:“谢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清水出芙蓉?
除了来听霍思的钢琴,李明达已经很少光顾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了,他对这种地方厌了,烦了,甚至感到窒息。他现在变得更喜欢鲜花绿草、清风明月了,跟客户见面,他喜欢在高尔夫球场,或者跑马场,是那种离自然很近的地方。他甚至都不怎么想见客户,商场上的角逐,谈判的机锋相较,都令他厌倦,能回避就回避,能在电话里搞定的事情,他尽量不跟对方见面,这种状态持续了有多长时间了?他不知道。
霍思从他身边走过,一如既往地和他微笑、点头,打招呼,似一缕清风,一道风景,让他的眼神不得不追随她。他知道,迎向她的,是那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不用看,他都知道,他们会有说有笑,相互依偎地离去。他真是羡慕他们啊。
李明达神色黯然地回到家,头发染成橙色的李杉,嘴里叼着烟,倚在门框上,不满地看着李明达:“又去给霍思捧场了?”李明达看了看李杉,极其失望的表情,并不说话。李杉有些不忿地:“我说老爸,你至于吗?我告诉你,她可以做你女儿了。”李明达极度落寞地:“我要是有她这样个女儿就好了。”李杉挑衅地:“怎么?做我爸爸,你是不是感觉特没面子?”李明达一把夺过李杉手里的烟,捻灭:“你看你像什么样子?我―――我当时就不该救你。”
李杉冷笑了一下:“不救我?那你哪有机会认识霍思呀?老爸,你得感谢我才是。”
李杉说完,一扭身进了卧室。
《城·事》十一(1)
闲着,似乎并不关心自己的生意。放眼望去,整条街上没几个人,叶若黎也不知道自己是犯了哪门子的邪,非要大中午的出来找店面。
叶若黎推着自行车,走到树阴底下,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从包里拿出一条奶白色的手绢,擦了擦额角上的汗珠,毛剑曾多次因为手绢取笑叶若黎,说都什么年代了,二十一世纪了,手绢再有几年肯定作古了,时髦的人包里放的都是面巾纸,你土不土啊?叶若黎总是低头微笑,她不知道毛剑还记不记得,他给她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方丝质的奶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