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底子都费劲,很少这样不吝“笔墨”。虽然碍于正宗老乡的面子,他俩还算过得去,心里却水火不容。大二上学期,为了争夺房美月,柳明名那出被刊登在院报并被团委表扬、引起包括房美月在内一群美眉们竖大拇指的“英雄救美”戏演砸了,确切地说,是让业余侦探贾界揭了老底,两个人曾经半学期不说话。后因房美月加利一样来来回回地调停,他们才谈和。
一旦错过第一章(6)
毕业分手那天,柳明名大度地把手伸过来:贾界,我决定上省城滨海发展,滨海有什么事喊我一嗓子,好使!
贾界说:谢谢,我会的。
贾界的潜台词却是:喊你一嗓子,我怕惹来官司!
柳明名跟贾界这样,完全看房美月的面子。
柳明名问过房美月,以后有没有上滨海的打算,也许,能找到她的母亲呢。房美月说,再说吧。
再说吧,显然不是一句拒绝的话。
这也是柳明名足以在心中反复弹拨的一根弦。
柳明名到滨海后,买张市区地图,骑个破自行车可大街转。他要了解滨海,了解滨海的所有长处,以备向房美月炫耀,哪怕给她当个向导啊,也是不可错过的机会。
1993年初冬,柳明名怀揣“内奸”的一千块钱,燃起一个火烧火燎的念头:一心想见到房美月。一想到自己要是蹲了笆篱子,就再也看不到她了,鼻根就酸一阵子。可此时,他在繁华的马路弯转了半天,还在原地踏步。一个人钻进这样的大城市,犹如一只蚂蚁钻进草原。滨海的“草原”这么大,他的步子该往哪迈?
我也对滨海情有独钟。从小到大,我去过许多地方,比来比去,滨海还是我的最爱。往北,气候不行了,外来文化掺和得也多,变味了。往南,因过于细腻与温婉而导致做作,自然原本的味道太淡,也让人不舒服。这些问题说起来太麻烦,还是不说吧。总之,我喜欢滨海,喜欢滨海的男人和女人。无论是长相、身材还是性格,我都喜欢。我想,这篇小说中的人物,大概也如我一样的心理吧?
佟大志来滨海比贾界柳明名房美月都早。在我们上大学那年开始,佟大志每年都在滨海混迹几个月。说是“混迹”,是为了表达他当时的无奈处境。来滨海打工,是为了给瘫痪的母亲赚药钱,农忙时得回去莳弄庄稼。抽支烟的工夫,他还要看几眼功课。他跟贾界柳明名房美月都是一个山沟里的老乡,县重点高中的同学——他本该成为我们的大学同学,但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他父亲上县城给他的母亲抓药,为了省路费,夜里走山路失足落崖,掉进山下的水库里。三天后,才有人发现他的尸体。说是尸体,其实只剩半个骨架。朝下的那一半,肉都没了。捞尸的人说,咳,吓人哪!远看,尸体周围是一片乱乱的“黑柴草”。近了,才知道那是鱼脊背。乱糟糟黑乎乎的鱼脊。捞尸的小船划近了,“黑柴草”们才哗啦啦,散了……
当半具骨架捞上来,人们都说,这个样子,该沉底的。
是的,该沉底。
但,他没沉。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四个的“同学情结”。当房美月填报了这个学院,“刷刷刷”,佟大志贾界柳明名也毫不犹豫地“跟庄”!其中佟大志高出录取分数线213分,贾界高出153分!
房美月上大学的前一天,佟大志送给她一个“心”状的小红盒。房美月打开一看,是对白玉耳钉。
佟大志说,它小,但它是真的。
佟大志说,它离你的耳朵最近,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话。
佟大志说,终身大事,别订得太早。
房美月还在低头看这对耳钉,一抬头,佟大志已经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