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下)_我赌我命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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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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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上个月在市中心雕塑“思想者”下面,那天在机关受了点气,下午下班的时候我在“思想者”跟前站了半天,思索这个光着屁股的家伙到底在想什么。其实古今中外一切思想家只有司马迁和刀疤说得最为实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个道理不用光着屁股就能总结出来。我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我的李雪芳和她的陈志明正手挽着手迎面而来。

李雪芳依旧保持着她小家碧玉的风格,生了孩子不见体胖,反而在文雅中增加了成熟的气质,我一阵心绞痛。正想转身继续观察“思想者”,陈志明却冲我打起了招呼:“您是卫中华吧。”我勉强应对,是的是的,我也认识您,您是陈主任。李雪芳倒是落落大方,对我说:“我和志明说起过你。”陈志明说,我知道你们是技校同学,我说是啊呵呵,同窗两年。其实我掐头去尾前后两句话没说,完整的应该是“恋爱三年,同窗两年,同床一年”。但我担心陈志明会气疯,当街跟我发生武斗不太好看----也这么大人了。这话要是放在几年前我一定会说,陈志明个头不高,干瘦干瘦的,只要这厮敢翻脸我就一脚踩死他。

李雪芳始终揽着陈志明的胳膊,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在技校的那天晚上因为一只野猫而揽紧我胳膊的时刻,大概现在把我当成那只野猫了吧。陈志明说有时间到我家去玩啊,雪芳不爱走动,把老同学都给忘了。李雪芳也在一旁呵呵直笑,说就是啊,志明老说我。我说一定一定。

看着他们两人慢慢走远,我也扭头慢慢走回家去。人工湖边的一条长椅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正搂在一起啃咬得起劲,另一条长椅有个老人安静坐在那里,望着被如血残阳照得金灿灿的湖面发呆。这两个情景象两幅画,一前一后在我眼前徐徐展现,仿佛是我的前半生和后半生的缩影。这时候谭艳应该把饭做好了吧?

领导办公会开完,我坐在沙发上呆了半天,一时间所有的记忆如飞蛾扑火般纷至沓来,在痛苦的挣扎中最后只变成一小堆苍白的灰烬。

公元1996年冬天,我第一次使用“我对象”这个词组。当时是谁叫我捎个什么东西,我脱口而出:“叫我对象给你捎过去。”说完我脸就红了,大冬天脑门上都出了汗,心里又幸福又害臊。

公元1997年夏天,我忍痛在花园路斥巨资360元给李雪芳买了件深蓝色连衣裙。李雪芳穿上后仪态万方,说她可从来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我说,我就是要把老婆打扮得漂亮一些,叫宿舍楼那些找不到对象的单身汉因为嫉妒我吐血而死。李雪芳听了笑得跟牡丹花似的。那件连衣裙李雪芳十分珍惜,看的时间比穿的时间长,每年只有在特别的日子里才穿出来臭美,比如过生日、参加什么聚会之类。我想这衣服现在也许正躺在李雪芳的衣橱里象我一样叹息吧。不知李雪芳偶然看到它的时候会不会想起卫中华?

公元1998年,李雪芳已经搬进我的宿舍。一天我喝酒归来,李雪芳给我拿了条毛巾,一边给我擦脸一边责怪我:“中华你的大专函授考试没几天了啊,你该抓紧复习了,明天早晨我可要给你提问政治题的哦。”我拿到函授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李雪芳兴奋异常,就象中了福彩,好好庆祝了一番。不知道从车工到车间主任之间,李雪芳给陈志明提问了多少政治题?提问过与我相同的题目吗?

公元1999年5月7日,李雪芳从我的宿舍搬走。第二天就发生了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事件,我想李雪芳惹的这事可真不小。5月9日,我和广大市民一起上街游行,愤怒声讨美国和北约以及李雪芳的恶劣行径,脑子里一片混乱,也分不清是家仇还是国恨,只记得我在一堆举起的愤怒拳头中间泪流满面,不能自持。

我还想起了那个醉酒后在女工宿舍楼下面嚎叫的夜晚,也想起了第二天李雪芳托宿舍女工小陈给我捎来的话……

在李雪芳离开后我度过的那段艰难岁月里,我整夜喝酒唱歌,通宵打麻将,还经常出入歌舞厅找小姐穷开心。一切历历在目,仿佛昨日之事。一时间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恨意,心想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李雪芳不是告诉我陈志明是“真正的男人”吗----真正男人也不是这么好当的……

快下班的时候我去李军办公室看了看,这厮不在。我回到办公室,查了查公司的电话表,给李军拨通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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