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_蔷薇的蔷,蔷薇的薇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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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的蔷,蔷薇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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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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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根本没第二条路可走,大哥叫她去做鸡,她就只能去做鸡。后来我的人还足盯了她一年,我都忘了,有一天他们跟我提起来,我才叫人撤了。”

栾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你和白先生,做得实在太过分了。”

小谢哈哈大笑:“栾俊杰,你别跟我说,难道梁老大是开善堂的?”

“她只是说错了一句话,而且在她说错那句话之前,你们先害得她家破人亡。”

“她得先有这个实力这个资格跟我们论对错才行。”小谢满不在乎的说:“你从来没帮梁老大做那些所谓伤天害理的事儿?只不过碰巧这次,你认识这个女人。”

栾少不说话了。

“所以我说,”小谢说:“这女人跟着大哥根本就没安好心。真走了倒好,我还怕她不肯呢。”

“她真要报仇,也不必等这么多天吧?”栾少说。

“x,女人心才海底针呢。谁知道她在想什么?你还指望她真的爱大哥不成。那是他们家钟点工吗,我们回去吧,”小谢说:“管她去死去活。”

我换下睡衣下楼,叶姐看见我,一脸惊讶。“江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小叶在到处找你,我给他个电话告诉他一声。”

“我饿了。”等她打完电话我说:“今天还没吃东西呢。”

“那怎么能行,现在都快该吃晚饭了。”叶姐去翻冰箱:“现做来不及了,昨晚我煮的干姜粥你没动过,我帮你热热吧。”

喝粥的时候,叶姐问我:“白先生今晚回来吃饭吗?”

“不回来。”我说。然后就好像跟我抬杠一样,响起开门的声音,祸害进来。

他看我一眼,神色不变,把外套脱掉走过来:“什么粥这么香,叶姐也帮我盛一碗。”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对坐喝粥。

作者有话要说:如约三点钟来更新,看第一个回帖什么时候出现。

撒花,庆祝我偶像进球。

15

15、十五。。。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是答记者问时间:

q:对于大量的薇薇安是周茉莉莉安是江蔷江蔷是薇薇安周茉是莉莉安蔷就是薇茉就是莉不是应该蔷是莉茉是薇之类的问题?

a:我的回答是标准外交辞令:无可奉告。

q:

'投诉'№35网友:史前至今潜水员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2发表时间11:2008061722:44:37所评章节:14

祸害是小谢口中的“大哥“,那这位白先生又究竟是何方神圣啊?他负责文斗,小谢负责武斗?

'投诉'№44网友:apple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0发表时间11:2008061713:05:12所评章节:14

另外,小谢话里又是“大哥”又是“白先生”--祸害和白先生不是一个人?

a:我错了同学们,原谅我吧。栾少对祸害的平常称呼是“白先生”,小谢对祸害平常的称呼是“大哥”。我写他们两个对话的时候写着写着就串了,所以就发生了小谢即叫白先生又叫大哥的乌龙。我已经把十四章犯错的地方改了。

so,祸害白先生小谢口中的大哥,是一个人,大家千万别再把他们精分了。

至于有一个同学(我就不点名了)推导出“祸害白先生梁老大”的公式,逻辑实在很强大,可是是绝对错误的。

顺便,好像很久之前有一个同学问我小谢的原型是不是谢霆锋,不好意思,谢霆锋我不熟,我是路过打酱油的。

q:

cb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2发表时间11:2008061800:12:37所评章节:14

难道是穿越?双胞胎?整容?失忆?

a:不好意思,这些上榜热帖元素,我这里一个没有。

q:

'投诉'№31网友:蓝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2发表时间11:2008061713:58:22所评章节:14

大人偶像是巴拉克不?我也超喜欢.....

a:知音人来了呀。

q:

№49网友:美娇袅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2发表时间11:2008061712:22:59所评章节:14

小白要有什么好结果那真是笑话了;虽然我不是什么卫道人士;多有正义感;可欺负一个被自己害的家破人亡的弱女子;还黑道老大呢;连猪都不如

a:这不是我的观点,我的观点是,黑社会要敬业,你既然是混黑道的,就得杀人放火贩黄赌毒伤天害理。老实说,很多小说电视剧里的黑道老大,我经常有冲动给他们颁好市民奖。我的小说里决不会有这样的黑帮人物。有人觉得栾少好?我只是没写栾少在梁老大手底下干过什么而已。

q:

'投诉'№9网友:猪猪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0发表时间11:2008061706:05:57所评章节:14

总而言之;觉得如果是现代中国设定的话;除非是把她绑架拐卖了;明目张胆逼良为娼的事不太可能发生。祸害的势力难道遍布全国遍布各行各业?甚至在北京也能那么牛?

再说;政府一点都不管吗?五保户;特困户的钱总能领到一点吧。

没见女猪去看妈妈;大概已经死了。那么她又不想报仇;又不想远走高飞;还这么过下去?活到这个份上;真不如死了算。

'投诉'№11网友:猪猪评论:《蔷薇的蔷,蔷薇的薇》打分:2发表时间11:2008061705:33:43所评章节:14

果然不是好东西。杀了他!

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她不走?她的亲戚朋友全在这个城市吗?中国那么大;要卖身到别的地方卖也比这个地方赚得多。祸害不可能整天盯着她吧?

a:猪猪同学很好很强大,不过我要是说这些问题我都考虑到了的话,你会不会说我马后炮呢?不过我真的都考虑了,首先环境,这是一个南方经济不错的小城市,黑社会同官员勾结,控制了这个城市的某些行业或者环节。这在一些小城是真实存在的,比如你可以上网搜一下广东阳江在那次特大行动之前的情形。

祸害要江蔷工作不成是很容易的,因为江蔷没有学历,你应该看到我例举的那些工作都是服务行业的,服务行业最怕地方黑势力的滋扰,惹了他们又找不到有力靠山摆平,真的可以关门了。

至于江蔷为什么不去别的城市,我也是想到了(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哭),只是写的时候写的太快没交代好。我又修改了一下十四章,加了一句“她想跑到外省去,可是我叫人看住了她妈妈。”

五保户特困户,嘿嘿,我从不对政府抱有这种希望。所以,母女两人要吃饭,又逃不到别的城市,又要给母亲治病,条条路都被堵死,留给她的只有那一条。

另,江蔷的妈妈没死,下章就会出来。

好,这次就到这里,漏了什么的话下次再补。

小谢问我:“你都已经知道大哥知道你是谁了,你还呆在大哥身边干什么?”绕口令一样的话,亏他这么利落的说出来,都可以去德云社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坐在别墅的饭厅里。

小谢和栾少来同祸害开秘密会议,到了半夜,祸害上楼问我:“小蔷,我们饿了,帮我们弄些宵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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