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_花之姿态_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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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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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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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徐超人点点头。

“她说如果他愿意离婚,她也支持。”

“嗯。”仍是点头。

“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何当初陈可汗要娶李思思诗?”

“他有非娶她不可的理由。”他这次倒回答地很快。

“愿闻其详。”

他斟酌片刻,颦眉,又舒展,再颦,再舒展开来,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他开口道:“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再加上,那小子也没明令禁止不许我告诉你……所以珍珍,算你走运。”

李时珍用一句话对听到的这个故事进行总结,即是:狗血剧总是产生于现实,却并不见得高于现实。也就是说,现实总是更狗血。俗套剧情2

徐超人说了三个小时,连李时珍都觉得口干舌燥了。

其实,这个故事,口述起来只需要三分钟,趁着徐超人终于按捺不住拉着她在楼下咖啡厅点饮料时,她将这个故事稍稍梳理。

如下:

*

陈可汗的母亲张菡有个双胞胎妹妹叫张函,李思思诗是她的女儿。阿诗并非张函的亲生女,她是张函丈夫前妻所生,自打他前妻过世后一直跟在张函身边,而张函的丈夫在两年前得了精神病,失去了独立生活能力,住进了疗养院,于是她便成了阿诗在这世上唯一的依靠。

阿诗10岁那年,她的母亲张函作为非盈利组织的一员去朝鲜给白内障患者做手术,不幸遇难,于是她唯一的女儿便交给了张菡,临死前,她请求姐姐好好照顾阿诗,张菡于是答应妹妹,阿诗想要的生活,只要她能够提供,她定会给予。偏偏,阿诗想要的是她的儿子陈可汗。

这没什么不可以,只要阿诗想要。

阿诗12岁生日的时候,张菡听到了她偷偷许的愿望:嫁给可汗哥哥,做他的夫人。于是,她开始栽培阿诗,成为自己儿子的妻子。

阿诗按照张菡的意志长大,按照她的喜好成长,她也便将阿诗作为唯一的儿媳妇人选。

阿诗15岁,已经出落成了大姑娘,她对陈可汗的爱更加粘稠,甚至有些病态。张菡十分担忧,于是,15岁生日刚过,她便被送去了英国的贵族中学,她被告知一切都为了成为可汗的夫人。

阿诗在英国呆了四年,从高中到大学。期间,她的心上人曾经去英国留学,却因相隔过远和沉重的课业压力而聚少离多。

她背井离乡,忍受着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又因为自己已是孑然一身,更添了几分凄凉,对可汗的思念日增,于是终于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

在英国的第四年,她因为抑郁症从大学里休学,张菡将她接到身边照顾了一年,她的狂躁和抑郁却不见减少,只好将她送到澳洲的疗养院修养。

一年之后,她才被允许外出,病情渐渐好转,终于能笑了。

她其实是个颇具才情的孩子,然而执念太深,于是生生地将自己栓死在了小时候的梦境中,将嫁给可汗作为人生唯一所求。

阿诗精神不错,在澳洲申请了研究生打算继续读书,恰逢张菡跟随国内使团去了澳洲,便常伴她左右。

彼时陈可汗已经回国,筹备开公司。阿诗想要回国,在他最艰难的时刻陪伴他左右,然而张菡不准,害怕可汗刺激到她,使她再次精神失常。

终于,八年后,她的病情十分稳定,已经能如常人般控制自己的情绪。张菡也终于允许她回国见他。

没想到,刚回来便得知他有了爱人的消息。他并非不知道她的情愫,他也并非对她没有情谊,只是,相隔太久,加之有别的女人进入他的生命,她跟他,便千山万水相隔了。

接着,毫无疑问,旧病发作。

为了她,他别无选择。

为了母亲,他也别无选择。

尽管,这一切违背了他父亲的意志。

尽管,这一切如一把刀深深扎进了他爱的女人的心中。

*

“我希望你能给他一些时间,”徐超人道,“这一切由不得他。”

李时珍微微点头,仿佛仍然沉浸在方才的故事中。她恍惚觉得做了个梦,她望见15岁的阿诗抱着双腿、眼神空洞地坐在阁楼上的小床上,手握铅笔一遍一遍写着陈可汗的名字;她望见阿诗绝望地躺在疗养院里,时刻等待着他的一通电话;她望见阿诗两行清泪留下,想到他已经爱上别人时的无望……

她并非圣人,却过于善良。

她想见陈可汗,想了想,却作罢。即使见了,能怎么办呢。即使见了,能有什么改变呢。

这种情况下,倘若陈可汗要跟阿诗离婚,她会觉得他未免太薄情寡义了。

*

在纠结中,周末如约而至。

李时珍坐上最早的班车,她手中提着连夜熬出来的鸡汤,这是她第六次熬鸡汤,味道嘛,她自认为还是不错的:尽管稍嫌寡淡,入喉后,后味却悠长。下车后,她迫不及待地走上那段通向医院的土路,一方面,她迫不及待地想听到一号菠菜水手的赞美,另一方面,她对他的女儿十分好奇。

“老远就听到你在哼歌。”李时珍推开病房门,菠菜水手立即说道,他今日心情甚好,竟然坐在轮椅上笑呵呵地看着她。

“天气不错!”她扬起手中的饭盒,说:“尝尝这次的汤,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你每次都这么说。”菠菜水手尽管有所抱怨,却转动轮椅相当配合地端坐在餐桌前,李时珍给他系上围巾后,亲昵地为他抚平头顶上的乱发。

他喝了一小口,忍不住道:“还真不错,就是有点寡淡,不过,我是清淡口味。”

李时珍宠溺地看着他喝了一勺又一勺,汤快要见底时,他大大方方打了个饱嗝。

李时珍一边收拾残羹,一边问:“你女儿还没来吗?”

“快到了吧。”他亦不确定地说。

李时珍到一楼洗碗加消毒,她很快洗完,瞥了眼花园里开得正盛的芍药,动了坏心思,她偷偷潜入花丛,摘了两朵又大又艳的芍药揣进兜里,她犹记得菠菜水手喜欢艳丽的大花,她能够体谅,一个人久在病榻难免会怀念生命的绚丽。

她轻轻地哼着歌上楼,饭盒在她手上荡来荡去,远远望去,她不过是个十五岁的采蘑菇的姑娘。

“每次听到你唱歌,我的心情都很好。”菠菜水手接过饭盒,用毛巾擦干,放回原处,可见他是个做事极其严谨认真之人。

“那我给你唱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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