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等你叔叔吧。”天翔说着一刀戳进对方咽喉,匕首直末到柄。而章哥,瞪着死不暝不得大眼,尸体直愣愣的跪地不倒。
唯一还活着的,头发像乌鸡尾巴的那名青年眼看着这可怕的少年用自己的匕首接连不断的将自己的狐朋狗友一个个置于死地,他真的已经傻了。所以当他听见天翔叫他,竟然不知死活的茫然的走了过去。
天翔掏出一片面纸,擦干净插在章哥脖子上匕首上的指纹,对青年说道:“抓紧,拔出来。”他说着垫着纸巾捡起顺哥的匕首;而这时青年的手已经牢牢抓住了匕首,但是看着章哥那双瞪大的眼睛,却始终不敢拔出来。但是这对天翔来说已经够了。他轻声说道:“追上他们,告诉他们:杀死他们的人是……”匕首已经戳进青年胸口,直穿心脏,天翔后半截话才出口:“十日追魂!”
转身走出小巷,天翔查看了下自己身上没有血迹,加快脚步向大路走去。
“你从那学的这一套,还把指纹擦干净?”刀魂突然好奇的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是福尔摩斯迷。他叫吴震羽,等你见了就知道了,你一定会喜欢他的。”天翔用心声回答。他现在已经不敢再小看警察了。他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警察不笨,但是就是反应比较迟钝。比如说博物馆事件,警察布控的太慢,所以才会让吴老大跑了;再比如说刚才那个少女,她要是反应的已经够快了,事实上是因为失主反应慢才让扒手跑掉的。
“少惹麻烦,安全第一。晚上我请你吃饭,庆祝十日追魂再次开张大吉!”天翔笑道。
“好呀,去海鲜城,我就喜欢吃带壳的东西!”刀魂兴奋说道。
原来他融入天翔身体后可以感受天翔的无感,包括味觉。
“好呀,我去买半斤瓜子。”
“……”刀魂无语,半天又说道:“抠门!”
“别傻了,海鲜?咱们回家吃面条吧!”
天翔笑着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自己曾经居住的小区而去。
像原来那样的风水宝地可是不好找的,所以天翔迫切想见到原来的房东,续租房子。
一切还是老样子,小区还是那么破旧,小区里的人还是那么忙碌,而房东大爷,还是那么和蔼可亲。他看见天翔回来似乎长出口气,埋怨道:“小伙子,你可回来了,我看你的书包课本还在,知道你还得回来……回来好,还租房子吗?”
“租,我再续半年的租金。”天翔爽快地说道。
房东高兴得笑了:“那好呀,半年你就交五个月的租金就好了!”
两人办好续租手续,再次走进自己的小窝,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了。
原来天翔在知道自己身患绝症之后就把所有的衣服都拉出来轮流穿了个遍并且穿完之后都没有洗;厨房水池里也满满的堆了一池子的脏碗,他也是现用现刷。可他现在不用死了,所以他看着这一屋子乱七八糟的家务顿时觉得脑袋大了——衣服都已经有点馊了,而那一水池子碗筷,已经长毛了……
看看表,学校午休时间已经快结束了。天翔干脆不再管这些东西,抓起书包向学校跑去。这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一段时间,天翔隐约开始觉得s市的夏天似乎比以前热了许多,讨厌了许多。这关键是因为他的异能没了,不能向从前那样控制空气温度来降温了。
“看来你们的科技真的很落后,”刀魂不屑的说道,“我主人说了,他们的时代已经有一种叫做空调衣的东西,冬暖夏凉…”
过一会刀魂又开始指摘交通混乱,路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又说这里的汽车没有他主人说的那么高级,不会飞。
天翔一阵无语。没想到被一个秦朝人——姑且算他是个人吧——给鄙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