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哗然。究竟是名律师,他的沉着、冷静、处变不惊和剥开表象揭露本质的辩论能力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吴检察官没有再争辩的意思,黄律师就接着补充了两句更有力的辩护:“有一点事实大家可想而知:如果兰香真正想要故意杀死胡大成,她在那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再给胡大成补刀,甚至哪怕补一刀?一个真正有杀人动机的人,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即使仅仅是为了保存自己,增加保险系数,他也会连捅几刀,何况当时,兰香已经掌握了这个主动?而且,那也是置对方于死地最好的机会。由此看来,她并不想置胡大成于死地,尽管她是那样地恨胡大成,但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下,她仅存的善良本性还是没有允许她这样做。由此一端,只要稍有一点头脑的人就可以想到,兰香是故意杀害,还是正当防卫造成的误杀。”
黄律师的这一番辩护,起到了最后的决定性胜利,不仅公诉人吴检察官无话可说,就连所有的听众,也都在心里默认了黄律师的振振有词而又言之有理的辩护。
接下来是当庭出示法律证据,黄律师不慌不忙地将所备调查材料的复印件呈给审判长,听候发落。就在黄律师递交那份证示材料时,吴检察官突然站起来申辩:“本公诉人对本案被害人杀人动机有疑。疑点之一、被害人怎么可能托他人买刀,败露自己的杀人动机?疑点之二、如果说被害人胡大成真有此念头,他既然叫人买刀,就会叫人跟他干这种事,他在后头当凶手的把护伞,为何要亲自动手?两种做法,岂不自相矛盾?”
辩方律师黄继云似乎早有预料,他应答如流地说:“本人对吴检察官两个疑点解答如下:一、胡大成托人买刀,并没有道出他想杀人的动机,而是说想买一把普通的三角刀作刮油烟机之用,而且这种三角刀本来就是一种工具刀,买刀人不会想到他要杀人。其二、胡大成在这之前,确实想找杀手来帮他完成这件事,他躲在后边当人家的保护伞,他甚至跟人谈了价钱,后因杀手赚他的价格太低,他又不能满足杀手万一败露潜逃国外的要求,杀手不干,他就突然改变主意,觉得这事还是自己干,不仅可以省下一大笔钱,更重要的是能提高保密系数。再说,事到这个地步,他已经是别无选择了。不除掉妻子,就得除掉情人,否则将会对他的前途带来极大的威胁,不是在这场轰动全国上下的反贪运动中成为政治打击的目标,就有可能涉嫌贩毒而被绳之以法。”
经过相当激烈的一场辩论,黄律师终于把已经定性的兰香故意杀人案的罪过变成了正当防卫过失杀人。但兰香在其它方面的犯罪事实依然存在,法庭便接着开始了关于对兰香在破坏他人家庭、扰乱社会治安、从事卖淫活动以及诈骗他人钱财例等方面的罪行定性辩论。
吴检察官这回没有像上次那样不慌不忙地先说两句,然后再根据辩方律师的来言应对,而是拿出一大堆无懈可击的事实依据,不给辩方律师任何有孔可入的机会。
辩方律师黄继云不慌不忙地拿出一份强有力的辩护材料,这是他在历经数日的调查中所得到的全部证实材料,现在,他想把他整个调查中所感受到的种种,以有力的酌定情节材料,向所有前来参加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法官、律师和旁听观众说出来,这是一种太沉重的压抑,不说出来就非常不舒服。尽管他明知其中许多并不能作为对犯罪人开脱的证据,说出来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起不到多大作用,反而有损他一个名律师的威望,但他还是按捺不住地一吐为快——“关于兰香其它罪名的成立,本人不想就事实本身说些什么,而是要对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什么原因逼迫她这样做作出下列强烈的辩护:一、兰香是在多次的被侮辱、损害、毁灭和道德意志的强奸中,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做人自由和权利才不得已而为之的!二、兰香是在痛苦的挣扎过程中逐步想到只有报复才是她的斗争选择,并在此意识的支配下来进行她的整个报复行动的!”
黄律师富有提示性的开场白,给听众留下了一个悬念,也让大家的思想有个准备。黄律师接着就带了较强的感情色彩,开始了他滔滔不绝的,与其说是辩护,不如说是倾诉的言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所有前来旁听的朋友们,此刻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一个即将被判决的女犯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女犯人,她却曾经是一个叫兰香的山里女孩!小兰香出身于一个非常贫困的山村,即使是在许多人都开始过上小康日子的现在,她的老家李家寨那里的许多人还是靠政府救济勉强维持。那里的自然条件非常差,至今连吃水都要跑几十里路去背。调查兰香一案,我去过那里,听说过这么一个故事,两个五保老头,老得不能动,可水还得背。两个老头早早地起床,背个背桶到很远的地方去背水,到下午天黑的时候,好不容易背回一桶水,却让狗给打翻了。就为这,两个老头一根绳子吊死了。你以为那两个老头真的不想活吗?不是,实在是因为那里自然条件太差,他们没有办法活下去。”
黄律师对山里人的那种深深的同情和对山村困境的具体描绘,一下子打动了人们的怜悯之心。黄律师接着说:“小兰香原本是一个非常善良、纯朴、天真可爱,一笑两个小酒窝,头上扎着两个小辫,插几朵野花的乡下小女孩!她父亲因为贫穷,四十多岁才娶妻,生下她这么一个独生女儿,父母视她于掌上明珠,宠爱有加。为了让她能读上书,父母省吃俭用,甚至不吃不喝。小兰香很听话,也很争气,小小年纪,她就想着用在路边摘来的果子和学友送给她吃的东西孝敬父母,并发誓将来一定要考起大学,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可是,一场大火,烧毁了她家的茅房,烧死了她的爹,也烧伤了她的娘。那年,小兰香才十一二岁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突然没了家,没了爱她如命的爹,娘的命也在奄奄一息中,那种感觉,你们想想。”
黄律师说到这里,因为激动和感伤而不能自已,暂时停顿。
所有的人听着,心里都有些难过。唯有吴检察官,开始觉得这是一种煸情的辩护,坐立不安,想要打断,但又不便打断,便把目光投向审判长。然而,即使是审判长,也明知这种演讲式的煸情辩护似乎已经超出了一个律师的正常辩护范围,但却没有阻止。
黄律师换了口气,仍然带着伤感的语气,有条不紊地接着往下说:“那场大火过后,小兰香放弃了再读书的机会,被迫寄养在她姨妈家里。为了挣得一口饭吃,才十二岁的她,做饭,扫地,洗衣,打猪草,背粪,什么都干,可还是讨不到一个好的脸色。那个家里的表姐,千方百计地排挤她,她的姨妈,在她还不满十八岁的时候,就要逼她嫁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她不同意,见钱眼开的姨妈,知道在她身上榨不出油水,就百般刁难她,甚至暗示比她大的表姐来欺负她。小兰香吉人天相,越长越好,可这却成了她的灾难和罪过,表姐想方设法折腾她,姨妈觉得她长得好是红颜祸水,把一切不顺心的事都往她身上推。她忍辱负重地活着,又遇上了一个披着人皮的姨父。一天晚上,姨妈出去走人家,表姐也去了,她一个人睡在楼上,怕鬼,那禽畜不如的姨父,却要对她施行性强暴。姨妈回来,不责备追究丈夫的所作所为,反而用侮辱性的语言来迫害她。十二岁就出来的小兰香,就是在这样一种恶劣的家庭环境中过着屈辱的生活。她好心的结巴大叔想要收留她,可她的姨妈反说是人家夺她的养育之恩,不让收养,但她却又不继续收养,这,就是小兰香的整个童年生活。”
黄律师讲到这里,有意识地看了看在场的所有人。所有人都屏声敛气,显然是被小兰香的悲剧命运所感动,就连吴检察官,也被控制在这种伤感的控诉之中。黄律师先前害怕别人听不下去,那样他的整个辩护将要失去其作用。现在,他稍稍放心下来,便一鼓作气地接着往下说:“走途无路中,兰香只好出外打工。在新城一家小小的餐馆里,她原本想好好打工挣钱给母亲治病,想不到却被那个后来告她破坏他人家庭、诈骗他钱财的徐向东强奸了!为了逃脱那个魔掌,她又跟一个野花香酒店的大老板余某来到了城里。她原以为从此可以得到解脱,没想到是才跳贼船又上了强盗船!在那个酒店里,她被逼良为娼,被余老板夫妇用经济控制、名誉陷害、抓住她先前被人强奸而怀孕的把柄等种种卑劣的手段,剥夺了她的人身自由,并且让她越陷越深!她本想慢慢跳出那个苦海,洗手不干,从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她做不到,事情完全不由她。在她开始感到绝望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现一缕曙光,一个姓鲁的小伙子爱上了她,她也深深地爱上了那个姓鲁的小伙子。为了表达对那个小伙子的爱,善良诚实的兰香毫不隐瞒地将自己的一切不幸对她的心上人倾诉了,并将自己真正的具有人格价值的,而不只是肉体行为的贞操献给了她心爱的人。她满以为那位姓鲁的小伙子会来娶她,把她从野花香大酒店那样一个环境中解救出去。结果,那位出身于干部家庭并在一家文化单位工作的小伙子,在极不负责任地占有她之后,不仅没有履行诺言,还用这个世界上最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伤害她!她美好的人生幻想又一次破灭,在几经曲折之后,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再一次回到酒店。就这样,她被人一次又一次地侮辱,让老板当成了摇钱树,让嫖客当成了泄欲工具。在她人生的旅途中,每当她最最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时,她却得到的是别人对她一个长得漂亮的女性的别有用心的陷害和控制,给她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使她不得已地出卖了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最后,因为她对那种太痛苦的生活感到实在承受不了,并且对跳出那种环境感到绝望!只好采取以毒攻毒的反抗方式,从而报复那些坑害过她的种种人!不错!她在后来确实变成了社会的一大毒瘤,可她身上的毒是谁传染给她的呢?是谁强加给她的呢?那些给她传染身心病毒的人,此刻就有坐在这里堂而皇之一本正经地等待判决结果公布的!那些不只是强奸了她的肉体,也强奸了她的意志和灵魂的人,一个个西装革履,看上去像是很有修养的样子,暗地里却做的不是人的勾当!她们不仅在她身上寻找刺激,还在她身上最大限度地榨取油水,进行肮脏的交易!这些人,有的是大款,有的是商人,有的是流氓、地痞、无赖,小老板,其中还有为人师表的老师,甚至有的还是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干部,甚至是国家高级干部!其中胡大成,就是多次在她身上进行肮脏交易,还老是玩弄她的犯罪分子。这些嫖客打着某些晃子,公费享受,个人得利,与进行多种非法地下活动的黑市老板,甚至毒枭暗中勾结,狼狈为奸!他们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该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犯罪?如果说兰香只是一个犯罪的傀儡,那么,操纵这个傀儡的幕后罪人又是谁?是谁损害了她?是谁侵犯了她?是谁污染了她,又是谁毁灭了她呢?在女性更需要得到保护的今天,那些应该把她当小妹妹一样来关心的哥哥们,甚至那些完全可以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的叔叔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如果说她最后造成的那些恶果应该让她来承担,那么,真正毁灭她人格和做人尊严,并逼良为娼,千方百计来引诱她、损害她、利用她、迫害她,然而又看不起她的男人们又该要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和良心道德的谴责呢?而且,真正促使她这样做的原因又是什么?难道这些真正犯罪的人就可以一推了之吗?如果一定要说她有罪,她的罪,比起有些人,也只是小巫见大巫。那些并不是因为生计所迫,而是因为活得无聊的人,整天吃喝嫖赌,玩弄女性,强奸妇女,败坏社会风气,破坏一个又一个的穷困家庭,贪脏枉法,偷脱漏税,假公肥私,甚至拿着公款,到澳门赌博,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从来不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中,甚至一有错误,就千方百计地隐瞒,打击报复群众,这样的人,有的还是政府官员,又该当何罪?”
黄律师振撼人心的演讲,感染了全场所有的人,大厅内一片安静。
黄律师接着用一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口气对全场人说:“同志们,你们只知道讨厌一个三陪小姐,觉得是她们破坏了社会和家庭的安定,你们就不能反过来想一想?是他们的错,还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你们就不能设身处地地为一个乡下姑娘想一想,假若她是你们的妹妹,女儿,你们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态呢?嫖娼卖淫,赌博,这些曾经被彻底控制的坏风气,在改革开放的不经意中应运而生。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屡屡打击,可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愈演愈烈,原因何在?根源何在?除了一些人因为有钱而无聊,更重要的是多数人在心里默认了这种坏风气的存在,甚至不知不觉地加入其中,养成一种惯性,堕性。有的人,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把这些作为一种时尚来推行的!什么不嫖不赌,一筒烂藕;不赌不嫖,一个大苕!在这种畸型观念下,嫖娼赌博被视为正常现象,不嫖娼赌博反而被认为是一种无能。有些人一方面对三陪小姐不屑一顾,横打指责,另一方面却又笑贫不笑娼!这种畸型的社会现象,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深思吗?说心里话,我在接受这个案子的开始时候,并没有想到要对一个三陪小姐作今天这么多的辩护,甚至只想到在证据上尽一尽努力。可是,当我找到她的老家,当我了解到她原来竟是那么一个天真、纯朴、善良的农村女孩,当我从她的姨妈家里得知她过的是那种忍辱负重的日子,尤其是当我调查到她被那个小餐馆的老板强奸的事实,并让我感觉到那次强奸给她带来了如此大的命运转折和精神痛苦后,我愤怒了,我不再想到对一件案子的应付,而是要尽一个律师神圣的责任去为这个真正的受害人辩护!当我从调查中得知她在餐饮部里还是个好女孩时,我为她痛心!当我想到她如果不是因为怀了孕而让人捏了把柄,当我看到在看守所的她说到那个强奸她的人的那种痛苦的样子,我恨不得替她杀了徐向东!即使是在她堕落之后,我仍然感觉到她还是个好女孩,硬是被环境一步一步地逼到绝路,最终变成了一个因为想报仇而有害于社会的三陪小姐。然而,即使是此时的她,也仍然良心未灭,想要改邪归正,只是身不由已。作为一个受整个社会迫害的女孩,即使是到最后,她也宁愿自己死于委屈之中,而不愿将自己内心的强烈愤慨呼叫出来。而那些真正迫害她的人,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坐在这里,幸灾乐祸地听候发落!请问,你们的良心何在?道德何在?”
黄律师说到这里,故意看看那些坐在这里的人,尤其是那些对兰香有过罪过的人。他的这种停顿,是发击一种精神的利剑,要刺透那些良心不安的人的心府。似乎是觉得不够,他紧接着以质询的口气继续说:“兰香的整个人生过程,其实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被强迫、被污陷,从污染到毁灭的悲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那些真正毁灭她的人却没有半点内疚、惭愧、羞耻的感觉!相反,在兰香堕落后,他们一方面幸灾乐祸,一方面又自视清高,不与其为伍,甚至轻蔑她。而当兰香犯罪后,他们不是躲得远远的,就是尽量把一切罪责往她的身上推,好象推得越干净,就越能证示自己是清白的!一些人甚至为了蝇头小利,为了推泄责任,保住自己虚伪的名声,经济上少受损失,不受损失,不惜对她大加伤害,暗中污陷、栽脏,把一切本来就不属于她的罪责都强加到她的身上!而另一些人,也居然为了一些小小的经济利益,昧着良心,放弃应该追究的法律责任,而把一切过错都强加到一个被迫害的弱女子身上!请问此刻就坐在这里的他们,你们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是不是真的被狗吃了?你们所谓的做人标准,所谓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揣度又到哪里去了?难道也是被狗吃了吗?”
黄律师锋利无比的言辞,一针见血的批露,入木三分的批判,果然让大厅里的一些人面红耳赤坐不住,即使是那些并没加害于兰香的人,也因此对自己的良心作起了自责的审视,并为此不安。有人甚至借上厕所和出外买烟为方式,试图逃避这种具有很强的批判性的质问。
黄律师为此感到欣慰,因为他说出了这些他早就想说的话。接着,他开始以一种总结的语言继续对大厅演讲:“从兰香短短的人生历程,我们不难看出,她完全是被逼良为娼。她本不愿意,甚至完全没有想到要去当三陪小姐,可是,生活硬是一步一步地把她逼到了那个无法逃避的绝境。她屡屡挣扎,想要跳出那个火坑,却是越陷越深。这种社会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发人深省,但还有一种比逼良为娼更为可怕的社会现象,那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向堕落。由于刚才我讲到的那些根本原因,官场上的腐败,大笔的公费消受,贪脏枉法,行贿受贿,循私舞弊,偷税漏税,种种非正当手段的暴富,给人们带来了强大的负面影响。一些人不再觉得劳动是光荣的,而是极力追求享乐。有条件享乐就尽量享乐,没条件就创造条件享乐。一些女人,利用自己的姿色条件,直接寻找享乐机遇,完全抛弃爱情和婚姻的本来含义,甚至公开自己的享乐观念和物质要求。不能从这方面为自己铺开一条路的,他们就傍大款,做包二奶,当三陪,有的甚至做鸡。嫖娼卖淫,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是一种可怕可耻的社会现象,而是当代人生活的需要,有人甚至以商业观念来看待这件事。因此,他们在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心安理得,毫无任何愧疚羞耻之心。一些人,在自己的子女面前,装得正儿八经,像个封建卫道士,可出了家庭,在社会上,在一些阴暗的角落里,他却是另一个人,一个完全不考虑社会影响的人。他们在腐烂自己的时候,也在腐烂他人,腐烂他人的家庭,腐烂整个社会!这是多么令人可怕令人担忧的一种社会现象!
然而,这些社会现象,却越来越被人忽略,越来越让人习以为常,甚至扭转了人们原本的正确观念,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越来越多的人,他们不是尽力控制、堵绝、反对这种事情的存在和发展,而是以装聋作哑等形式,认可这种事情的存在价值和理由,有人甚至以默许的形式,怂恿这种事情的发生发展。更为荒谬的是,有些人竟把这种有害于社会的事情,作为一种生存价值观念来宣传,推行!在这种以毒传毒的影响下,这种不应该存在于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壤上的丑事,却越来越显得理直气壮,相反,正义之声却英雄气短。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是参与嫖娼就是参与赌博的今天,一些人想反对还不能反对。过去,我们的家庭是大人教育小孩,现在,有些家庭却是小孩批评大人!这些家庭里的大人,在口头上用正人君子的观点来教育他们的孩子,可另一方面,他们又用行动来否定他们的教育,扭曲孩子的心态,甚至戕害孩子纯正的心灵!这种恶性循环的后果,难道不值得我们大家深思吗?就算我们不考虑自己,也要为我们的下一代考虑考虑呀!救救你们自己,更救救你们的孩子吧!我以一个律师的名义,向大家拜托了!”
黄律师慷慨激昂而又富有说服力的话语,博得了听众一次又一次的掌声,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激情热浪。有不少人,也许是自责,也许是惭愧,也许是感动,也许是太强烈的内疚,他们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然而,却还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面向听众承认点什么。最后,甚至连兰香的罪名成立都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主审法官站出来,宣布了兰香杀人罪名的成立,并列举了兰香犯下的种种罪过,当庭宣判了兰香的死刑,并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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