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到学校报到了,丁一开始收拾行李,整理上学用品。学校就在本城,倒是不用准备太多东西。
电话响了,她的父亲打来电话告诉她,今晚共进晚餐,他六点开车来接她。丁一放下电话,继续收拾行李。
物品装箱的时候,丁一想了想还是把那份分居协议放进行李箱里——那份她起草的分居协议,没错,她写的,让父母签的,这样至少不会那么快离婚。
她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应,但对父母是有效的,他们尊重她的意见,因为她的意见从来不过分。她从不无理取闹,就算有理也不取闹。
天底下有哪个孩子希望父母离婚的?但是谁又有权利阻止别人离婚?
哪怕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孩子也是没有权利阻止的。哭闹、自杀固然可以阻止,但这不是一项权利。
父母是凡人不是圣人,他们也会犯错,你可以不原谅,但没权利阻止。
你有权利恨他们、怨他们、一辈子不理他们,但你没权利阻挠他们处置自己的幸福,哪怕是毁了自己的幸福。
幸不幸福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的,别人认不认同无关紧要,他自己觉得幸福就够了。
父母是自由的,他们有权利去追逐自己的幸福,虽然这幸福与自己无关,哪怕会毁了自己的幸福。在道理上,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丁一深知这个道理。
从小到大,丁一就常常被夸是懂事的孩子,但她宁愿她是不懂事的,这样就可以用自杀的方式来威胁父母,以保住她的家庭,比如割脉、跳楼。
不是没想过的,但她生来不是死缠烂打的人,她不擅长制造麻烦,更不懂得如何开口要挟,这场戏就算开场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结果可能是她这边血流至死,电话依然没拨出去,或是站在天台上不知该如何开口。
难道真的去死吗?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她死了父母会相互责怪,而且会内疚一生,她死得毫无价值。
也曾计划过,事先设计好台词,但想到算计自己的家人,她还是做不到,那样实在是太可怕了,她从来不是不择手段的人。
而且,她不知道勉强父母继续在一起是不是正确。她了解她的父亲,虽然人到中年,但英俊多金、风流倜傥,对女人有着一定的吸引力,就算他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来招惹他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带桃花。
所以,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就算这次费尽心机阻止了,下次却不一定有这么好运了,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这样还能持续几次呢?
何况,乖巧懂事的名声也被打破了。何止不乖?还寻死觅活呢。父母也不会再重视她的意见,分居协议也不会有效了。代价太大,效用还不持久,可谓得不偿失,不值得一试。
重要的是,她不想再给父母再添乱了,她常常想起父母疲惫的眼神。这场离婚战役让大家都筋疲力尽了,虽然没有财产纠纷,但情感瓜葛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至于现在,她唯一能做的只是拖延时间,这不过是折中,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能拖一阵是一阵。希望这段时间可以令父母改变主意,或者被协议里的内容打动。
丁一在分居协议里写到,请他们务必再考虑一下自己的选择是不是正确,毕竟近20年的感情了,没有爱情也有亲情。
协议里写有他们共同度过的点点滴滴,她这是打亲情牌,希望可以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