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随时随地地发现美人,elvis可从来都是有备而来。
“哼哼哼……”
心情愉快地哼着小曲儿,elvis拉长望远镜,放在右眼前,瞄准那美女的方向,那美女正朝着这栋楼下起来,“乎乎,长得不错,长得不错……”
“叮。”
电梯门打开,靠在墙上的霍谭站直身体,揉了揉疲惫的眉心往外走。
才睁开眼,便看到一人背对着他站在窗边,聚精会神地透过望远镜看着什么。
霍谭站在那儿,无语地皱了皱眉,男人好色成他那副德行,也算是朵奇葩了。
什么也没说,霍谭沉默地往门那儿走,就当没看到他,在密码框中输入密码。
厚重结实的防盗门“砰”地一声打开,霍谭握住门把手拉开门,一只脚才走进去,就被一只手扒住了肩膀。
“sunpmlse!”
elvis凑在霍谭耳旁,精神抖擞地叫道。
霍谭冷淡着脸,面无表情地把elvis的脑袋推开,刚准备继续往里走,elvis已经灵巧地绕到了他跟前。
“哇哦!”
elvis夸张地大叫起来,一双碧绿的眼睛,上下扫视着霍谭带血的衣服,他妖娆地将手指伸进嘴里,挑逗地舔食着。
“caesan你去杀人了吗?”
“……”
霍谭像看白痴一样望了他一眼,懒得回答,也没精力去回答,他只想进屋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elvis已经不请自入,抢在霍谭前面跑进了屋子里,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来,就当自己家一样,翘起二郎腿来,然后得瑟地望着霍谭走进来。
“caesan,恭喜你哦!”
霍谭自然知道elvis在指他跟孟米的婚事,可真心也好,假意也黑,此时此刻他都没有心情听到任何人的祝福。
“如果你来就是为了恭喜我,那你可以走了。”
“哼!caesan真是太冷淡了!我当然是来给你做伴郎的呀!”
“你瞧,我专门买了衣服呢!”
elvis说着指了指自己身上纯白色礼服,“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感动。”
霍谭直接无视他,开始解衬衫上的纽扣,朝着卧室走去。
elvis眯着笑,盯着霍谭的背影,碧绿色的瞳孔中泛着让人不舒服的光泽。
“我先去贵墅那里发现你不在,还以为你也不会在这里呢!”
“……”
霍谭的背影,有一瞬的僵硬。
elvis调整了个更加舒适的姿势。
“不过我可是吓了一跳呢,门外头怎么到处都是血迹。caesan,你该不会是因为要跟那个姓孟的小姐结婚,所以把夏夏杀了吧?啧啧啧,我也在电视上见过,她跟夏夏,可是跟豆芽菜一样呢!”
霍谭站在那里沉默了半晌。
“你在瞎扯些什么。”
许久,他才冷冷说道,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嗯?”
elvis琢磨地舔了舔嘴唇,从沙发上站起来,蹦蹦跳跳地去了卧室,风骚地斜靠在门上,看着霍谭脱掉上衣,露出精壮的上身。
“那夏夏怎么会不在家里呢?我敲了大半天的门,都没有人回答呢?”
elvis意味浓浓地扫过霍谭衣服上的血迹。
“……”
霍谭将带血迹的衬衫随手扔在地上,一声不吭地朝着浴室走去,elvis却注意到霍谭的五指紧握成拳,隐隐有些颤抖。
他拉开浴室的门,却突然停了下来。
“她在妇幼医院。”
霍谭说完,拉上浴室的门,很快,elvis听到哗哗哗的水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elvis舔了舔舌头,转了转眼珠,一边琢磨一边离开了公寓。
大清早的,孟家上上下下便张罗开了。
孟老大身上穿着一身喜感个足的大红色西装,好端端的国际名牌,会到他短小精悍的身上,就愣是成了地摊货,这也算是一种本事了吧。
相比较起来,白蓉则穿的相对素淡一些,她穿着一条黄黑相间的七分袖淑女裙,大大方方,不会过分的张扬,毕竟今天孟米才是这婚礼的主角,可不能喧宾夺主了。
客厅里头堵了一大帮人,基本上都是孟家的亲朋好友,别看孟家在外人眼里是阔绰到掉渣的豪门,可骨子里头孟老大还是很保守的,闺女结婚,亲戚们不来热闹热闹怎么行!
幸好孟家的屋子气派宽敞,才不会显得很挤,这会儿亲戚里头年轻有力气的都在帮忙把堆了满满一屋子贴着大红色纸条的彩礼往外搬,这公寓楼下已经排了长长一条车龙,都是奔驰车型改造的商务车,这伙人就来来去去地把东西往里头搬,这都是要搬去小两口新屋的。
厨房里头白蓉帮阿姨煮了一大锅一大锅的点心,这都是本地结婚的习俗,来帮忙的客人跟过来迎亲的新郎那片儿的客人,都要喝汤圆莲子汤,象征着和和美美,夫妻同心。
孟老大站在客厅里头,正在跟人聊天,从一大早睁开眼睛开始,他脸上的傻笑就没有消失过。
站在孟老大对面的女人,皮肤雪白,五官很标致,染成亚麻色的头发一丝不乱的盘起来,穿着一袭黑色蕾丝长裙,雍容典雅,贵气逼人,如果不是眼角微微的细纹和若隐若现的白发出卖了她的年纪,会让人误以为她还是个年轻的少妇。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