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鹰直升机慢慢的停了下来,刘东明整理了一下总司令的军装从机舱里走出。马如风早就看到了,满面春风的下了马,迎接了上来。
“总司令,你带来的什么提亲礼物?我爹可是在城门口等着呢?要什么没什么好东西送,就把你坐的那个铁鸟送我爹吧。”马如风指着夜鹰直升机说。
“咳,”刘东明差点没吐血,上次拿了自己的两把沙漠之鹰,现在又惦记上夜鹰直升机了,美丽的女人是魔鬼呀。
“呵呵,如风。我给你带来的可是好礼物呀。这可是你们最需要的。”
“什么好礼物,快,让我看看。”
“在那几辆车上呢。走,我们过去看看去。”刘东明带着马如风来到一辆矿车前。让士兵爬上去掀开帆布取了一把钢刀下来。
“你不会那么小气吧,就送我一把刀。”马如风嘟着嘴巴接过刀来。只见这刀厚背刃利,15厘米宽120厘米长,重有十几公斤。整把刀冷气森森,寒光闪闪。
“好刀,这不是联邦的刀盾兵团的制式长刀吗?刀是不错,但是拿来做聘礼寒酸了点。”马如风说。
“哈哈,好刀就行。再看看这个盾怎么样?”刘东明有让士兵拿了一顶小圆盾下来。
马如风仔细的看这:“这是复合盾呀,虽然防护能里没有铸铁盾强,可也重量比较轻算最适合刀盾兵骑马冲锋的时候用。这种盾工艺比较复杂,市面怕是买不到了。这盾和刀应该是一套的,也应该是刀盾兵团的。”
“果然是行家,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就是我送你的聘礼。不过不是一把刀,一顶盾,是一万把刀,一万顶盾。你看这样你爹爹可满意。?”
“啊。是真的吗?”马如风瞪大了眼睛。
一万套刀盾按照市价也是100万的金币,要知道普通人提亲就是十个金币,一般贵族提亲最多也就是三四千金币的礼物。马如风感觉太有面子了,这下那么同伴还不羡慕死呀。
“是真的。骗你小狗。”
“呀,”马如风向个小姑娘一样抱住了刘东明,小嘴亲到了刘东明脸上,“太谢谢你了。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马如风松开刘东明,指着五千骑兵说:“你看看我的兵都用什么?”
刘东明这才发现这五千骑兵用的兵器比较杂乱。只有那一千叫做风雷骑的精兵是统一穿戴皮甲,背背长刀,手持弯弓,显得整齐外。里面的骑兵用什么的都有,铁铲、铁叉、大锤、马棒。最多的是用长枪,因为长枪省铁,估计是他们自己造的,枪头三寸长,下面装的是白蜡杆。服装方面更是没有统一的军服,但他们大多穿自己做的羊皮单衣,他们喜欢吃肉喝奶,吃过了肉满嘴巴是油又不带毛巾就撩起衣服一抹,长此以往上衣都油光光的,远了看倒是没什么差别。
“呵呵,是啊,武器杂乱了点。不过你们的骑兵马术可真是太棒了。”
“那还用说,我们可是还没出生就在马背上了。”
“啊,呵呵。那是怎么回事?”
“呵呵,笨呀,在娘胎里呀。怀孕的女人也要骑马的。”
太夸张了。刘东明记得城里怀孕的女人上公交车都要有人让座的,这边的人太不在意了。有些时候不是不想在意而是不能在意,草原上面出生的角马3分钟内站立,30分钟内就能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慢跑了。不然的话,哼哼,风狼可是不嫌弃小角马嫩的。最近几十年来角马族从花香平原的最南端,辗转几千里,一路北上上全是血泪,软弱和骄气的人和马全死翘了,留下来的都是经过淘汰的优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