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浩没有钱,没有关系,怎么揽下来?这就完全归功于他的不要命和他要人命。
当时有个叫愣五的人,这个人有些愣,别人这么说的,不过不是说他脑袋愣,说得是他打架不要命,也说他有些神经病,神经病打人,杀人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起码是会减轻判罚的。如果正常人杀了人,那么你没有什么太硬的关系,没有太多的钱,你的命也就可以肯定了:你死定了。但是神经病不一样,尤其是首都的医院开出的证明,更加不一样,那么愣五就相当于获得一块免死金牌。其实还有一点事最重要的,愣五的父亲是县长,当时朔北并不是市,只是一个县,后来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才改成了地市级的。所以,愣五的父亲当时就是朔北最大的官,没人敢得罪。那时候的人才真正处于红星照耀下,心也是红的,根本没有人会去谋私的,生怕自己的名声坏了。确实,那时候人们很注重自己的名声,象现在的人很注重自己的金钱,有时名声要强过金钱,可现在人,金钱强不过生命,所以名声是多么重要。我是有说错的,现在的人最注重的事生命,也有不要命要钱,可那是少数,而元浩是后一种人,钱要比命重要。不过我想,如果放到现在,我觉得元浩一定选择的是命而不是钱,当时的情况不允许他想命,如果想了命,自己也会饿死的,与其饿死还不如搏一把呢;愣五不是,他更加注重自己的命,毕竟他在朔北算是高干子弟,根本没有必要去和泥腿子拼命,或者说不屑于拼命,但是两人却是真正的拼过。
愣五觉得改革开放就是为自己准备的,自己能大展手脚,也不让老子说自己就是个倒家的子。县里也没有什么人不给自己老爹的面子。所以,他去了医院找院长要那工程。也许你觉得那工程算不得工程,可在当时那已经不是很小的工程了。
元浩也想要,他比愣五直接,也野蛮。
他进了院长的办公室,站在院长的面前。院长并没拿正眼看,甚至连斜眼都没有,就低着头看着文件,脑子也许想自己今晚有肉吗?或许,能吃白面就是好的。当时白面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
元浩的声音很温和,也许以后就这么的落下了传统——第一次和人谈话一定很温和,可转眼就变成凶神恶煞,所以没人想看到元浩温和说话,宁愿看着骂也不想看温和的说话,这就是一种贱,不过当代人有句话就很好:人至贱则无敌。他对院长说得就是:“把工程给我,我给你一半利。”
人不爱钱,这话一定是假的,只是有的人的贪欲小些,有人贪欲大些。即便是在那一颗红星向党的时代也有人会伸出贪念的爪子。医院院长就是,而且十分贪,他无法贪愣五的,也得罪不起,所以他没有答应元浩,只说了句:“摆平愣五,工程就是你的。”后面还有话,该给我的你不能少的。
元浩没念什么书,但不代表不聪明,相反,元浩很聪明,聪明的有时候让人害怕,他能算计到你的毛发里,然后把毛发拔光了,你还要说:谢谢。
“行,你等着。”元浩转身走了,到门口,回头,看着院长,笑了,“你的利润只能有两成,其他的都是你让我办事的费用。”
院长没有说话,但不代表人家答应。人有时候不说出口的事,并不是说人家就承认的,反而人家就是反对的。院长就是拒绝的,只是他觉得元浩根本没有资格和自己谈话。刚才说得那两句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他再说就是证明自己就是白瓷,而是如今这镶玉的金碗了。而元浩就是一只连白瓷都算不上的泥碗,一泡尿也就淹死的人,根本没有担心的必要。后来却没想到,元浩让他尿了一泡在裤子里,甚至险些要了他的命。
清晨,愣五左手抓着两琉璃球,右手提着鸟篓子就上了大街,这是在溜鸟,其实是鸟在溜人,人还觉得特高兴,而愣五觉得这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做的,不看老北京的人们都爱提个鸟笼子清早就遛弯儿,愣五也觉得自己是北京人,也应该象北京人一样清早出去带鸟遛弯儿。愣五祖籍是北京的,可他出生在朔北,北京也就小时候随着父亲去了几次,但他就是觉得自己就是北京人,还得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所以别人说他是混子,他还不悦,但不恼,会和气地对你说:“小爷,我是顽主!”这可就真是北京人,还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走路都是昂着脑袋,看人得用下眼睑,那样有种睥睨的感觉。
元浩知道北京人早晨爱喝碗豆汁,再吃个热乎的焦圈,或者是煎饼果子,不过朔北没有焦圈,也没有煎饼果子,只有豆汁,还有油条,所以愣五每天都要去喝豆汁,吃油条。分量还是一样的:一碗豆汁,三根油条。
“五爷来了?”元浩其实不认识愣五,但他知道愣五的打扮,以及行为在朔北是独一份的,不为别的就让人知道他是北京人,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没准那天就回北京的北京人。后来愣五回了北京,却是带着残废回去的,不是元浩留下的,而是在一次打斗中留下的,他卸了人家一个胳膊,人家砍了他半个手掌。
愣五喜欢人叫爷,他觉得这才是北京人的做派。他看了一眼打招呼的人,不认识,但不要紧,谁让这小子这么上道呢?让自己切身的体会到了北京人的感觉呢。
愣五也回道:“小子,来了?”
其实,愣五当时并不大,只有十六岁,刚高中毕业,当时,元浩已经十八岁。面上看,元浩甚至都能给愣五当爹,黑扑扑的脸膛,清茬茬的胡子,眼角带着鱼尾纹,脑门上还有道沟壑般的横纹,愣五一副小年青的模样,放现在人们都觉得愣五小,不大。元浩有些厌恶,却没有表现,而愣五觉得高兴,他觉得自己就是要高过这小子,辈分也比他大,别看长相,就看效果。
愣五大咧咧地坐下:“二婶,照旧。”
卖早点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着泛黄了的军装,在当时的某段时间里,这衣服很是流行的。她端着东西放到桌子上:“五子,溜完鸟了?”
“恩。”愣五将鸟放一边,手抓起一根油条填进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答应,“咱这地方就是没法和北京比。人家那家伙,一大早的,一群老爷们三五成群地在公园里聚着,胡同里的小贩们也叫卖着,声音甭提多悦耳了,鸟叫声也悦耳呀。”提起养鸟,愣五就眉飞色舞的,“看咱这鹦鹉,能说会道吧,可不能比,人北京的,比这会说多了,放那这就个哑巴。北京还有画眉,黄鹂,百灵,那声音跟别说了,提起就有多带劲就多带劲。”
元浩听不懂,也不想懂,他就想着把工程揽过来,可看着眉飞色舞的愣五,他愣是提不起勇气来说,干脆也就加入进来,说了句让愣五火气的话:“北京人的鸟好,可比不过我家的狗,叫声也压死他。”
愣五回过头一看,嘿,原来是这小子放厥词啊,看来这小子皮痒了:“狗那就乱吠,能和悦耳的鸟声比吗?”
“狗能看门,鸟却是闲人养的东西。”
如今,这狗可比人金贵,不过,当时还真没有几个人把狗当宝贝看的。毕竟,人都是刚够饱,甚至都不饱的状态下,怎么可能去关心一条狗呢。
“你这条死狗,什么都不懂。”愣五他想做北京人,却没有北京人能侃的本事,他经常就会词穷,说不到三句就没词了,但却爱动手,手头也不硬,不是爹的威势,早让人打着从城东到城西了,还用不了三分钟。朔北当时很小,就一条街,几条胡同,就组成了当时的朔北县。
元浩可不一样,从小在地里干活,满身的蛮劲,手也狠,下手就出血。
那场面就成了:愣五刚举着板凳过来,元浩就扔了碗过去,正中愣五的脸部,鼻子最突出,也就遭了殃,血从鼻子里流了出来。见了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吓傻了,一种就是兴奋,愣五是前一种,他摸了鼻子,见了血,哇的就哭了,一点也不爷们,而元浩却兴奋了,扑上来就打,街面上有破旧的半拉子砖头,拿起酒对着头招呼。元浩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打架也是冷静的,把愣五打得头血肉模糊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还要跟愣五要工程的。他停下手,拉起愣五:“把医院的工程给我。”
愣五已经怕了,所以没有什么胆子拒绝:“你放过我,我就给你。”
“行。”
元浩得到想要的答案,拍拍屁股走了。
事情如果到这里,那么也显不出元浩有多么凶狠,而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人们才知道这小子真的是不要命的。那是后来,自己拉着几个同乡干活的时候,愣五带着人过来闹事的时候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