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英雄迟暮(一)
“东方文学的现代诗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东方文学,它更多是西方文学的东方化。
现代诗在东方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时期,在近代社会,当西方的文化取得压倒性优势的时候,东方的古典文学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现代诗,就是那种情况下在东方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现代诗早期的作者很多时候都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而且他们对东方古典文学缺乏认识和认同,他们大多会把自己对所处现实社会的不满倾注在文学中。所以他们追求格式的松散而不是韵律;追求文字的新颖而不是经典;追求意识的虚空而不是定义。
现代诗尽管是东方文学史上一个难于定义益弊的风格,事实上,现在东方的网络上已经出现推倒和否定现代诗的观点。但总的来说,现代诗的出现和发展有着其必然的因素并负上了一定的历史责任。
东方的文化总的来说,会偏向士人化和专有化,文学在这一方面尤为强烈。东方的文学历来就不是通俗的、为普通百姓所能学习和运用的。当西方的平民文化渗透到东方的时候,现代诗刚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现代诗因其容易学习和容易理解而鼎盛一时,在东方的近代,一位曾在圣殿学院学习的诗人,写出了一首《再别圣殿桥》而使现代诗的发展划出了时代性的标志。不过,这位爱妹妹不爱名声的诗人逝世后,现代诗就开始没落了。
现代诗的没落有着其必然的原因,从社会的角度来说,现代诗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在近代的东方,文化的发展是极其迅速的,当文化教育普及每一个人的时候,平民化和大众化就会减少它原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从诗风和诗人的角度来说,现代诗也走错了方向。从诗风来说,现代诗过多地追求灵性的高度,而缺乏了文化的衬托,结果造成了现代诗的苍白和毫无生命力。同时,这种追求同样地令诗人的文化素质发生了偏向。
从诗人的角度来说,首先,很多诗人的意识涉及了一些问题,从而使现代诗带上了某些色彩,这种取向很多时候会造成读者的反感。另外,诗人们产生了两种分化,一是趋向于玄的感觉,一种是趋向于俗的感觉,而这两种感觉对于整个世界文化和文学的统一化和交流化是不适合的。
当然,平民化的通俗文学是永远也不会消亡的,现代诗的没落或者更多是一种选择过程的错失。当现代诗不再是那些回车诗、废话诗和篱花诗的时候,当现代诗回归其原本平民教育的意义的时候,当现代诗诗人回复其人文性和文学性的时候,或者现代诗会迎来另一个春天。”
――摘自《圣殿文学史.现代文学卷.东方文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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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累,今天就不写日记了。
唔,我还是爬起身来写一点好,我已经好几天没写了,再不写的话以后那些替我写传记的混蛋吟游诗人就没日记给他们摘抄了。
大家都不容易,出来混饭吃的,也不能难为他们,虽然我很讨厌他们胡说八道。
今天我干了些什么呢?哦,哈哈,我今天抢到一个不错的女人了。我就说,哈斯那个笨蛋活该他倒霉,他才刚走,我就找到一个差不多符合他要求的美女了。
哼,我才不会给他,他勒索了我的阔剑,想起都气人。该死的,罗山德那混蛋竟然拿来一柄单刃车轮斧给我用,说什么这才像个维堪斯兰来的部落战士。我明天拣一袋子石头给他,告诉他亚里勃的射手喜欢用大卫的投石链。
还有,我抢到一件绝世宝物了,猜猜是什么,哼,才不告诉你。
当然,我还抢到很多东西,我就说,果斯亚城肯定积满了滞留的商旅货物,更兴奋的是,城里还有大批的军需品。你猜猜有多少匹马?告诉你吧,四百三十匹,至少有两百匹是可以装备轻骑兵作战用的。唔,回本了,而且赚得爽歪了。
不过,我也把那些商队的货物一概没收了,这些家伙肯定以后都不和联盟,至少不和我们远征军做生意了。那句成语怎么说,竭泽而渔吧?
不过我也没办法啊,我发觉,这一带的希洛斯人很多,特别是希洛斯奴隶很多。满农庄都是,满矿场都是,满作坊都是。唔,简直跟爷爷的庄园里那些可恶的短翅野鸭一样多,实际上,在加利安人眼里他们就是一群低贱的鸭子。
现在集中在赫加洛城训练的都超过半个军团了,这些人虽然没受过军事训练,但他们都很年轻,培养一下可以当轻步兵用,我缺的就是炮灰。
所以,我只能去抢了,要不我拿什么装备他们呢,我自己都还没找到一把好的阔剑呢。
算了,找把普通的顶着用了,我发觉,我个子长得越高,我就越不喜欢用格斗剑和刺剑。唔,我知道为什么以前只有我们罗曼人喜欢用阔剑了,因为我们罗曼人的个子是最高大的。
唔,果斯亚城留着吧,它的城墙这么高,毁了它有点可惜。城里可以信任的居民也有上千户,在外面农村再拉一点进来住,应该可以组织一支城市卫队守住的。再说,它也控制住一条商路,虽然不是很重要和繁华的商路。
加利安人?才这么几百个,我放了他们了,我今天高兴,他们运气好,下次别给我遇上就是了。”
――摘自《康德.霍亨斯索伦团长日记选辑》,雪柔.戈斯著。
再凑点字,不要看,要够2000字才在首页显示的
评《穿越时空之前世情债》
我以为这是一部传统的言情文,看了一点才知道是一部时下很流行的女作穿越言情文。这个题材可能已经开始过时了,但我也相信幸福与热中于自己的细腻与想象中的女孩永远不会少,这类作品依然会历久不衰。
先就作品的风格说一些教条的东西。第一人称,很多读者会不喜欢第一人称的作品,事实上第一人称会比第三人称更有高度,不过网络上取第一人称的作者多数不是因为它更具有文艺可塑性,而是它更有代入感。但是,第三人称可以简单表达的意思在第一人称作品中往往需要很高技巧的文艺操作,这一点在很多时候为使用第一人称的作者所没有心理准备的。
使用第一人称可以在主角刻画、心理独白、视觉稳定方面做得更好,但它在副角刻画、支线叙述、描述广度、人物对比和哲理探讨方面就比较难展开,另外抒情可以很多,但面会相对较窄。
解决这个问题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方法是对白功能的扩展化使用。第一人称作品的对白往往要做到叙述多线、刻画副角的效果,另外对于网络文学来说,它还要起到一个营造诙谐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尽量避免用对白介绍背景资料和推动情节,换句话说,作者想告诉读者的信息尽量用直述,而不是通过作品角色的对白表达出来。做到这点尽管不难,但要保证诙谐度和语感统一的话就需要你的文笔相当老练。
你的对白事实上已经过多了,渗透进背景介绍和推动情节的对白会冲淡作品的对白功能,精彩的对白很多时候是第一人称作品的亮点,所以尽量把它们精致化。另外增加一些夸张或者抒情色彩的形容词使对白像喜剧一样具有增加诙谐与加深角色形象的作用。
除了对白,还可以用布景切换的手法弥补多线叙述与叙述视觉方面的不足,但这种做法可能会产生逻辑生硬同时代入感不好。另外还有一种办法,要求水平可能有点高,但对你的作品或者会有些帮助,就是多角色第一人称述说(侧重点为支线叙说和角色心理意愿表达)。具体的做法是书信和日记,这个多角色是包括了主角的,如果成熟运用的话,你可以在一部第一人称作品中轻易地做到任何角色的深刻画和多线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