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带粗短的身躯往桑妮坐过的凳子上一放,凳子发出痛苦的呻吟,一团闷热的气流直逼向我。
“你怎么还跟桑妮在一起?”他满脸通红地问道。
我该怎么回答呢?我能告诉他我们已经结婚了吗?出于礼貌,更是回避这个话题的需要,我做出虚假的热情拥抱他。
他猛地把我一推,一巴掌拍在桌上,大声说:“我感到震惊!”
震惊的是我,而不是他,因为我完全莫名其妙。
“不要再跟这个女人往来了,”他急切地说,“我们是老朋友才这样劝你,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不是你跟易容让我们在一起的吗?”
“那只不过是想让你开心两天……咳,怎么说呢,你跟她纠缠这么久还不丢手,不是我们的本意!”
我感到深沉的愤怒。他是在侮辱我的人格。我冷冷地说:“我们已经结婚了。”
冉带的反应使我恐惧。他双目发直,肥胖的腮帮像鼓风机一样不停地抖动。
“什么时间的事?”
“已经一个多月了。本来,我们要请你们两个,可当时装修房子,乱得一团糟。”
他哈哈哈大笑起来,“有本事,你真有本事……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以后出了什么事,与我跟易容无关!你答应我!”
在这一刻,我已经从心里不认他是朋友了。他的样子的确让人恶心!
“需不需要我立下字据?”
“那倒不必,你答应我就行了。”
“那好,我答应你。”
他扶住我的肩,再一次大笑起来,惹得周围的人都以厌恶的目光看着我们。我真想端起汤锅泼到他的脸上。
他离开了,走到自己桌边,跟那个肥胖女人嘀咕了几句,那个女人也笑起来,笑得更加肆
无忌惮。
我恨得咬牙,寻人打架的冲动使我不由自主地提起了拳头。
可是冉带没给我机会,他搂着那个女人快步走出了大厅。
桑妮回来的时候,已是满脸通红,一口酒气,步态也是晃晃悠悠的。
“你……怎么不吃呢……”她醉意朦胧地说,“我……已经饱了,你……你吃吧……”
我陡地站了起来。
我买了单,急匆匆地跑下楼去。
天快黑下来了,街灯还没有上,灰色的天幕下,城市显得更加忙碌,更加慌乱。我招了辆出租车,司机开过来的时候,我立即改变了主意,从一条小巷插进去了。司机在骂我,我听得清清楚楚,可是,那骂声与我无关。
这是一条冷僻狭长的小巷,由高低不平的青石板铺成,像遗弃在繁华都市里的老人。没有一家商店,只有从上几个世纪走过来的人,翻着麻木不仁的眼珠,看着我缭乱的步履。小巷的深处,就在路的中央,有一棵巨大的黄桷树,枝干苍迈,却儿孙满堂,粗壮繁密的枝桠,从居民低矮的房顶伸出去,在树下形成一朵黑影。一个坟墓!没有人在此乘凉,我便一屁股坐下去,背靠在树上,咻咻喘气。
如果没有人来干涉我,我打定主意在这里坐一晚上。
这里与“火玫瑰”的距离,应该不到一千米,可它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是一个遥远的回忆了。
我闭上眼睛。在我的面前,立刻展现出一条宁静的街道,一个无忧无虑的青年男子,从这街道上走过,穿过一段还在修缮的土路,爬上了歌乐山。山上林木苍翠,松涛阵阵,日影斑驳,鸟鸣如歌;山下高楼林立,马路横卧,白帆留影,大江无声……那青年坐在如毯的松针上,编织他比天空还要广阔,比朝霞还人绚烂的理想。他太迷恋自己了,因而他要成为一名作家,因而他不想恋爱。可是,命运没有让他成为作家,却让他恋爱了。他的恋人叫桑妮,半年后成为他的妻子……
一切幻影都已经消失,我很快从过去的生活里走了出来。尽管我身躯高大——在重庆这块地盘上,我一上了公共汽车,就不得不痛苦地低着脖子,使那些好心人总是把我当老弱病残一样给我让座——可是,在突变的现实面前,我的脆弱只有自己知道。
这只斑点狗是何时跑到我身边来的?它温柔地舔着我的手背,还发出轻微的呢喃。我睁开眼睛,才发现鸟一样歇在树叶间的灯已经亮起来了,在我的周围,七八个男女带着诧异的目光盯着我。我是一个陌生人,我闯入了他们的领地。但是,他们没有驱逐我的意思,他们的眼神里含着善意的询问。
我摸了摸斑点狗的头,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小巷的尽头走去。
斑点狗在我背后跟了一段,带着无限的依恋止了步。
“我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这是哲学家巴斯噶说过的话。我不是哲学家,连一个三流作家也当不上,因而我没有资格具有他这么深邃的思想。
当车水马龙的大街再一次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悲伤了。
桑妮回家了吗?
其实这不是我担心的,我担心的是,桑妮和那一群我从未谋面的人在一起吗?
那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桑妮跟我在一起从没喝过酒,为什么跟他们在一起时喝得耳根发红?婚后第三天她就回了娘家,四十天回来,为什么她就不愿意跟我共进晚餐?……新婚之夜她为什么要用刀刺我,而且下手那么狠毒?……冉带见我还跟桑妮在一起,为什么吃惊得满脸通红而且对我大加嘲笑?他所谓的让我“开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的思路混乱不清,一个接一个的疑问把我逼向绝境。
回到小区,我依然不愿意乘电梯上楼。我想把自己的希望延长。
我希望桑妮坐在客厅里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