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门,漫无目的地走,虽然撑着伞,但是雨太大,我最后还是被彻底淋湿。热汤是白喝了,我想。忽然一个趔趄,脚下的高跟鞋的细鞋跟嵌进了石板路缝,整个人摔坐在地上。
“奇怪,为什么我总是摔跤?”我喃喃自语,却没有站起来。
一个人走过,忽然跑过来:“咦,你不是施小姐么?那么晚在这里很不安全,为什么不快快回家去?”
我抬头看他,我不记得这个人是谁。
“我就要回家去。”我回答,想挣扎爬起来,却爬不起来。他伸手搀我起来。
看,我原来是需要人来搀我才能继续前行,无论家威或是别人,只要是个人就行,家威不过是伸手搀扶过我的人而已,我想。
“你的鞋跟断了?”他问我。
我看看脚上的鞋:“是,下次我记得不要买这个牌子的鞋子。”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还记得自己脚上的鞋子的牌子是什么,也明白下次不能买同样的牌子的鞋子,因为它让我容易受伤。可见我还是清醒的。
面前这个人不是家威。我习惯的家威没有来拯救我。他离开我了,真的。
我的眼泪终于能流下来,混着雨水。谢天谢地,扶我的人看不出来。这个习惯不好,总是不在当事人面前流泪,这个习惯要改掉,不然流泪多么不值得。流泪岂非就是为了博得同情?
我又笑出声来。
扶我的人着急地说:“施小姐,你住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你又不象喝了酒,怎么有点昏昏糊糊的?”
我真的不记得怎样回到了家,躺在床上我就开始发烧,我起来后想一定是淋雨的缘故,然后咖啡厅里的冷气太足,所以就会让人生病。
电话挂进来:“施小姐,你没事吧?”
我听出声音,我立刻想起来有人把我送到楼下,我还和人家不停地说了十分感谢之类的话语。
“改日我要多谢你。”我说,但是我怕,我怕多谢后会想起家威,他大概应该走了,是该走了。我应该去看看玫瑰,她是不是还好。我忘记问送我回来的是谁,怎么会认得我,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玫瑰在门外大力按门铃,电话那端的声音说:“你没事就好。”然后挂线。
我呆了呆,放下电话,然后去给玫瑰开门。
“你怎么会发烧?”她进门来就摸我的额头。
“我昨日加班,回来的时候淋雨,当然就生病。”这样的陈述至为简洁,谁又知道昨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叮嘱我吃什么药,然后给我做了一碗姜汤。她不知道我昨夜和家威见过面。
“你居然会做姜汤。”我惊叹。
“我只会做姜汤,我是医生,知道姜汤可驱寒。”她说。
看她在厨房里忙来忙去,我并不打算告诉她昨夜我和家威见面的事。一个人若是知道得少一些,真的会快活多一些。我若是不知道家威对我的心意,恐怕现在不过陪玫瑰唉叹一下,至多鼓励她重新振作而已,始终不是自己的事情,犯不着透心彻骨。
“幸好你的发烧不是太严重,轻度。”她端汤走过来,“明日家威离开,我去送他,始终朋友一场,你陪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