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前打开小镜子,涂上lae的308,加上dior的267。
lae这管口红最滋润,哪怕忙了一天唇色暗淡,涂上也可起死回生,水润的很,配dior唇彩刚刚好,很是有点大牌广告的味道。
描上眼线,拯救我忙了一天的无神双眼。
真感谢彩妆发明者,三下两下,从双目呆滞变作明眸善睐。
刚打点好行装,电话便打进来
“已经到楼下了。”李昭尘的声音。
“恩,好的,马上下去。”
提溜着小包就下电梯。
心下惴惴,楼下是他的银灰雷克萨斯。
开车门,小心坐下,侧眼看他。
不懂为何,我一直对戴眼镜的男人很有好感,李昭尘大概在别人眼里只是中人之姿,但在我这就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他的唇线分明,我已期待同他接吻。(=。=这个女流氓)
晚饭安排在本市很有情调却贵的要死的饭店,鳕鱼很香甜,牛肉很入味。
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我有注意,他拿出贵宾卡,这张卡我认得,市区最大商场单次消费满2w累计消费满10w才可以办,都市女子基本都有这样的生存技能,眼睛似雷达,根据衣服牌子手里贵宾卡就能判断对方有多少身家~
看到这,我的心已经定了一半,怎么说李昭尘也算是中产阶级,更加言笑晏晏。笑问“李先生平常有什么爱好呢?”
李昭尘笑“爱好?我有什么爱好,统共就是汽车,手机还有网球。”
盈盈的笑,心里犯嘀咕,电子游戏也好,武侠小说也好,篮球也好,军事也好,都有涉猎,只这三样,确实一窍不通。于是选一样最不会出问题的问:“是么,网球会不会很累?”
“会有一点吧,不过出一场汗真是十分舒服。”
“啊,是么”我沉吟
“要不要,试一下?”
这么简单就敲定第二次约会。
周二勉强与他打了一场球,骨头差点没散开。
每天呆坐办公室,肌肉都僵硬。
谁不知道运动好,只是又没时间,又没心情。
唉,运动啊运动。简直是我们之间的硬伤。
累也没办法,我喜欢他,他就这么一个爱好,每周都抽出两天陪他打球。
每次打完,第二天都神情困倦,唉,可被不知情的人想歪了。
只是,他没说什么,我也没有说。
也许是彼此都知道,没有能力担负起一份感情。
或是说,试探的不够,没想过要这么快就定下来。
谈一场恋爱多辛苦,付出得到再失去,少有几个人能一点都不怕。
而我在这几天打球中了解他,他同我比,实在是太单调的一个人。不会玩,一点都不会,总共只会看个报纸关注股市买点电子产品,最多只有打球。
可是这样的,我更喜欢。这是一个多好的结婚对象。
所以我挺快乐,每天心都胀的满满。
总算有人能够给我想念,全是欢喜。
有时同那帮子妖精一起,大家都说,不怕有人伤自己的心,只怕连一个打动自己伤害自己的人都没有。最怕最怕,所有人都不放在心上,又空虚,又寂寞。
好像每天上班都有劲了,满面春风。
可是这个周,他竟然没有再打电话来。
竟然,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