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我正漫步在皇后大道上,这里是富人区最有名的一条大街,仅离皇宫大门几百英尺。居住在这儿的人都是身份显赫、地位高贵的人,包括著名的大财商,大文豪,大剑客,优秀的画匠和工匠也常常出入于此。
街面宽敞而平整,两侧路沿排列种植着低矮灌木经过精心修剪,刚结出的蛋黄色果实漂亮地点缀在上面,令人赏心悦目;皇后大道的商铺多以贩卖高价的货物吸引顾客,典型的贵族商店;来往的马车飞驰而过,偶能见到全国人民熟悉的面孔从车厢里探出头,然后又警觉的缩了回去;有一队皇城巡逻兵踏着整齐的步子来回巡视,整条街看不到乞讨者。
在这般上流的氛围中,一个皮肤黝黑的清道夫就显得尤其突兀。他仅套了件旧背心,正弯腰拾铲起一块路边新鲜的马粪,直到把马粪装在木框里,他才吃力的直起身,抬头往了往天上炙热的太阳。虽说天气刚入秋,阳光依旧恶毒,那顶破草帽下是张大汗淋漓的脸和干裂的嘴。
有个撑白色花边伞并牵着狗的贵妇人正从他前方过来,他立刻朝旁边退了一步,摘下草帽弯腰行礼,这些动作和他铲粪并装填的动作一样熟练。贵妇没有任何表示,只顾着牵狗向前,好像她的余光都容忍不下这肮脏的贱民,而她狗起先对木框里的味道很感兴趣,于是把鼻子凑了过去,在贵妇猛的一记扯拉下后,它乖乖的扭过头,后腿却踢翻了木框。
清道夫没计较,也不敢计较,继续扣上帽子工作,把倒翻的马粪又铲了回去,他的脸上除了汗水还有麻木。
“这便是权利和身份的象征。整个过程是一次不平等的对话。”似乎我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是告诉站在我身旁许久的男子,他只是默默微笑,表示出一种对本人刚发表观点的认可和社会贫富的无乃,“既然你也来了,那我们就结束这个悠闲的下午吧,我亲爱的康斯坦丁。”
今天这个午后是值得珍惜的,因为再过些时候,我的脚下将是片黄沙,那是为了下次能继续在着悠闲的散步,特别是这条皇后大道。
康斯坦丁和我走进不远处一栋全部用白色涂料粉刷外墙的建筑物,它有两个如猫耳般高耸的尖顶,这标志性的建筑物就是这条最著名的皇后大道上的最著名的“白猫事务所”。
白猫这个名字的由来相当讽刺,房子的外表只是其次,最初因为一个荒诞的原因却创造了日后伟大的人和事迹。谁能想象这个起因来自一个腰缠万贯的贵族家中,一个伯爵丢失了他的宠物猫。
我们姑且不讨论这只猫的血统如何纯正,如何的有价值,但伯爵确实对它宠爱有加,除了重重惩罚了照看白猫的仆人外,还要大肆悬赏能把猫找回的人。要知道一百个金币足够买下郊外一座大规模的农场,二个葡萄园,几十个奴隶,而那只猫和它们划等号。
为了寻猫,伯爵特别成立了赏金事务所,负责收集线索和鉴别送来各种各样的猫。出动军队有点小题大做,只有依靠外界的力量,而贵族们家中的仆人又常常被描述成一帮酒囊饭袋。于是,在一个曾经无所事事的流浪汉抱回一只白猫的那刻起,代表着平民性质的赏金运动就在那时兴起了,职业赏金猎人就此诞生。
在所有人的眼里,赏金猎人是快速脱离贫穷致富的捷径,让平民跃入上流圈子的好差事。
眼前这座建造年代并不久远的豪宅就是赏金猎人们接受任务,领取赏钱和聚会的场所。有人管这白房子叫“赏金猎人工会”或“赏金猎人事务所”,但多数人习惯称它“白猫事务所”。
如今的白猫事务所又与以前的大不相同,其发布的任务越发稀奇古怪,意想不到的困难和危险是家常便饭,加上同行间恶行竞争,赏金猎人成为高风险高失业率的职业。始终有些内容是不变的,例如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
越来越多的委托人不再透露明确的身份,因为希望了解详情的人越少越好,他们只需出钱等着别人卖命,最后得知任务被完成或执行的猎人意外死亡的消息。也有干脆对猎人们指名道姓的,委托人指定一个在猎人圈中比较有名的,让他在限定的条件与时间内完成任务,这恰恰是我这次遇到的。他们对指定猎人的底细了如指掌,办事效率,任务成功率和好名声是筛选的参考。我们把这种委托人称之为“雇主”。
按照我以往的经历,上述三个条件对我来说都不是主要让雇主们选择的理由,而是我能替他们保守见不得人的秘密,我紧闭的嘴不至于让我死于非命,不然三年前我就被送上断头台或被一直监视的特工给干掉了。
不同的是,上次的雇主是国王,这次的不得而知。
“啊哈,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康斯坦丁吗?什么风把一个退伍的军人吹到这来了?”刚踏进大厅,一个大嗓门就止住了我们想要前进的步伐,顺着声音望去,一个大胡子男人歪坐在巨大的餐桌前,桌上摆满了美食美酒,只见他左手搂着一个金发美女,右手放下刚畅饮完的啤酒杯,不用猜,我的老对手斯塔波尔也在这儿,一个在赏金猎人圈子中口碑极差的男人,“咦?怎么连你也来了?是准备开个‘老白猫’们的叙旧聚会吗?哈哈哈!”
“你好,斯塔波尔,很难过在这里又见到你。”我过去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这里有很多空位,似乎多数人不愿意坐在大胡子附近。桌上的食物和酒水都是免费提供的,只限于完成任务的赏金猎人。大胡子和他的人肆无忌惮的享受着美食美酒美女的乐趣,桌上有个没扎口的布袋,里面装满了金灿灿的钱币。看样子他们刚刚完成一个报酬不错的任务。
“你若葬身在沙漠中就不必见到我了。”大胡子斯塔波尔的手下刚为他添满一大杯啤酒,他就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得精光,酒沫挂满了他嘴边,汇成一股的水珠顺着他的大胡子往下滴淌。
显然他准备在事务所里开庆功宴了,整个屋子看起来更像个乌烟瘴气的酒吧。
康斯坦丁挑了一个大胡子右侧的空位坐下,用鄙夷的眼神顺了一眼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支雪茄,脸却对着那位金发女子问道:“小姐,您是否介意?”
女子摇头,表示许可。我觉得那女子的打扮和气质不像是来自低俗的地方,她被大胡子紧紧楼在怀中,脸上却没有丝毫的不愿意,相反,还把食物递在大胡子的嘴巴前。真是应验了一句古话,癞蛤蟆吃天鹅肉。
康斯坦丁从容地滑动火柴点燃,深吸,甩掉了火,然后朝着大胡子吐了一口浓重的白烟,这把大胡子呛的可以,嘴里原本嚼的鸡肉连同唾沫星子一并喷了出来,溅洒在桌上其余的食物。我连忙拿起一张餐巾挡住眼前恶心的画面,轻咳一下,众人则是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