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风八尺身高,四十左右,齐肩长发,短胡须,国字脸形,气质钢毅,眼神若有神光,跟着他的是一头俊美的白马。在这伙人中,白风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但他却气势内敛,不动如松,亦如岳。
众人围上篝火,重添酒肉。皆相尽兴之后。
白风道:“今晚白风和众兄弟多谢几位前辈、英雄盛情招待,这暮歌莽原一路下去,还有很多凶险,不知何时才有今晚这番风景,明日我就和各位一起出发吧,若有用得着的地方,只管吩咐就是。”
赵宇道:“如此正好,一路上有各位相助,定会少去许多麻烦,赵宇在此谢过各位大哥了。”
白风豪气干云,道:“哈哈,不需客气,这一路凶险难测,大家理当相互团结。早就听说赵兄有带兵的本领,这样吧,我这边有二十八人,四人一队演一套合击阵法,便可分为七个小队,也全交给赵将军你来分配任务吧。”
“哈哈,好,白大哥气魄果然令人折服,我一定能把这只队伍带好!到时候定当还你二十八个好兄弟,不然愧对将军这个名号啊!”
众人皆是开心大笑,夜空清朗。
翌日清晨。
各人开始修战矛磨长刀,安大弩,检查货物,准备食物。一切进行有条不紊。早餐过后,整军待发,赵宇不愧有将军之才,分配任务皆有针对性。从斥侯到骑兵,几乎一应俱全。一切准备妥当,大营开拔。浩浩荡荡,扬起红尘万丈。
远扬镖局的众兄弟七分分布到整个队伍当中,整个队伍首尾实力最强,在莽原的平原地带利于施展一字长蛇阵。
商队中多数人穿了轻盔甲,辰雨一身青色棉锦长袍,背着一根用黑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物品,让他带上三分神秘又七分出众。
陈伯心想:“这小子!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弄什子浪漫气氛,真让人鄙视!”
于是,拿了一套盔甲给他换上,却更让辰雨显得英武不凡,气质超群。陈伯一看,不由得不大摇其头,这小子,他妈的千穿万穿,唯这幅皮相不穿,穿什么都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
其他几个商团的领头,也有认识辰雨,但此时似乎都装着不认识。原因无他,只是他们发现,辰雨根本不会骑马,几次差点从马上晃下来。最后辰雨只得带着仇浪郁闷地坐入马车中去。
在他们眼中,辰雨或许就是一个李白式的浪漫人物吧。但是,他们现在最迫切的并不是一个浪漫人物。他们可不会认为十七八岁的辰雨是一个实力强横到他们也看不出底细的人物。虽然说辰雨在他们眼里已经是一个拖累了,不过他们还是有几分自信。在江湖上,他们都是正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能混得风声水起,没点心胸,没点精神是不可能的。
也或许,辰雨所表现出的神秘,也让他们心里隐隐有一丝期待吧。
整个队伍已经进入到一片树林里,漫地的树木遮挡住了天下的阳光,点点阳光透洒下来,轻风吹兮,略感几分清冷。辰雨所在的陈家商队,处于队伍的中间。他坐于马车之中,看两旁风景,一边跟着边上的侍卫说话聊天,认识了这位姓孙的大哥,据他说,他是陈家的老侍卫了。
本来辰雨还想多打听点事,但看这位仁哥如果不是天生木纳,不长交际。就是貌似很酷,不爱搭理人。辰雨也就算了,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最后整个车队的气氛都显得有些沉闷,看来马上就要进入莽原了。辰雨索性闭上嘴,打坐运息起来。
在孙大哥的确认下,联盟确实已经来到了暮歌莽原。
看天空,晴空万里无云;看青山,苍翠欲滴十分灵秀;看大地,郁郁匆匆绿草如茵;入耳,虫鸣鸟啭;入鼻,百草芬芳;辰雨实在是不敢把这美丽的景色与传说中的凶地联系在一起。
有句话说,美丽与丑陋共存,危险与机遇同在,万物相对,一切统一。
联盟进入莽原不久,便在一块毫无掩饰的平地上停了下来,孙大哥望着天空有些落寞地告诉辰雨说,再过一个山头,就要到一伙土匪的地盘,所以他们需要休息,尽量使自己达到最佳状态,以应付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并努力使自己活下来。
辰雨蹙眉,心中无限感慨,人的生活真是充满了无奈啊。人,不停为生存生活奔波忙碌,生命却时常悬于一线。以前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现在才知道,天下真正可怜之人,却是眼前的这些人。他们,以生命去搏取生存,似乎连一点选择的权利都不敢拥有。
孙大哥看辰雨的表情,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难得露出一点笑容,淡淡地道:“你不用太担心,我们都会挺过去的。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有很多事不是自己想就能选择的,生活这个大过程,只是方式不相同罢了。”这话,几分自我安慰,大含自嘲之意。
辰雨笑了,笑得很勉强,既笑自己痴,亦笑他人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