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区法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向圣轮法院咨询。
○圣赦院不是一个公开的法庭。主要处理与良心有关的问题,如给予申请人宽免、恩准等。
●两个会议:
大公会议和世界主教代表会议均由教皇直接领导和主持。前者公元初即已形成,迄今召开了21次;后者1965年成立,每三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可召开临时特别会议,主要讨论有关天主教的信仰问题。
●九个圣部:
○信仰理论部(信理部)其前身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1967年保罗六世将之改为此名。负责维护信仰与教义,查禁和制裁任何违反信仰原则及教义教规的言论和刊物。
○主教部负责各地教区的设立。接受并研究各教区的报告。监督各地的主教会议,同时负责监督“拉丁美洲委员会”和“移民与观光委员会”。
○东方教会部负责处理有关东方教会内的人事和纪律问题,并与“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非基督徒秘书处”一起,谋求改进同东方教会和其它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关系。
○圣事礼仪部负责推行有关圣事的规定,处理东西方教会的礼仪。
○神职人员部(圣职部)研究和处理各教区的神职人员的培训和生活等问题。
○修会与世俗修院部这是两个部门,前者负责处理修会团体的成立或解散,监督修会团体的会规、纪律等;后者负责监督不入修会的在俗神职人员团体的规章制度。
○万民福音传播部原名传信部。专门负责培养和派遣传教士。布置和开展世界各地教会的传教工作,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支持。
○册封圣人部主管册封圣人的过程和手续,以及保管圣人的遗骸、遗物等。
○公教教育部监督天主教大学和修道院的组织,包括行政、方针、规章等。
●三个秘书处:
○基督徒合一秘书处1960年成立,负责协调各基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推动基督教各派别的统一。
○非基督徒秘书处开展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间的联系与对话。
○无信仰者秘书处研究无神论的背景和思想,寻找共同点,与无信仰者进行对话。
●办事处:
○教廷经济会计处。
○教廷遗产管理处。
○教廷宫廷管理处负责管理教廷的物业。
○教廷秘书处负责安排教皇接见访客和出外访问事宜。
○中央统计处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教会及神职人员工作的资料。
○教廷慈善事业管理处。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档案管理处。
○人事管理处负责梵蒂冈内的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人事问题。
●委员会:
众多的委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或需要,不时有所变更。既有加强充实的,也有变成联络或资料中心的。它们按照各自的性质,隶属于相应的上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