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越狱”
全智自觉不能再在这儿白吃白住了,他要做点什么。
他换了个新发型,打了眼影,风情万种。没错,他是要跑路了,当然,没有钱,跑路也是底气不足的,不能像南孤雁那样正大光明地跑,他得挑一个月黑风高、万籁俱寂的夜才行。
今天的夜的很符合全智所要求的标准。没有星星,天空是漆黑一片。
全智设置了闹钟,定在一点钟。然后,他便闭目养神了。
那闹钟滴滴答答、不紧不慢地走着,它的外观是一个戴帽子的人物形象,全智看着有些眼熟,尤其是它上面的小胡子,全智几乎能想象出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手里拿着匣子枪,嘴里叼着大中华,一点头一哈腰。全智想着直想笑,但是却怎么也想不出他应该是什么样的人。
全智并不是那种刁难自己的人,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反正没有关系,能叫就行。全智本来还想调一下声音,但这闹钟有些先进,还设置了密码,全智破了几秒钟无果之后,便不再理会了。
全智吧唧着嘴,进入了梦乡。
“轰隆隆,轰隆隆。”全智睁开眼,心想:难道打雷了,不对啊,天气预报上不是说,由于南太平洋暖流移迁,近几天都不会有雨吗?
难道,就仅仅因为自己今晚的行动,上帝大哥特意改变了洋流。全智感到无上的荣幸。倘若一个人的吃喝拉撒对世界都是那么重要,我想一切霉运就都无所谓了。
全智得意了几秒钟,突然感觉这雷声怎么这么有规律,“轰隆隆,轰隆隆”,而且,雷声之前还没有闪电,这可与全智仅有的几个常识不符啊。
全智终于看到了那个正在蹦蹦跳跳、被冷落的闹钟,知道了这惊天动地的轰鸣声是它所发,悲喜交集。
他用力地拿起桌子上的巨型手电筒,急急地往外走。都忘了关上闹钟。
临近门口时,他还真有些不舍,毕竟,自己在这儿也生活了一段时间了,感情还是有的。他尤为留恋的就是那张床,是它在自己最失意的时候陪在自己下面。对于它,全智除了感动,还就是惺惺相惜的感情,“一身铁锈,万种风情”。
全智好像记得鲁迅大爷有一句话,“人生得一只鸡已足矣,死时当以痛哭流涕”。全智点头称是,洋洋得意。
试想我们的鲁大爷若是泉下有知,定会感慨后继有人。再来一句:“人生得一知己已足以,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全智旋转了门把手,刺耳绵长的一声“吱”,门开了。
走廊里灯火辉煌的,全智早已准备好的巨无霸手电筒没了用场,他因为刚才为适应料想中的黑暗,特意将自己的头放在裤子底下,让瞳孔张大,现在,一下子暴露在日光灯下,眼前是一片朦胧。
一群人拿着棍子站在他面前,个个凶猛的都让狗熊胆寒。全智揉着眼,对一切视而不见。
“好小子,有种!”“兄弟们给我上!”
全智听得一清二楚,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是朝自己来的,还不知好歹地打圆场,“都是地球人,怎么什么事都要用火星的办法来解决呢?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