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死留皮,人死留名。古今多少英雄豪杰就为名一字抛头颅,洒热血而在所不惜。然而能流芳千古,万世留名者又有几人?
江湖本身就充满着残酷激情,虽知就算本身具备了天下无敌之能,就算一剑横行天下。当人死了,就算名能传几代,但十代后,几十代后,名字终将为人所忘。江湖没有史册,只有武林秘籍流传永远。
道理虽然简单,但是又有几个江湖中人能参破呢?江湖还不是整天腥风血雨,拼死相斗。不过如果没有快意恩仇,腥风血雨那就不叫江湖了。
听风阁是杨州城内价钱最高,生意最好的酒楼。这里不但装修风雅,而且特色菜也别具风味。通常在饭市时间这里早已经提前预定客满了。不过通常精明的老板都会留几间房,以防一些自己惹不得的大爷的突然造访。听风阁的老板就是一个精明的人,要不然他的生意怎么做得那么好。所以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江湖豪杰都不会在他店里闹事,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这里的老板会做人。
而控制着水路营生的水道三十六路总帮主的公子李北飞,武林世家杭州绿柳山庄的少庄主张之轩恰好是他惹不起的人物。所以现在凌闪三人在听风阁最好的箱房“乘风登仙”里,坐在杨州城里最好的酒楼里,喝着杨州城里最好的酒,吃着杨州城里最好的菜,仿佛人生就该如此。人生得意须尽欢。
李北飞跟张之轩身上的伤口早已经止血了,虽然白色的衣衫上血迹斑斑。但无碍他们的豪情逸致,谈笑风生下那么的洒脱,就连本来要进来陪酒的艺妓在见了三个少年英杰的绝世风采后,竟生出倾慕之心,特别是在他们婉言谢绝后,依依不舍频频回头看往三人时那动人的情景,让三人不如自豪的相互对视大笑起来。
几巡酒下来,大家的隔膜就完全捅破了。酒精已经在脑里起作用了,相互叙述自己的际遇。大家都有了初步的认识,很快就谈到了人生。或许人生这个话题对他们三个来说还显得单纯,但人不是这样吗?从懂事开始就谈人生,经过漫长而短暂十几二十年后,又有几个能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谈人生能激发自身的豪情壮志,也能增进友情。
这时窗外一阵风吹来,在感觉到风温柔抚摸自己的脸之前,凌闪先听到一阵奇妙的声音,如细沙轻流,如河水流淌,更夹带着风铃的声音。仿如天籁之音让人听得浑身舒畅。
凌闪略为惊愕后,心里马上涌起听风阁原来是因意起名的,但他没有主动开口问,他知道会有人给出答案的。
李北飞手拿着一杯酒,身子站在窗前。说道:“凌兄弟现在应该知道听风阁的名字原由了吧?”
凌闪跟张之轩会意一笑,然后举杯点头。
喝了杯中酒后,李北飞接着手一指窗外那一排排的翠竹,一排排的柳树说:“每当风起,那竹与竹之间的碰撞,树叶与树叶间摩擦的声音,还有吊在这里的风铃发出的声音。组成一种意想不到美妙的声音。所以谓之名听风。”
“看来小飞是风雅之人哦。”凌闪笑说道。
“风雅之人?兄弟错了,我是俗人一个。俗世红尘中的一个大俗人。”李北飞说到这里,眼睛透出与他年纪不符所能露出的,那种深刻的悲哀,还有那深深的厌倦。
“大家都是苦海俗世人,既然都是俗人,当然就有俗人的烦恼了。”凌闪受到感染,虽然刚刚出来闯荡江湖。却也能体会江湖人的那种心情,比如自己最尊敬的师傅。当年一剑在手横行天下,最后还是遭小人暗算,落得一身武功尽失。或许人生本来就是充满着无奈。
杀人见血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很可怕的事,可对于一个从小就在武林世家长大的人来说,那不比吃饭平常。从小就见惯血腥的人长大后会走两个极端。要么就是在血腥中找寻快感——喜欢杀人的人。要么就是对血感到厌恶——对杀人感到疲倦的人。
三人都陷入沉默之中,可能话题太过沉重,不适合他们这种年纪的人去讨论吧。
外面的世界虽然残酷,可人活着就比什么都好,活着就有希望。
天空中的一声巨响把三人拉回现实的世界里,透过窗口,天空上一朵奇异的烟花正在绽放。虽是白天也能显出它的美丽。
“白天也有人放烟火?”凌闪问道。
而李北飞跟张之轩已经没有时间笑他了,两人本来充满酒意得双眼,这时变得非常明亮。
“那是江南白家的紧急救援信号,凡我正道中人见到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在丢了一锭银子在桌上后,三人连正门也不走。就从窗口飞掠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