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这回可能又昏迷了几个月吧,当蛮思又一回醒来的时候,头脑里还有些迷糊。“哼!那条该死的龙!等下次见了,一定要他好看。”
人的大脑据说是最发达的,也是最大的,因此人才会思考。但那死龙传过来的信息,竟让蛮思昏迷,看来人也并非就是万物的灵长啊!这差距啊,不是一星半点,足有好几层楼那么高呀!
“咕噜”,这是,蛮思仔细听了一会,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又饿了。哎,一直老吃东西实在太麻烦了,嗯,不过食物的味道确实不错。
这里的水果好像永远不会落似的,几个月前是这样,现在还是如此。清新,甜脆,一样的怡人口舌。但也只是三两个就饱了,谁让一个个都那么大呢!
现在的蛮思脑子里好像有好多的东西,那股庞大的信息流竟然远远超过他二十年的所见所闻。要知那二十年里,他即使是过得颓废,但却绝对不是浪费。
最明显的,那应该是一种文字吧?老实说,蛮思也曾经学过些语言,虽不一定都学全,但见识确是长了一些的。什么方形字、拼音字、音位字,等等,都是认得一些的。这种文字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介于甲骨文和古拉丁文之间,字间还透着些鸟兽之形。这或许也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吧。
其次便是一些乱七八槽的东西,有历史、地理、游记什么的,甚至还有一些秘史野史。这倒也符合蛮思的品味,以前的他除了喜好文学之外,就是喜欢这些东西了。但蛮思却绝对不知道,他所知的这一切,要是公布于世的话,那绝对震惊大陆。首先,这一切肯定得在史学界,掀起一股狂潮,那就意味大陆上最博学的史学家的诞生哪!再者,那些所知的秘史野史,也要让有心人惦记,像一句很流行的话说的“你知道的太多了”。
而蛮思却是不晓得这些的。以前的他,一如很多人那样,也是把历史当做故事或传说来看的。那时总是认为,既然已经过去了,那就让它尘封吧!历史啊,今日的历史呀还要由今世的人去创造。
又是过了很久,蛮思总算把脑海中的信息给理顺了。哎,这个世界也是一样啊!同样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样的事实,让蛮思更对以前听说过的一种叫做“”的东西嗤之以鼻。但是,人总要活下去,既来之则安之吧。
前世的他,很大程度上,可以算作是一个旁观者。事实虽不如此,但他的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一时的他,依然想要做一个普通人。隐世独立的思想已是深入骨子里了。
摸了下鼻子,“嗯,这里应该是一个大的森林,也不知是迷失森林,还是别的。哎,还是先出去再说吧。”未来的事,还是未来再去操心吧。
周围的树已经是细得多了,应该已是外围了吧。事实上,蛮思自离了那个地方,已经有两三个月了,却总感觉周围变化挺小。甚至犹豫林木实在太密,有时他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只是一直在里面绕圈。
这一路行来,倒也有些苦。最初的时候还不感觉,走几天后发现,那些原本温顺的动物,也会变得如此凶残。以前就知道,肉食动物凶残成性,但这一路走,却是连那些以前听说的食草动物也是嗜血的。
这异世的动物,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而那攻击手段也是层出不穷,都有点让蛮思疲于应对了。不只有锋利的爪牙,还会时不时的从嘴里吐射出些水球火球什么的,威力也还颇为可观。好在蛮思现在也已是今非昔比,倒也应付得来。要是让大陆之上的人听说的话,那可是迷失森林,没个五级朝上的能混吗?更何况,那是迷失森林内部啊,剑圣都不敢轻履的地方。
连月来,倒也是有惊无险。打打杀杀的,也让蛮思把那本不是很熟悉的军体拳练得烂熟,顺便也感受了些魔法的神奇。而被杀的魔兽,倒大部分进了蛮思的肚子,也是鲜嫩的那些才如此。另一个好处就是,蛮思原本的衣服快穿烂了。如何好呢?缝缝补补这种事对于蛮思来说也是小事一桩的,而这会更让他有机会自己做衣服了。
这听起来难,但做起来么也就容易得多了。毕竟也是传各种衣服那么多年了,基本的形还是知道的。说来也怪,尽管流行的衣服种类繁多,但蛮思却独钟于唐装。那样看着大气,也别有趣味。也许是凑巧,这一时的衣服,也大体上和这个相似。
内衣是一种不知名的动物皮做的,当初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出来的。那个该死的动物不仅皮糙肉厚,还很是灵活。但当他剥了皮之后却发现,那皮竟是非常柔软,贴近皮肤甚至还有一丝丝凉意。于是便决定它作为内衣原料。外衣却是一种叫做虎狮兽的九级魔兽的皮做的。这动物拥有老虎和狮子的特征却比二者都大得多,也凶猛的多。它是蛮思遇到的最强的动物,他也因这一战而受伤,那可是在生死间打了无数滚的家伙啊。那皮质却是十分的好,柔滑细腻有光泽。鞋则是各种皮拼就,结实舒适。
另一种蛮思收集的东西,是一种类似玉的骨头。原来每个魔兽的脑袋后都会有这么一个东西,每高一级,就多一个骨环。级别越高也越接近于玉,是那种坚若盘石的玉。他是魔兽的实力来源,也是制作各种器材的理想材料,例如,魔道具、魔法武器、魔法饰品,等等。这些东西,在大陆各地都是抢手货,甚至还可作为硬通货比。
现在的蛮思倒确实像个猎人了。头发继承以往习惯
——不经常梳理,有些蓬乱;胡子也是长得好长了,显得又多了几分粗犷。有时候晚上休息的时候,蛮思还会忍不住找水照一下,摸摸鼻子,自己啧啧叹道:“这样的造型,在以前哪,铁定是推动潮流的那种呀!”以前的他,是不太注重个人形象的,只要干净就行,觉得那样比较洒脱。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这些是那条龙留下的,也就是那个什么鸿钧的道法,叫做混元的功法。
其实,蛮思一直以为,有即是有,无则无。说得太多,那改变的也只是意识海中的,于现实无改。而那些什么有无、混沌,对于现今的他来说,还是有一些问题的。
也是因为这样,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他一直感受不来,也就不能谈修什么混元。
“嗯,修不了就修不了,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也没什么可惜的。”蛮思这回却是豁达了些。“但是也可以咏读背诵,毕竟这些语句都是如此的精妙的呀!就先当做文学来读吧,兴许某天还会一瞬间豁然贯通呢。”
想不通的就不要去想,想多了也是伤精费神,人生想不通的事何其多呀!这一点也是他短短二十年的一点体悟,也如此而活的不是太累。
但当务之急却是走出这该死的森林。蛮思虽于隐世比较钟爱,但更喜欢大隐于市,那样活得要逍遥些。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蛮思都常常想起过去,想着那记忆底的一切。就算世上也没了我,但自己心里还存着一个世界。
……
树越来越细,周围的动物也越来越弱,应该快出来了吧。已经快一年了啊,衣服连备用的都坏了两套了。这样的生活虽是绝对自在的,但又有谁能一辈子忍受凄冷寂寞呢?
又过了月余,总算是不见了树,也有了草地。又过了些日子,竟渐渐看得到些田地了。这回到人世的感觉还真是不错啊!
轻轻嗅了嗅田野里飘来的麦苗香,终于是走出来了。蛮思也忍不住大笑大跳,雀跃欢呼。“啊……哈哈哈……”
前面出现了一个小镇,目测一下,大概也能有数百户人家吧。村头还竖着一块大石,上面写着些什么。
“普……利……策,伊利……公国……伯若行省。”即使是已知道一些这个世界的文字,但要熟悉还是需要时间的。
摸了下鼻子,自语道:“那还真的是迷失森林,也不过如此嘛!”说完便施施然进小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