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城,方圆不过十余里,户数万余,人丁三万余,更是因为临近皇城,民风很是奢靡,根本没有一个高手,几百官兵,硬是全城在四十大盗控制之下。
北门,郑智一样屹立在猎猎招展的大旗下,郑智面前,十余名大盗剑拔弩张,将数十名衣衫不整的官军围在中央,两军阵前倒毙着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全都是官兵的,地上那一滩滩殷红的血迹昭示着这里曾经上演过惨烈的博杀。
这伙官军虽然只有数十人,却团团围成一圈,长枪和短刀配合默契,就像一只长满尖刺的刺猬,硬是顶住了十名流寇的轮番围攻!郑智狼一样的目光越过这伙凶狠的官军,落在官军保护圈里那一伙人身上。
这伙凶狠的官军绝不是普通的官军,其战斗力甚至堪比自己以前见过的精锐北军!小小的城里面,哪来如此凶狠的官军?莫非……这里面还有什么大人物?郑智心头一动,眸子里倏然掠过一抹阴冷。
“放下武器!”郑智大喝一声,眸子里杀机大盛,厉声长啸道,一声声狂啸震得这些官兵手脚发软。
“放下武器!”
“放下武器!”
十名大盗轰然响应,嘹亮的吼声震碎了清冷的晨曦,可数十官军的表情却跟萧肃的寒风一样,冷入骨髓,对大盗的呐喊声充耳不闻,似乎,在他的眸子里,历来只有杀人或者被杀,生命对他们已经全无意义。
这是一伙冰冷的杀人机器!没有成百上千次冷血残忍的厮杀,根本不可能锤炼出如此坚硬的神经,能够调动如此精锐的官军充当私人卫队的人,又岂是普通人?
杂乱的脚步声响起,又一伙大盗气势汹汹地从城里杀来,当先一员大汉,身高近丈,满脸漆黑,两眼瞪圆有如铜铃,却不是雷克斯还有谁来?这伙20余的流寇涌将过来,从外围又形成了一道厚实的包围圈,这下子,里面被围的人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了。
“大头领,我给你带了个人来。”雷克斯三步两跨赶到马跃跟前,大声说道。
“什么人?”郑智凛然道,瞟了一眼他身后那名瘦弱的家伙。
“带上来。”雷克斯手一挥,厉声喝道。
雷克斯话音方落,两名大盗已经挟着一名贼眉鼠眼的家伙走了过来,然后将那厮扔垃圾一样扔在郑智面前,一俟落地,那家伙立刻乖巧地趴到了地上,把个屁股撅的高高的,倒也深谙乱世保命之道。
“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的荷马。”
“荷马?”郑智嘴角撇一下,心中是暗想咋就这么难听,又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小的自幼在城主府做杂役,是以知道城里许多大小事情,小的寻思着这些事情可能对大头领有用,所以特来禀报。”荷马垂着头,谄媚地应道,还偷偷的抬头看了一下上面那名贼人的脸色。
“哦,那你知道什么?”郑智玩味的看着这名胆小的家伙,他真的很看不起这种人,但是却是很喜欢有这种俘虏。
“只要是这个城里的事我都知道!”荷马马上答道。
“好!那么那些富户到那里去了!”郑智在这里逛了一圈,却是没有看到什么富户,都是些城里的有钱人,不是商团落脚地么?怎么就没有商人被捉到呢?
“会大首领话,商团都通过他们的空间卷束逃走了,基本上逃光了,没有走得了的都是些他们的手下!”荷马马上答道,这些都不是什么机密,只要郑智想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糟了!”郑智心中就一惊,他马上想到是怎么回事,空间卷束他是知道的,这些和空间有关的东西他都有过一定的了解,虽然只能传输几个人走,但是却是逃命的绝好东西,贵的不得了,想不到这些商团会有几个备用,失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