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放学已经很久了,我在办公室里批改学生的作业。天快黑了,我也该回去了。学生都已经走光了,看天色不对,我在临走前到教室去看一下,检查门窗是否关紧。忽然一个小女孩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是小芳的女儿晓丽。“你怎么没回家?”我很奇怪,晓丽是个很乖的孩子,从不迟到,早退,也不会贪玩放学后不回家。“老师,我头痛。”我用手背捂了晓丽的前额,好烫,烧得不轻。我赶紧背起她向卫生所跑去,由于赶得及时,医生给她打了一针,派了些药,说没事啦,回去睡一觉明天就好了。我不放心让她自己回去,我决定送她到家里。这是我第一次到小芳的家,以前她父母的家我小时侯去过几回,自从我们的“初恋”夭折后我就再也没有来过。这是她的新家,三层小洋楼。她丈夫是个顶会赚钱的男人,这些年到外省做生意挣了不少钱,在村子盖了这座小洋楼。据说在外面还买了小轿车,也养了个二奶。我通常都不关心村子里的事,因了小芳,我方才愿意多听两句。可是我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要说有的话,也就是少年时代的那一点点“恋情”吧。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我们虽然同在一个村子里生活着,但早已经成了陌路。
我把晓丽送到了家门口,我原本不打算进去,十几年都没说过一句话的“老情人”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种尴尬啊。尽管我的血液里无时无刻不在涌动着一股暗流,灵魂深处的我十几年来沉积了想要对小芳诉说的千言万语,可是我始终没有这股勇气,现在也是一样。“妈,老师送我回来啦,我头痛,是老师带我去看的医生。”晓丽用她微弱的声音朝门里喊,我正要离去,小芳已经出来了。“家里坐会吧,我有话跟你说。”小芳的目光没有直视着我,但是她的话却像对一个极其亲密的人说,丝毫没有容你推托的余地。“夜啦,我得……”我心里极其矛盾,这十几年来我朝思暮想的人就在我面前,并且她开口留我,有话跟我说,我能坚决的离开吗?而我进去了,明天或者后天村庄里又会有什么样的流言飞语?我权衡再三,感情终于战胜了理智,或者也可以说是理智战胜了懦弱的感情,我第一次走进了小芳的家。
小芳很快安顿女儿睡下了,她张罗了几个下酒菜,打开一瓶古井贡,一定要我陪她喝两盅。我再三说我不会喝酒,她看也没看我,说:“你到底是不是男人?”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刀,一下子刺进了我的心窝。“我是不是男人?”我曾经无数次问过我自己。一个男人怎么会连自己心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一个男人怎么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嫁给别的男人?我喝,我喝死了就可以麻木了,心就不会再痛不再流血。虽然狠下了心,决定喝死了算了,但毕竟不胜酒力,三盅酒下肚我便晕晕乎乎,开始醉了。小芳酒量比我好,大半瓶基本上都是她喝的。她说了很多话,我模模糊糊只记得“你不是男人”这一句。那天晚上我们都说了很多话,从我第一次驼她说到晚自习的纸条,从她被父母打说到各自的结婚……说着说着我们都哭了,把这十几年来的委屈和痛苦都要哭出来。小芳说她不爱她的丈夫,也无所谓他在外面搞女人,她说她无所谓,因为她爱的人是我。她问我爱不爱我妻子,我说我无所谓爱与不爱,因为我的心早已经麻木。“那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不知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还是她依然是十几年前那个羞涩的少女,她问这话时脸就像当年一样泛红,像是天边烧旺的彩霞,但已不只是当年的单纯可爱,更多的是成熟女人妩媚的色彩。是酒精的力量,还是爱情使然,我一下子扑到她身上,把她紧紧的拥抱,疯狂地吻着她的双唇,“我这就是给你最好的答案。”那一夜我们疯狂地做爱,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小芳成了我的新娘,我这是第一次做新郎。小芳也达到最完美的高潮,她肆无忌惮地呻吟,我无法想象她曾经是个懦弱羞涩的小姑娘。
激情过后,我酒也醒了,时间已经是十二点了。我颓然坐在椅子上,沮丧,深深的自责,羞愧,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回去吧,太晚了弟妹会找。”我像得到特赦的囚犯,飞快地向门外走去,竟不曾想过我该对她再说些什么。
第二天我起得晚了,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敲过第三遍钟,也就是说第一节课就要上了。还好我仍然教四年级的语文,教材驾熟就轻无需备课。
在农村教小学的教师很多人保持着双层身份,既教书也务农,因为很多老师的“另一半”是农民,是农民就的种地。“另一半”在地里忙活,教书的“这一半”不可能袖手旁观置身事外,除了感情上说不过去,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工资低,不足以养活一大家子。所以就没有资格翘起二郎腿当什么脱产先生,所以就的充分挤出时间参加劳动。我所在的小学很小很小,小到什么程度呢?连校长加教导一共七个老师,学生有多少?一百八十四个,六个年段六个班级。“多乎哉?不多也。”
在一个小山村,这样规模的小学已经算是大的了,别的地方还有只办一到三年级的半校呢。我们村虽然也是个小山村,可是因为县市公路穿村而过,交通还算方便,有些家在县城的老师都乐意往这来。听说还得找关系走后门哩。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里的老师换了一拨又一拨,就是校长没有换。据“路边社”内部消息说,因为此公有个亲戚在县教育局。不知情况是否属实,不过他在这里呆的年头确实够长,他以前就是我的老师,村里比我年纪大的人也有让他教过的,他是文物级的人物了。
老校长是个“聪明绝顶”的老头,头发已经形成“地方支持中央”的趋势。他和大多数秃顶的男人一样,留着很长的边沿地带的头发,然后围绕顶部盘旋向上盖住。他们最讨厌刮风的天气,一阵风吹来冷不丁会让其聪明绝顶原形毕露。我无意嘲笑他们,贾平凹先生就曾写过文章说明秃定的十大好处,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省了洗发水。老校长教数学,一双小眼睛常常泛着逻辑的光芒;他身材中等大腹便便,我有时指着他的肚子告诉学生们:你们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看到了吗?老校长的肚子里面都是墨水哩。其他老师一听轰堂大笑,老校长也笑,笑后就骂我损他,说我误人子弟。
老校长为人很随和,总是一副笑咪咪的样子,我自打小就讨他喜欢,并不介意我开他玩笑。
课间休息时间。
“何老师,今天精神不错嘛,容光焕发的。”同事小陈老师问道。
“没有呀,还不是老样子。”我嘴上应着,心里打着嘀咕:这家伙眼睛真贼,什么都能看出来。他是随口说说还是真看出什么端倪不成?我眼神一阵慌乱,好像别人真发现了什么似的。不会的不会的,我在心里自己安慰自己。
学校的老师只有我是本村的,我上学的那档子事只有老校长知道,莫非?这也不可能,老校长这人我了解,他不会在背后说别人的闲言碎语。尽管他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却极有分寸,很守原则。而且以我和他的关系,他绝对不会“出卖”我的,我敢肯定。也许我平日里给同事们的印象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所以一旦稍微喜形于色当即被人识破。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我是不是把昨夜的“喜”形于色啦?不至于吧。
小陈刚毕业分配到这不久,小伙子聪明能干,对谁都是笑脸相迎。其他老师都称赞他会做人懂事理,可是我不太喜欢他。我总感觉他太会钻营,心眼儿多且城府很深。这样的人令人害怕使人敬而远之。别看他总是笑脸相迎,其实骨子里他谁也瞧不起,是阿,他有他骄傲的资本,他是我们学校唯一的大学生。其他老师除我一个民办转公之外,最高学历也只是中专生,还有一个女老师更不用说了,直接顶她爸爸的班。
我在学校当然也有我自己的优势,天时地利人和:天时者,我是最后一批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我刚考取第二年国家就取消了,我是幸运的;地利者,我是本地人,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学校所在地至少应该安排一名教师,村里没有别人吃教书这碗饭的,舍我其谁?人和者,我在村里做人声誉好,村里人家红白喜事写个联做个帐的,我是每场必到。学区领导对村干部也敬其三分,在教师调动方面一般也尊重村里的意见。如果我不是有此优势,也许早被调到更为山区的乡镇小学去了。